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科技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

廣州市花都區科技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

廣州市花都區科技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是廣州市花都區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花都區科技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
  • 所屬部門: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廣州市花都區
  • 現任領導:丁俊玲(局長)
歷史沿革,工作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歷史沿革

2019年3月13日,花都區科技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正式掛牌成立,區委副書記、區長葉志良,區委常委、副區長羅干政出席了掛牌儀式。

工作職責

(一)研究提出全區科技創新、新型工業化、社會信息化、內外貿發展、市場體系建設、投資、扶貧協作的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科技創新、工業、社會信息化的規劃和年度計畫;促進工業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與創新,指導工業企業加強質量管理,組織實施名牌帶動戰略,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產業園區的規劃建設和政策措施。
(三)統籌推進全區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指導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指導和協調高新技術企業、科技企業孵化器、科技示範基地的建設;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組織開展產學研結合工作。推動科技成果轉化,促進技術市場發展;協調管理市、區級財政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並監督實施。推動科技創新基地與平台規劃布局並組織實施。
(四)協調全區科普工作,擬訂科普工作規劃和政策,推動科普工作發展;會同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的總體規劃、政策和措施;促進科技、金融與產業融合;擬請科技與金融結合的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科技服務業的指導和監督管理;會同相關部門開展對外科技合作,牽頭組織開展本區推進粵港澳大灣區科技創新合作與交流。負責引進國(境)外智力和外國專家、港澳台專家管理服務工作。
(五)負責監測分析工業、社會信息化領域運行態勢並做好相關信息發布,負責牽頭解決相關重大問題;擬定並組織實施工業和社會信息化領域的能源節約、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促進清潔生產專項規劃及政策措施;指導工業、社會信息化領域的技術進步、技術創新、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和再創新工作;負責牽頭推進智慧型製造業發展;負責推動工業、社會信息化領域的生產性服務業發展。
(六)組織擬訂電子信息工業產業、數字經濟、大數據產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產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並協調落實;監測相關產業運行情況並推進發展;統籌推動全區電子信息產業基地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統籌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工作,組織指導經濟領域的信息化套用;推動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七)負責組織無線電監測、檢測及干擾查處,協調處理本區範圍內電磁干擾事宜,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維護空中電波秩序,協助上級無線電管理機構配置、管理無線電頻譜資源、無線電電台(站)。
(八)負責中小微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巨觀指導和服務;擬訂促進全區中小微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九)負責全區扶貧領域的經濟協作、對外精準扶貧、對口幫扶和對口支援工作;根據國家、省、市和區委區政府關於對外精準扶貧、對口幫扶和對口支援工作部署,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區國內協作、合作、對外精準扶貧、對口幫扶和對口支援的工作規劃和年度資金計畫,並統籌協調、督促指導落實相關具體工作。
(十)統籌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區招商引資和投資促進工作;分析研究企業投資發展趨勢,協調區招商引資產業發展方向、規劃、布局;指導協調全區產業規劃布局的實施、落實;擬訂本區招商引資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重大項目的招商和跟蹤服務工作,協調招商引資政策出台、調整和落實。
(十一)貫徹執行有關健全和規範市場發展的政策;負責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有關協調工作;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推進現代市場體系建設;推進內外貿融合發展,最佳化商貿流通產業布局和結構調整;推進商貿物流標準化實施工作;為大型交易場所的規劃建設提供指導和服務;推進城鄉商業網點規劃和建設,培育發展城鄉市場。
(十二)監測分析全區進出口、商務流通、外商投資狀況並進行預測預警和引導;研究國內外貿易、現代流通方式和全區商務工作發展趨勢,組織實施調控措施;統籌協調商務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建議。
(十三)擬訂並組織實施電子商務、商貿服務等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指導協調會展工作;推進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指導和協調貿易促進體系建設,推動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和平台建設;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和推進品牌建設,指導商貿產業結構調整。
(十四)負責流通行業發展,對轄區內報廢汽車回收活動實施監督管理,配合上級部門開展拍賣、二手車市場、商業特許經營管理工作;負責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等行政管理;負責本轄區舊貨流通行業的管理工作;擬訂和實施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發展規劃,指導和管理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工作。
(十五)負責全區進出口業務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本區各類對外貿易業務功能區的規劃與建設;擬訂推動進出口貿易的發展政策及措施;擬訂促進服務貿易進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協調推進各類外貿新業態的規劃、研究。
(十六)指導外商投資工作,管理外商投資企業和項目有關事項,參與重大外資項目的落戶和服務等工作;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十七)負責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擬訂全區商務交流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協調全區性商務重要外事活動;指導本系統外事和對外交流工作;組織協調全區對外反傾銷、反補貼、產業損害調整等與保障對外公平貿易相關的事務。
(十八)負責口岸管理、協調服務和共建工作;組織開展口岸安全管理和宣傳推介工作;負責統籌全區口岸營商環境、提升跨境貿易便利化水平工作。
(十九)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組織擬訂機關各項規章制度並協調檢查實施;負責綜合材料的審核工作;負責檔案、保密、機要、檔案、信訪、會務、督辦等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機關政務公開和信息化建設;負責機關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財務管理、資產管理、車輛管理和後勤保障等工作;組織編制科技、工業、商務、社會信息化領域發展的總體規劃、中長期規劃;負責起草綜合性檔案、總結及工業商務運行分析報告等重要文稿;牽頭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負責本單位對外宣傳、新聞報導及輿情處置工作。
(二)審批管理科(政策法規科)。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擔本部門精簡行政審批事項、最佳化行政審批服務和審批流程,編制和調整權責清單,開展行政審批標準化、信息化和行政審批監督管理等工作;辦理本部門的行政許可和備案事項;負責行政審批信息報送、統計等工作;負責本部門行政規範性檔案的組織起草和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牽頭重大課題調研及政策制定;負責機關法制宣傳和依法行政工作;承辦本部門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組織協調本部門執法責任制工作。
(三)科技創新科。擬訂有關科技創新政策措施及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統籌推進全區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組織開展各級各類科技項目的引進、申報、管理和獎勵工作;負責科技評估以及統計管理;推動區域科技創新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發展,促進科技創新創業,促進科技、金融與產業融合;推進全區技術轉移體系建設;負責開展區高新科技相關產業管理,指導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負責區內科技企業和科技計畫項目的管理服務和業務指導工作,推動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組織實施開展對外科技合作,推進粵港澳大灣區科技創新合作與交流;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區科技人才隊伍建設政策和措施,為區優秀科技人才提供服務。
(四)工業科。研究和協調工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指導和促進工業發展,指導工業生產管理,推動工業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指導相關產業集聚集約發展;指導產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企業技術中心建設;引導和促進工業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組織工業領域專項資金項目申報;負責工業經濟跟蹤和服務,做好企業運營信息採集以及整理套用,負責工業經濟運行分析,擬訂工業企業發展預期調控目標和措施;負責大型骨幹企業培育工作;推進工業企業淘汰落後生產能力有關工作;指導工業領域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 新材料的推廣套用;協調推進智慧型裝備產業發展,跟蹤高端裝備及其他裝備製造業發展情況,分析有關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推動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創新及套用;促進工業設計發展;推動工業領域電子商務套用與發展;協調推進工業領域生產服務業和新業態發展。負責工業領域的應急管理和產業安全有關工作。
(五)工業節能和電力管理科。組織實施工業、社會信息、商務領域產業能源節約專項規劃及政策措施,負責牽頭推動全社會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相關工作;組織實施工業企業節能技術改造和節能評估,組織工業企業節能考核,推動循環經濟相關工作;推動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節能環保等新興產業發展;組織協調以節能降耗為主要內容的新產品、新技術、新裝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推動循環經濟系統工程建設;組織協調節能環保產業發展;編制和實施近期電力生產和供應調控、配置方案,監控和協調處理電力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協調電力應急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成品油和煤炭等重要物資的調控;監督管理煤炭經營工作;按管理許可權負責民用爆炸器材生產、銷售安全的監督管理。
(六)社會信息化科。統籌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工作,組織擬訂電子信息工業產業、數字經濟、信息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並協調落實,分析有關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組織實施電子信息產品製造和套用示範工程和項目;統籌推動全區電子信息產業基地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統籌全區數字經濟產業發展和數據資源管理;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和網際網路的普及套用;推進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發展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區內社會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協調運營企業開展配套建設;負責社會信息化領域的應急管理工作;協助上級無線電管理機構管理無線電頻譜資源,開展無線電監測和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協助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七)協作科(區協作辦公室)。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區對外精準扶貧、對口幫扶和對口支援的規劃、計畫;負責省內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對口幫扶的組織、指導、協調工作;負責全區對外精準扶貧、對口幫扶和對口支援任務的日常工作;協調市、區領導到對外精準扶貧、對口幫扶和對口支援地區調研考察;負責根據省、市下達對外精準扶貧、對口幫扶和對口支援工作目標、任務研究制定本區對外幫扶工作規劃和年度資金項目計畫;開展對外精準扶貧、對口幫扶和對口支援數據統計工作。
(八)流通服務科。擬訂本區商業網點、商貿流通業、電子商務、鹽業和相關服務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商貿流通領域物流產業發展,推動流通標準化和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推進農村和農產品流通網路建設;監測、分析、調控商品流通市場以及鹽業的運行態勢,提出促進商品市場發展的政策、措施建議;負責組織市商務發展專項資金的申報工作;指導、協調全區餐飲服務業發展等工作;指導餐飲業和服務業行業開展等級評定;負責家庭服務業、洗染業、美容美髮業、家電維修服務業的指導、協調工作;協調住宿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和促進“老字號”發展;負責全區會展業的統籌協調、規劃引導,負責指導協調會展工作。負責全區鹽業管理工作;參與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負責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等行政管理;負責商務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管;牽頭負責肉類、蔬菜等重要商品追溯體系建設;配合上級部門開展二手車市場、商業特許經營、舊貨流通、報廢汽車回收、再生資源回收的監督管理工作。
(九)招商和產業園區科。統籌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區招商引資和投資促進工作,協調區招商引資產業發展規劃,開展有關產業研究、分析,提出改善投資環境的建議;協調招商引資政策出台、調整和落實;協調指導全區性重要招商引資活動;指導重大項目的招商服務工作,協調解決重點在談項目相關問題;擬定並組織實施工業園區總體規劃和中長期規劃,協調最佳化園區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工業園區(產業集聚區)建設和改造提升,指導產業進園和產業集群發展;參與工業園區建設和產業集群發展的綜合協調工作,協調解決工業園區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提出產業用地計畫,加強產業用地監管,協同開展工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工作;
(十)外經外貿發展科。負責擬定全區外經貿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監測分析全區外經貿發展情況;負責利用外資的統計分析工作;對外商投資者及外商投資企業進行監督管理;協調解決外商投資企業在落戶、經營過程中的有關問題;負責區內企業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協助區內企業開拓國際市場;研究和推廣新型貿易方式(市場採購貿易和跨境電商);指導協調本區各類對外貿易業務功能區的規劃與建設;負責全區服務貿易和服務外包統計及運行分析;負責組織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的申報;協助管理境外投資和對外經濟合作業務,組織實施“走出去”工作。
(十一)口岸科(區口岸辦公室)。負責全區口岸規劃和政策編制、調整和協調落實工作;負責全區口岸通關安全管理和宣傳推介工作;負責管理和協調處理口岸工作,為口岸提供通關配套服務;負責最佳化口岸營商環境、提升跨境貿易便利化水平工作;負責全區口岸運行數據綜合統計分析、報送和發布工作;組織開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動;配合有關部門推進電子口岸和國際貿易“單一視窗”建設推廣工作;負責開展粵港澳大灣區及跨區域口岸通關合作工作;負責聯繫和協調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工作;負責保稅物流體系建設相關工作;承辦、審議口岸單位提請地方政府解決的問題,並向政府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十二)人事科。負責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資福利、培訓等工作;負責局機關紀檢監察工作;配合局黨組抓好系統內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工作;負責本系統工、青、婦、計畫生育和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
區中小企業局(區民營經濟發展服務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和區有關中小微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和法規;協調相關部門對中小微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進行指導和服務;提出促進中小微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指導中小微企業和民營經濟的改革與創新,推進中小微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服務體系建設和擔保體系建設;組織推薦轄區企業申領省市扶持中小微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工作;指導中小微企業開展科技進步、新產品開發和技術改造工作,促進產學研結合;推動中小微企業融資服務體系建設。

現任領導

廣州市花都區科技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局長:丁俊玲

所獲榮譽

2021年6月,被評為廣東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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