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區民宿產業發展扶持辦法

區各相關部門、各鎮街:

《花都區民宿產業發展扶持辦法》業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區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反映。

花都區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

2021年10月28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花都區民宿產業發展扶持辦法
  • 頒布時間:2021年10月28日
  • 實施時間:2021年10月28日
  • 發布單位:花都區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為進一步加快花都民宿產業發展,打造花都特色民宿品牌,促進鄉村振興,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激發文化和旅遊消費潛力的意見》(國辦發〔2019〕41號)《廣東省民宿管理暫行辦法》(粵府令第260號)等檔案規定,現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扶持對象
本辦法獎補對象分兩類,第一類為積極推動民宿產業發展的鎮街;第二類為根據《廣東省民宿管理暫行辦法》,依法申請商事登記取得營業執照,其登記的經營範圍登記有含“經營民宿(民宿服務)”,並且辦理民宿登記在花都區從事民宿經營的企業及個體工商戶(以下統稱“民宿經營者”)。
二、扶持政策
1.鼓勵農房集中流轉。鼓勵鎮街採取多種方式對集聚區閒置農房等進行集中流轉開辦民宿,打造民宿發展集聚區。依據流轉農房規模,對於在花都單個行政村連片集中流轉農房建設民宿分別達10棟、15棟、20棟以上且客房總數分別不少於80間、120間、160間,並且自登記之日起運營滿一年,一次性分別給予鎮街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獎勵,主要用於對農房流轉的農戶獎勵、服務業態配套等。
2.強化基礎設施配套對於民宿發展集聚區域,由區統籌安排特色小鎮、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危房改造、農村垃圾污水處理等項目和資金,完成公共部分的村道、水利設施、電網、路燈、供排水和污水治理、垃圾分類收集等方面的基礎設施建設。
3.扶持民宿投資建設。對於新獲評的省、市星級民宿,民宿改造、裝修等方面投入達200萬元以上(不含土地投資),經第三方審計機構審計,按其實際投資額的10%給予民宿經營者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4.鼓勵民宿特色發展。在不違反文物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及規定的前提下,對於利用古村落、古建築、遺址類建築等發展特色民宿,且符合本條第3點規定的,按其實際投資額的15%給予民宿經營者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元。本條獎勵與第3條獎勵不能同時申請。
5.扶持民宿重大項目對於民宿重大項目,按“一事一議”“一企一策”原則,予以資金扶持及用地保障,並予以項目審批“綠色通道”。
6.簡化民宿登記流程根據《廣東省民宿管理暫行辦法》,各鎮街、芙蓉管委辦受區旅遊主管部門委託辦理民宿登記工作,設立民宿管理部門。區設立民宿發展管理辦公室統籌民宿發展,對依法申請登記的經營者開展上門服務、限時實地指導,協助經營者完成登記服務。
7.鼓勵打造精品民宿除省、市獎勵外,對獲評廣州市紅棉一星、二星、三星的民宿分別給予一次性5萬、10萬、15萬元補助,對獲評廣東省銀宿、金宿、白金宿級的民宿分別給予一次性5萬、10萬、15萬元補助。級別晉升的按照相應標準增加差額部分補助。
8.鼓勵民宿做大做強對於新增納統民宿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對於納統的民宿企業,連續2年營業額達到500萬元(含)以上、1000萬元(含)以上、5000萬以上,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5萬元、30萬元、60萬元。
9.鼓勵民宿融合發展。支持民宿綜合體項目建設,為遊客提供“吃、住、行、游、購、娛”等多元化旅遊體驗,打造民宿綜合業態。對於成功新創建國家5A、4A、3A級旅遊景區的民宿綜合體項目,分別一次性給予200萬元、50萬元、20萬元獎勵。級別晉升的按照相應標準增加差額部分獎勵。
10.強化綠色金融扶持區內民宿企業經認定為綠色企業,依據《花都區支持綠色產業創新發展實施細則》(花辦發〔2017〕29號)予以獎勵;民宿企業以商業貸款方式獲得綠色貸款的,依據《花都區支持綠色金融創新發展實施細則》(花府辦規〔2020〕1號),按其貸款金額的1%給予補貼,每家企業每年最高補貼100萬元。
三、其他事項
1.本辦法中表示“以上”“不少於”“不超過”、“最高”的均含本數,所涉及金額幣種均指人民幣。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享受獎勵或補助:(一)因偷稅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受到查處的;(二)發生旅遊安全、食品安全等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三)發生重大旅遊投訴。
3.各申報單位不得弄虛作假,騙取、套取獎勵資金,屬於騙取、套取獎勵資金的,一經發現,取消其申報獎勵扶持資金資格,3年內不予受理該申請人關於本辦法扶持資金的申請;已發放獎勵的,由對應主管部門予以追回,區發展改革局將該申請人納入信用記錄並向社會公示通報。
4.符合本扶持辦法規定的同一項目、同一事項,同時符合本區其他扶持政策規定(含上級部門要求區里配套或負擔資金的政策規定)的,按照從高不重複的原則予以支持,另有規定的除外。
5.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三年。

政策解讀

一、制定背景
  近年來,花都區大力支持民宿業發展,已完成了一批民宿登記服務。十四五時期,為進一步加快花都民宿產業發展,助力鄉村振興,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激發文化和旅遊消費潛力的意見》(國辦發〔2019〕41 號)《廣東省民宿管理暫行辦法》(粵府令第260號)等檔案,結合花都區民宿發展實際情況,我區制定針對民宿產業發展的扶持政策,最佳化民宿產業發展環境,推動花都民宿產業品牌化、規模化、集聚化發展。
  為做好民宿扶持辦法起草工作,區領導多次組織區相關單位召開協調會,研究討論民宿扶持政策,我局認真查閱了大量國內民宿發展較快地區的先進經驗與做法,積極廣東省民宿協會與區內相關企業座談交流,開展實地走訪調研,了解民宿發展的難點痛點問題,探討發展民宿的創新舉措,並就民宿扶持政策制定徵詢相關單位意見,經多輪修改完善,形成了《花都區民宿產業發展扶持辦法》。
  二、制定依據
  1.《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激發文化和旅遊消費潛力的意見》(國辦發〔2019〕41 號)
  2.《廣東省民宿管理暫行辦法》(粵府令第260號)
  3.《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州市促進文化和旅遊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府辦規〔2021〕9號)
  4.廣州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廣州市公安局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廣州市消防救援支隊關於印發《廣州市民宿開辦指引(試行)》的通知(穗文廣旅〔2021〕22號)
  5.廣州市文化廣電旅遊局關於印發《廣州市文化和旅遊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穗文廣旅規字〔2021〕1號)
  6.《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花都區促進民宿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的通知》(花府辦函〔2018〕151號)
  三、主要內容
  《扶持辦法》全文包括扶持對象、扶持政策、其他事項3大部分,主要內容如下:
  第一部分“扶持對象”,明確了本扶持辦法獎補所扶持的兩類對象。
  第二部分“扶持政策”,共10條扶持政策,具體內容包括鼓勵農房集中流轉、強化基礎設施配套、扶持民宿投資建設、鼓勵民宿特色發展、扶持民宿重大項目、簡化民宿登記流程、鼓勵打造精品民宿、鼓勵民宿做大做強、鼓勵民宿融合發展、強化綠色金融扶持等。
  第三部分“其他事項”,共分為5點內容,包括對本辦法所涉及內容的解釋以及申報要求、有效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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