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廣州市花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廣州市花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是廣州市花都區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根據《廣州市花都區機構改革方案》,我區將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的職責,以及區科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知識產權局)的專利管理職責,區發展和改革局的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執法職責等整合,組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加掛區知識產權局牌子。區食品安全委員會的具體工作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承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花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局長:黃智慧
  • 所屬地區:廣州市花都區
歷史沿革,主要職責,機構設定,內設機構,執法機構,派出機構,現任領導,辦公地址,

歷史沿革

2019年3月7日,花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花城南路2號(原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辦公場所)掛牌成立。區委常委、區政府黨組副書記蔡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主要負責人,原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原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負責人參加了揭牌儀式。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管理。貫徹執行市場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組織指導全區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市場監管(含智慧財產權、商務、鹽業等領域)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全區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建設, 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市場監管領域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負責牽頭建立全區跨部門聯合執法平台;承擔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相關協調工作。
(四)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行為;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查處廣告違法行為;組織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區消費者委員會辦公室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五)負責反壟斷執法調查工作。依委託開展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調查工作。
(六)負責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保護智慧財產權。組織協調全區智慧財產權工作,推進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體系建設;研究擬訂和組織實施全區智慧財產權工作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落實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申請的審查、確權相關前置服務工作;指導和促進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發展;指導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動智慧財產權信息傳播利用;指導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協調本區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
(七)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和推動各部門、各行業的標準化工作;依法對標準的制定進行指導和監督,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規範標準化活動。
(八)負責質量監督管理。擬訂並實施質量強區、品牌發展的制度措施;推行質量激勵制度、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制度;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套用;協助開展產品質量事故調查處理、服務質量監測工作;協助實施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監控和傷害監測工作;負責工業產品質量監督工作,查處產品質量違法行為;負責產品認證、體系認證監督工作,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統籌指導全區食品安全工作;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規定級別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核查處置、風險交流工作;依法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負責組織、監督、指導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負責擬訂食品安全稽查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違法行為。
(十一)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經營和使用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經營和使用環節監督檢查和應急管理工作;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抽檢工作;制定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稽查制度並組織實施,查處相關違法行為。
(十二)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和風險防範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負責特種設備應急事件處置和參與事故調查工作。
(十三)負責計量監督管理。執行國家計量制度,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依職責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四)負責對本單位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相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及黨委文電、機要、會務等日常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承擔機關綜合性調研、政策研究、政務公開、政務督辦、政務信息、新聞宣傳等工作;負責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後勤保障工作;負責信訪維穩、應急管理、統計、保密、安全保衛、信息化建設等工作。
(二)審批管理科。
負責組織實施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擔精簡行政審批事項、最佳化行政審批服務和審批流程、編制和調整權責清單等工作;承擔行政審批標準化和信息化實施工作以及行政審批監督管理等工作;負責辦理企業法人、非法人企業、企業分支機構、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商事登記工作及其他行政審批和備案事項;受上級部門委託組織開展相關行政審批和備案工作的資料審核、現場檢查等工作;負責行政審批信息報送、統計等工作。
(三)政策法規科。
參與規範性檔案草案的起草工作;負責相關規範性檔案的審核;負責實施行政處罰案件的核審工作;承辦相關行政執法的聽證、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行政賠償工作;負責行政執法證件及標誌的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實施行政執法責任制。
(四)裝備財務科。
擬訂財務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裝備器材配備以及資產管理工作;匯總、編制部門財務收支預決算並監督實施;依法收取和上繳行政性收費和罰沒款等非稅收入;負責日常賬務處理、財務監督、財會人員培訓、財務檔案和財政票據的管理。
(五)企業監督管理科(與個體私營經濟管理科合署辦公)。
負責對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其他經濟組織的監督管理;組織、指導查處違反企業、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法規的行為;組織查處無照經營行為;負責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信用分類管理工作;負責對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進行日常監督管理;負責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公示信息監督管理;調查研究個體、私營發展與管理情況指導個體勞動者協會、私營企業協會的工作。
(六)市場規範管理科。
擬訂規範市場秩序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市場交易行為的監督管理;監督管理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負責經紀人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市場專項治理工作;開展對各類交易市場的統計和分析工作。
(七)消費者權益保護科。
負責消費維權和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組織開展商品和相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整治工作;組織指導查處商品消費和服務領域中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諮詢、投訴、舉報受理、處理和消費者權益保護網路體系建設工作;指導12315、12365消費者申訴舉報機構工作;協助開展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檢工作。
(八)公平交易監督管理科。
組織指導、協調查處市揚交易中的不正當競爭、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商業賄賂、走私販私、違法直銷和傳銷及其他經濟違法案件;承擔對直銷企業、直銷人員及其直銷活動的監督管理職責,協調相關方面開展打擊傳銷聯合行動;協助開展有關反壟斷方面的工作;督查、督辦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負責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相關工作。
(九)契約管理科。
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組織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開展契約行政指導、爭議行政調解、信用評價服務工作;負責動產抵押登記管理工作;指導企業、個體工商戶開展“守契約 重信用”誠信建設活動;指導區企業信用促進會工作。
(十)商標廣告管理科。
負責商標和特殊標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查處商標侵權和假冒等違法行為,保護註冊商標、特殊標誌及官方標誌專用權;監督管理商標印製和商標代理;承擔市著名商標審核推薦工作,組織實施商標品牌戰略;監督管理各類廣告的發布和經營活動;組織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
(十一)質量監督管理科。
負責產品(含食品包裝材料、容器、食品生產經營工具等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推動質量振興和名牌發展戰略政策措施的實施;負責生產企業監督檢查和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後處理工作;監督產品認證和管理體系認證工作;協助重大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十二)標準化監督管理科。
組織實施標準化戰略,引導企業參與標準化活動;推動和監督標準的貫徹實施,宣傳貫徹國家重要標準,承擔企業產品標準備案、企業產品執行標準登記和企業產品標識管理工作;指導企事業單位的標準化工作,引導企業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組織、協調、監督管理公共信息標誌標準化管理工作;幫助企業應對國(境)外技術性貿易壁壘。
(十三)計量監督管理科。
負責計量監督管理工作;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和組織執行國家計量制度,組織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管理計量器具,監督管理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組織計量仲裁檢定,調解計量糾紛;負責對計量標準、計量檢定員、製造計量器具等實施證後監督管理;對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進行監督管理;對能源計量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對轄區註冊的企業單位建立的各項最高等級計量標準主持考核。
(十四)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
負責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日常安全監察工作;對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實施監督檢查;按規定許可權組織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和參與事故調查處理;負責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監管工作。
(十五)組織人事科。
負責黨建、基層建設、宣傳教育、幹部培訓、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資福利等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服務工作;負責出國(境)人員的政審和統戰、僑務工作;指導工青婦工作。

執法機構

廣州市花都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經濟檢查大隊。主要職責:負責查處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違法直銷、傳銷、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違法行為等經濟違法案件,查處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案件;組織對工業生產許可證管理產品、3C認證產品、食品相關產品、特種設備及標準化、計量、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等進行執法檢查,並對違法行為實施查處;負責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承辦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派出機構

新華、豐華、裕華、花城、秀全、新雅、赤坭、炭步、獅嶺、芙蓉、花山、花東、北興、梯面14個市場監督管理所。
主要職責:負責轄區內市場監管工作,按授權查處違反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違法案件;負責轄區內個體工商戶的開業、變更、註銷登記及企業、個體工商戶的年度報告等工作,建立和管理個體工商戶登記檔案;監督檢查轄區內經濟契約的訂立及履行,調解經濟契約糾紛;指導轄區內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申請商標,並對使用商標情況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對轄區內設定、張貼的廣告進行監督管理;對產品質量、標準化、計量、特種設備進行監督檢查;受理轄區內消費者、經營者的投訴,制止不正當競爭和查處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維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開展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的宣傳、諮詢活動;承辦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黃智慧 局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局黨組、行政全面工作。聯繫新雅市場監督管理所。
黎樹忠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分管人事科、機關紀委、工會。聯繫新華市場監督管理所。
陳永忠 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政策法規科、執法監督與應急科、智慧財產權促進與保護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執法一、二、三科(大隊)和廣州花都(皮革皮具)智慧財產權快速維權中心。聯繫獅嶺市場監督管理所。
虞志忠 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標準化科、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科、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科、廣州市花都區藥品檢驗所。聯繫花東市場監督管理所。
荀博 黨組成員、總工程師。分管審批管理科、市場主體監督管理科、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科、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科、食品銷售安全監督管理科、餐飲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科。聯繫花城市場監督管理所。
徐素玲 二級高級主辦。協助黃智慧同志工作。
向前勇 二級高級主辦。協助黃智慧同志工作。聯繫梯面市場監督管理所。
張 健  三級高級主辦。協助荀博同志工作。聯繫文旅城市場監督管理所。
覃 華  三級高級主辦。協助陳永忠同志工作。聯繫合益市場監督管理所。
盧焰平 三級高級主辦。分管價格監督檢查與反不正當競爭科、網路交易與廣告監督管理科。聯繫花山市場監督管理所。
羅劍武 三級高級主辦。協助荀博同志工作。聯繫新雅市場監督管理所。
謝 衍  三級高級主辦。分管局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中心、廣州市花都區消費者委員會辦公室。聯繫秀全市場監督管理所。
吳 謙  四級高級主辦。協助虞志忠同志工作。聯繫赤坭市場監督管理所。
張詠祥 四級高級主辦。分管消費者權益保護與產品質量安全抽檢科、計量科。聯繫炭步市場監督管理所。
余柏華 四級高級主辦、機關黨委書記。分管機關黨委、共青團。協助黎樹忠同志工作。聯繫豐華市場監督管理所。
鐘永照 四級高級主辦。協助陳永忠同志工作。聯繫芙蓉市場監督管理所。
劉建章 四級高級主辦。分管裝備財務科。協助虞志忠同志工作。聯繫北興市場監督管理所。
何曉峰 四級高級主辦。分管辦公室、信用風險監管科。協助黎樹忠同志工作。負責政務公開工作。聯繫裕華市場監督管理所。

辦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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