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
第一條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是指按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規定依法收回槳歡臘的
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及經國務院或
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完成征地拆遷補償安置、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依法明確了規劃條件的國有存量土地。
第三條 本辦法僅適用於在
四川深廣合作產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廣公司)先牛剃催院行先試,所注資的土地僅限於廣安區和廣安經開區的國有存量土地,確保封閉運行、風險可控。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作價出資是指依法將廣安區和廣安經開區的國有存量土地依其規劃用途和使用年限等因素依法進行市場價評估後,按評估價值出資到深廣公司的行為。
第五條 深廣公司根據年度發展計畫與廣安區政府和廣安經開區管委會協商,製作年度作價出資工作計畫,由廣安區政府和廣安經開區管委會相關部門按職能進行作價出資工作。
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負責擬作價出資國有建設用地的選址、出具規劃條件,依法委託法定評估機構對擬作價出資的國有建設用地進行市場地價評估,完善出資相關手續,對作價標的履行土地監管職責;財政(國資)部門代表廣安區政府和廣雅堡牛安經開區管委會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
第六條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作價出資按以下程式辦理。
(一)深廣公司根據年度作姜歸價出資工作計畫向廣安區政府和廣安經開區管委會提出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作價出資申請;
(二)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依申請對擬作價出資的土地出具規劃條件;
(三)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依法經市場評估、集體審核後擬定作價出資用地方案,報廣安區政府和廣安經開區管委會審定批准;
(四)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作價出資方案經廣安區政府和廣安經開區管委會批准後,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財政(國資)部門與深廣公司依法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作價出資契約》(以下簡稱《契約》),《契約》明確土地的規劃指標等戰朽辯土地利用條件,明確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深廣公司持廣安區政府和廣安經開區管委駝蘭永鞏會批覆檔案和《契約》,按照不動產登記的有關規定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辦理不動產權初始登記。
不動產登記機構依法將《契約》作為土地權屬證明檔案,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辦理不動產登記。
《契約》約定的作價出資金額按規定作為不動產登記價值。
第八條 依照本辦法取得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在使用年期內經批准可以依法轉讓、出租、抵押。
第九條 本辦法由廣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解釋。
第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2年。
印發的通知
廣安區人民政府,廣安經開區管委會,市級相關部門:
《廣安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作價出資辦法》已經五屆市政府第3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遵照執行。
廣安市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7日
政策解讀
2019年7月17日,
廣安市人民政府以廣安府發〔2019〕18號檔案印發了《廣安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作價出資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就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作價出資作出了相關規定。現就《辦法》有關情況簡要解讀如下。
一、背景依據
(一)出台背景。2016年,國土資源部等8部委聯合發布了《關於擴大國有土地有償使用範圍的意見》(國土資規〔2016〕20號),2017年,
四川省國土資源廳等8部門聯合出台《關於擴大國有土地有償使用範圍的實施意見》(川國土資規〔2017〕8號),明確作價出資或者入股土地使用權實行與
出讓土地使用權同權同價管理制度,
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入股)成為一種新型的有償供地方式。
(二)出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國土資源部等8部委《關於擴大國有土地有償使用範圍的意見》(國土資規〔2016〕20號)、《中共廣安市委關於全面創新改革驅動轉型發展的決定》(廣委發〔2016〕3號)、四川省國土資源廳等8部門《關於擴大國有土地有償使用範圍的實施意見》(川國土資規〔2017〕8號)。
二、芝悼達目標任務
解決招商引資中存在的問題,做大做強國有平台公司,提高國有土地資產保證增值能力,開拓土地有償使用新領域。
三、主要內容
《辦法》共十條,第一條總體說明了文稿起草的參考依據;第二條闡述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概念;第三條明確了本辦法的適用範圍;第四條闡述了作價出資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概念;第五條明確了各有關部門的職能職責;第六條主要明確了作價出資的標準流程和程式;第七條主要明確了辦理供地手續後使用權人如何登記的具體規定;第八條明確了依照本《辦法》取得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在使用年期內可以進行轉讓、出租、抵押;第九條明確了《辦法》的解釋單位;第十條明確檔案有效期為2年。
廣安市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7日
政策解讀
2019年7月17日,
廣安市人民政府以廣安府發〔2019〕18號檔案印發了《廣安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作價出資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就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作價出資作出了相關規定。現就《辦法》有關情況簡要解讀如下。
一、背景依據
(一)出台背景。2016年,國土資源部等8部委聯合發布了《關於擴大國有土地有償使用範圍的意見》(國土資規〔2016〕20號),2017年,
四川省國土資源廳等8部門聯合出台《關於擴大國有土地有償使用範圍的實施意見》(川國土資規〔2017〕8號),明確作價出資或者入股土地使用權實行與
出讓土地使用權同權同價管理制度,
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入股)成為一種新型的有償供地方式。
(二)出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國土資源部等8部委《關於擴大國有土地有償使用範圍的意見》(國土資規〔2016〕20號)、《中共廣安市委關於全面創新改革驅動轉型發展的決定》(廣委發〔2016〕3號)、四川省國土資源廳等8部門《關於擴大國有土地有償使用範圍的實施意見》(川國土資規〔2017〕8號)。
二、目標任務
解決招商引資中存在的問題,做大做強國有平台公司,提高國有土地資產保證增值能力,開拓土地有償使用新領域。
三、主要內容
《辦法》共十條,第一條總體說明了文稿起草的參考依據;第二條闡述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概念;第三條明確了本辦法的適用範圍;第四條闡述了作價出資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概念;第五條明確了各有關部門的職能職責;第六條主要明確了作價出資的標準流程和程式;第七條主要明確了辦理供地手續後使用權人如何登記的具體規定;第八條明確了依照本《辦法》取得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在使用年期內可以進行轉讓、出租、抵押;第九條明確了《辦法》的解釋單位;第十條明確檔案有效期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