廣州市花都區金融工作局

廣州市花都區金融工作局

廣州市花都區金融工作局是廣州市花都區機構改革設定的新部門,為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花都區金融工作局
  • 所屬部門:所屬部門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廣州市花都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金融產業發展政策與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建設工作;負責金融招商工作,負責引進國內外金融機構和金融配套服務機構的工作。
(三)培育和發展農村金融體系,承擔對小額貸款公司進行市場監管和風險處置的責任。
(四)開展金融總部企業認定;指導和推進企業改制上市。
(五)配合省、市開展對融資性擔保機構的監督管理;負責地方政府與各類金融機構及其駐花都機構的聯繫,為駐花都金融機構提供相關服務。
(六)協助和支持金融監管機構防範、處置、化解金融機構的風險;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打擊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
(七)配合開展全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八)負責區域金融合作及深化工作,開展對外金融交流與合作。
(九)負責典當企業的監督檢查,配合上級金融主管部門做好典當行業監管工作。
(十)配合上級金融主管部門做好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大宗商品交易場所監管工作。
(十一)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辦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宣傳、信訪、安全、保密、財務、資產管理、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紀檢、監察、黨群、計畫生育和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負責幹部職工的普法教育工作;承擔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建設工作;起草金融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金融業發展專項資金使用計畫;研究分析地方金融形勢、金融運行情況;負責地方政府與各類金融機構的聯繫;開展金融對外交流與合作;配合省、市開展對融資性擔保機構的監督管理;協助和支持上級有關部門防範、處置、化解區屬機構金融風險;配合有關部門整頓和規範金融秩序,查處、打擊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
(二)金融發展科
培育、發展銀行信貸市場;承擔對地方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管理和服務的責任;組織推進村鎮銀行、貸款公司等服務體系建設;配合相關部門開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支持和推動非銀行機構在本區的發展;配合銀行業監管部門做好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開展金融總部企業認定;指導、協調企業改制上市及上市公司再融資和併購重組;指導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權託管、轉讓、交易;培育和監管股權投資發展,負責對本區股權投資企業和股權投資管理企業進行業務指導;負責引導和支持轄區各金融機構改革創新、拓展業務,加大對地方經濟和社會事業的支持,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與各金融機構開展政府主要建設項目的融資工作;擬訂、實施全區小額貸款公司發展的規劃、制度及政策措施;履行對轄內小額貸款公司日常監管、風險防範和風險處置等職責。協助和支持保險業監管部門依法對地方保險業金融機構進行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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