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區二手機動車零部件交易管理規則

經區政府同意,現將《花都區二手機動車零部件交易管理規則》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遇到問題,請經向區科技工業商務信息化局反映。

廣州市花都區科技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24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花都區二手機動車零部件交易管理規則
  • 頒布時間:2021年11月24日
  • 實施時間:2021年11月24日
  • 發布單位:廣州市花都區科技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
檔案內容,政策解讀,

檔案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制定目的及依據。為加強花都區二手機動車零部件交易管理,促進二手機動車零部件交易市場健康發展,依據《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舊貨流通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花都區實際,制定本管理規則。
第二條 適用範圍。在花都區內從事二手機動車零部件經營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定義。本辦法所稱二手機動車零部件,是指機動車輛(包括汽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掛車和機車)的各種零部件,包括機動車的發動機、方向機、變速器、前後橋、車架(以下統稱“五大總成”)和其他零部件。
二手機動車零部件經營主體是指經市場監管部門依法登記,從事二手機動車零部件經營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機動車維修企業、汽車銷售服務4S店等企業從事二手機動車零部件經營的,應當遵守本規則。
二手機動車零部件交易市場是指為買賣雙方提供二手機動車零部件集中交易和相關服務的場所。
第四條 基本原則。二手機動車零部件交易應遵循誠實、守信、公平、公開的原則,嚴禁以次充好、弄虛作假等違法行為。
第五條 職責分工。區商務部門是二手機動車零部件行業的主管部門,對花都區二手機動車零部件行業實施監督管理,並牽頭組織實施本辦法。
公安、市場監管、交通運輸、生態環境等行政管理部門以及各鎮街依職能分工各自履行監管職責。
第二章 交易規則
第六條 登記註冊。二手機動車零部件經營主體應當依法到市場監管部門辦理商事主體登記。
第七條 依法經營。二手機動車零部件經營主體應當依法經營和納稅,積極配合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和鎮街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
第八條 收購渠道。二手機動車零部件經營主體應當從具備資質的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以及其他合法合規的渠道收購二手機動車零部件。
第九條 委託銷售。手機動車零部件經營主體受託出售二手機動車零部件的,應當有委託方的授權委託書和身份證明。
第十條 查驗義務。二手機動車零部件經營主體應當對收購或者委託銷售的零部件進行查驗,確認賣方的身份及零部件的合法性,確保賣方擁有所有權或者處置權。
第十一條 特定部件處理。“五大總成”具備再製造條件的,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出售給具有再製造能力的企業經過再製造予以循環利用;不具備再製造條件的,應當作為廢金屬,交售給合法冶煉或者破碎企業
尾氣後處理裝置、危險廢物應當如實記錄,並交由有處理資質的企業進行拆解處置,不得向其他企業出售和轉賣。
動力蓄電池應當交售給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建立的動力蓄電池回收服務網點,或者符合國家對動力蓄電池梯次利用管理有關要求的梯次利用企業,或者從事廢舊動力蓄電池綜合利用的企業。
本條規定的零部件,無處理資質的二手機動車零部件經營主體不得收購或銷售。
第十二條 質量標準。二手機動車零部件經營主體在出售“五大總成”以外的零部件前,應當確保零部件符合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等強制性國家標準,能夠繼續使用。
第十三條 禁止事項。下列二手機動車零部件不得出售:
(一)屬於贓物、走私物品或者有贓物、走私嫌疑的零部件,無法溯源、來源不明、權屬不明或質押中的零部件;
(二)嚴重損壞且無法修復的物品,或者經修復後達不到國家強制標準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明令禁止經營和特許經營的其他零部件。
第十四條 標識義務。二手機動車零部件出售時,應當在顯著位置標明為二手件。通過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獲得的“五大總成”以外的二手零部件應當標明“報廢機動車回用件”。在出售時,應當如實告知買方為二手件。
第十五條 建立交易管理台賬。二手機動車零部件經營主體應當建立二手機動車零部件交易管理台賬,詳細記錄其基本特徵、來源和去向,包括零部件的名稱、型號、數量、來源、庫存、銷售時間、價格,賣方、買方和委託方的身份證明、聯繫方式等內容。
第十六條 銷售服務。二手機動車零部件經營主體依法向消費者提供售後服務。
第十七條 開具發票。二手機動車零部件經營主體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開具發票,並如實填寫成交價格。
第十八條 交易市場管理。二手機動車零部件交易市場應具有必要的配套服務設施和場地,設立醒目的公告牌,監督電話等,應當符合環境保護等法律法規的要求。
第十九條 消費者注意義務。消費者購買二手機動車零部件應當到正規的二手機動車零部件交易場所,與領取營業執照的二手機動車零部件經營主體進行交易,不得購買明顯涉嫌違法犯罪、來源不明、不能使用的零部件。
第二十條 違法行為舉報。二手機動車零部件經營主體、消費者發現非法零部件、來源不明等情況,應及時向區公安部門舉報,並積極配合調查。
第二十一條 機動車維修企業規定機動車維修企業、汽車銷售服務4S店對於換下的機動車配件、五大總成,應當交託修方自行處理。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將原廠配件、同質配件和修復配件分別標識,明碼標價,供用戶選擇。
第三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二條 區商務部門負責對二手機動車零部件行業進行管理,依法對二手機動車零部件交易市場進行規劃,指導市場建設。
第二十三條 區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查處無照經營行為,依法對二手機動車零部件商品開展檢查工作,依法對二手機動車零部件交易市場實行登記註冊、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
第二十四條 區交通運輸局對機動車維修企業開展維修服務等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第二十五條 市公安局花都分局依法查處不能提供舊貨詳細記錄其基本特徵、來源和去向的違法行為,打擊非法交易。
第二十六條 市生態環境局花都分局對二手機動車零部件經營場所的環境污染防治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第二十七條 各鎮(街)應加強對二手機動車零部件經營場所日常巡查工作,按屬地管理原則,成立相應的管理機構,負責本轄區範圍內二手機動車零部件經營場所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八條 未經設立登記從事二手機動車零部件經營活動的,由市場監管部門按照《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查處。
第二十九條 銷售來源不明、無法溯源、無所有權或處置權的二手機動車零部件,或未建立交易管理台賬、未如實準確記錄相關信息的,由區公安機關、市場監管部門按照《舊貨流通管理辦法(試行)》《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查處。
第三十條 出售不具備再製造條件的“五大總成”、出售不能繼續使用的“五大總成”以外的零部件、出售“五大總成”以外的零部件未標明“報廢機動車回用件”的,由區市場監管部門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查處。
第三十一條 二手機動車零部件冒充新產品銷售,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由區市場監管部門根據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有關法律規的規定依法查處。
第三十二條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使用假冒偽劣配件維修機動車,由交通運輸部門依據《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查處。
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條文解釋。本規則由區科技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解釋。
第三十四條 生效日期。本規則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三年。

政策解讀

一、出台背景
  根據《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舊貨流通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檔案,為了加強花都區二手機動車零部件交易管理,促進二手機動車零部件交易市場健康發展,結合花都區實際,我局於2021年9月組織起草了《花都區二手機動車零部件交易管理規則》,並不斷進行修改完善。
  二、主要參考依據
  《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國務院令715號)、《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商務部令2020年第2號)、《二手車交易規範》(商務部公告2006年第22號)、《舊貨流通管理辦法(試行)》、《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84號)、廣東省商務廳等部門關於貫徹落實《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有關工作的通知(粵商務管字〔2020〕28號)。
  三、適用範圍
  本政策的主要適用標的為二手機動車零部件。二手機動車零部件是指機動車輛(包括汽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掛車和機車)的各種零部件,包括機動車的發動機、方向機、變速器、前後橋、車架(以下統稱“五大總成”)和其他零部件。
  本政策的適用對象是二手機動車零部件經營主體。二手機動車零部件經營主體是指經市場監管部門依法登記,從事二手機動車零部件經營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機動車維修企業、汽車銷售服務4S店等企業從事二手機動車零部件經營的,應當遵守本規則。
  本政策的主要適用場所是二手機動車零部件交易市場。二手機動車零部件交易市場是指為買賣雙方提供二手機動車零部件集中交易和相關服務的場所。
  四、主要內容
  《花都區二手機動車零部件交易管理規則》共分為總則、交易規則、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附則5大部分,主要內容如下:
  第一部分“總則”,明確本規則制定的目的及依據,明確適用標的類型為二手機動車零部件、適用對象二手機動車零部件經營主體為經市場監管部門依法登記,從事二手機動車零部件經營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第二部分“交易規則”,明確二手機動車零部件經營主體在經營、收購、銷售和處理機動車零部件的過程中應該遵守的具體程式和細則。規定了二手機動車零部件經營主體在機動車零部件交易管理方面應該承擔的義務。
  第三部分“監督管理”,明確各相關職能部門對於二手機動車零部件的監督管理職責。
  第四部分“法律責任”。明確違反本規則規定的二手機動車零部件經營主體和相關人員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
  第五部分“附則”。明確本規則解釋機關和規則有效期,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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