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經營單位業務管理規範》是2019年02月15日實施的一項中國地方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告經營單位業務管理規範
- 頒布時間:2019年1月15日
- 實施時間:2019年2月15日
- 標準號:DB33/T 2178-2019
《廣告經營單位業務管理規範》是2019年02月15日實施的一項中國地方標準。
《廣告經營單位業務管理規範》是2019年02月15日實施的一項中國地方標準。編制進程2019年01月15日,《廣告經營單位業務管理規範》發布。2019年02月15日,《廣告經營單位業務管理規範》實施。1起草工作起草單位:...
第一條為加強對廣告發布活動的監督管理,規範廣告發布登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以下簡稱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廣播電台、電視台、報刊出版單位(以下統稱廣告發布單位)從事廣告發布業務的,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廣告發布登記...
廣告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廣告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規範廣告經營審批登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廣告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從事廣告業務的下列單位,應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向廣告監督管理機關申請,領取《廣告經營許可證》後,方可從事相應的廣告經營活動:...
廣告管理具有明確的目的性。在中國,國家通過行政立法,對廣告行業和廣告活動進行管理,其目的就在於使廣告行業適應國家巨觀經濟形勢發展的需要,促進廣告業健康、有序的發展,保護合法經營,取締非法經營,查處違法廣告,杜絕虛假廣告,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有效地減少廣告業的負面影響。廣告管理的規範性。廣告管理作為...
廣告法規屬於政治行政法規範疇,由國家制定或認可,體現統治階級的意志,是以國家強制性的手段來保證其實施的行為規則。違反廣告法規,國家行政機關可以依法追究法律責任。1982年2月6日,國務院發布了《廣告管理暫行條例》其內容如下:專業廣告的廣告公司和兼營或者代理廣告業務的企業、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廣告經營單位),必須...
第十三條 在商場、街道等公共場所散發印刷品廣告,須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未經批准,不得散發。對未取得批准的印刷品廣告,商場等經銷單位不得代為散發或在其經銷場所自行散發。第十四條 戶外廣告的設定必須注重視覺效果和整體,廣告文字必須清晰、規範,內容必須真實、健康、明白,重點區域必須配備照明設施。第十五...
(二)文字必須準確、規範、造型與畫面應構思新穎,製作精細,不得粗製濫造,影響市容觀瞻;(三)設定形式和規格大小經核准後,不得擅自改變;(四)框架必須安裝牢固、安全美觀。第十二條 下列區域內不得設定、張貼戶外廣告:(一)文物保護單位周圍的建築物及控制地帶;(二)有礙城市園林景觀及花草樹木正常生長...
廣告文字必須準確、規範、廣告造型、廣告畫面應構思新穎,製作精細、色彩鮮艷,不得粗製濫造,影響市容觀瞻。廣告框架安裝必須牢固、美觀。第十一條戶外廣告經營者發布的燈箱、霓虹燈廣告,必須標明製作單位名稱或代表本單位的標誌;路牌廣告和橫(條)幅廣告必須標明發布單位名稱和發布時間;臨時性廣告必須標明許可證證號...
多個單位共用同一建築物設定戶外廣告和招牌,應當由該建築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指導監督、規範設定。使用電子顯示裝置或者產生聲音的戶外廣告和招牌,應當符合國家標準,不得對周圍環境造成光污染和噪聲污染,影響周圍居民的正常生活和車輛的安全行駛。在供電、供氣、供水、電信等設施或者管線周圍設定戶外廣告,不得影響設施...
為加強本市戶外廣告管理,規範戶外廣告設定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一條 本辦法適用於石家莊市城區範圍內戶外廣告設定及相關的管理活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戶外廣告,是指單位或個人利用下列載體宣傳產品、聯繫業務、展示...
第三章 戶外廣告設施設定管理 第十一條 設定戶外廣告設施應當符合戶外廣告規劃、戶外廣告設施和招牌設定技術規範的要求。市人民政府應當在政務網站及時公開戶外廣告規劃、戶外廣告設施和招牌設定技術規範,方便社會公眾查詢。第十二條 新建建(構)築物或者建築物外立面改造時需要設定戶外廣告設施的,建設單位應當將建(構...
本辦法所稱招牌,是指在本單位登記註冊地址以及合法經營場所的法定控制地帶設定的,對單位名稱、地址、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聯繫方式進行宣傳的自設性戶外廣告。第四條 戶外廣告設定應當遵循以下原則:(一)安全原則,戶外廣告設定應當符合相關安全技術規範要求和道路交通安全的有關規定;(二)節能環保原則...
(七)文字及書寫不規範的;第十一條 廣告客戶申請設定、張貼、繪製戶外廣告,必須按照《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向廣告經營者提交有關證明檔案。證明檔案不齊全,不真實或廣告內容違反規定的,廣告經營者不得發布。第十二條 凡違反《條例》和本辦法規定的戶外廣告禁止張貼。在城區範圍內張貼戶外廣告,必須經工商行政管理...
第五條 廣告行業組織依照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章程的規定,制定行業規範、自律公約和團體標準,加強行業自律,引導會員主動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依法從事網際網路廣告活動,推動誠信建設,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第六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生產、銷售的產品或者提供的服務,以及禁止發布廣告的商品或者服務,任何單位或者...
第一條 為加強戶外廣告管理,規範戶外廣告行為,改善市容市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戶外廣告,是指商品經營者或服務提供者承擔費用,通過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間接地介紹自己所推銷的商品或所提供的...
《金華市區戶外廣告管理辦法》是金華市人民政府為加強城市管理、規範戶外廣告設定、發布等行為、進一步美化城市環境、提升城市形象制定的管理辦法。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加強城市管理,規範戶外廣告設定、發布等行為,進一步美化城市環境,提升城市形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浙江省城鄉規劃條例》...
(三)利用汽車等交通工具設定、繪製、張貼的廣告;(四)利用其他媒體或形式在戶外設定、張貼的廣告。第四條 廣告內容必須真實、健康、清晰、明白,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騙用戶和消費者。廣告使用的文字、漢語拼音、計量單位應當符合國家規定,書寫規範、準確。第五條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戶外廣告經營者的資格審批和...
(五)利用圍牆或者工地圍擋繪製、張貼廣告的行為;(六)其他。本辦法所稱牌匾設定,是指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及個體工商戶,利用自有或者租賃的建(構)築物等設施設定經登記註冊的本單位名稱、字號和標識的行為。第四條 戶外廣告和牌匾設定遵循統一規劃、分區控制、合理布局、規範設定的原則。戶外廣告的設定權及設施...
(一)廣告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二)場(陣)地使用權證明或者戶外廣告設定權取得證明;(三)戶外廣告設施設計方案、符合安全技術規範要求的平面效果圖、施工圖;(四)設定大型落地戶外廣告設施和在建築物頂部設定的,應當提交具有相應資質的建築物設計單位或者房屋安全鑑定機構出具的技術和安全保證證明;(五)設定...
第二十一條 農藥、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廣告不得含有下列內容:(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二)利用科研單位、學術機構、技術推廣機構、行業協會或者專業人士、用戶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三)說明有效率;(四)違反安全使用規程的文字、語言或者畫面;(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
第七條戶外廣告和招牌設定規劃、設定技術規範經批准公布後,自然資源、行政審批、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應當在政務網站上予以公開,免費供公眾查閱,方便設定人、利害關係人、社會公眾查詢和監督。第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設定戶外廣告:(一)在國家機關、文物保護單位、名勝風景區、幼稚園、中小...
廣播電視廣告播放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保證廣播電視廣告的正確導向,規範廣播電視廣告播放行為,加強廣播電視廣告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廣播電視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廣播電台、電視台(含廣播電視台)從事廣告播放等活動,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負責...
為規範戶外廣告登記管理,促進戶外廣告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以及《廣告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戶外廣告是指利用戶外場所、空間、設施等發布的廣告。本規定所稱戶外廣告發布單位,包括為他人發布戶外廣告的單位,以及發布戶外廣告進行...
呼和浩特市戶外廣告設定管理辦法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令第2號 頒布日期:20070603 實施日期:20070701 頒布單位: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經2007年5月22日市人民政府第33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二00七年六月三日 第一條 為了規範戶外廣告設施的設定和管理,美化市容景觀,培育公開、公平...
經批准的專項規劃、設定規範以及實施方案應當自批准之日起30日內在城市管理主管部門入口網站公布,並以方便公眾查閱的形式長期公開。第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設定戶外廣告和招牌:(一)在國家機關、學校、醫院、住宅、名勝風景點、文物保護單位和紀念性建築的建設控制地帶內,但設定招牌除外;(二)利用城市立交橋...
《上海市公益廣告促進和管理辦法》是為了促進上海市公益廣告事業發展,規範公益廣告管理,發揮公益廣告在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中的積極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公益廣告促進和管理暫行辦法》等,制定的辦法。該辦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發布信息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
第三章設定管理要求 第十二條戶外廣告的設定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戶外廣告的內容必須真實、合法,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騙和誤導消費者。(二)戶外廣告使用的文字、漢語拼音、計量單位等,應當符合國家規定,規範準確書寫。(三)符合戶外廣告設定總體規劃、詳細規劃和技術規範的要求;(四)...
第十八條戶外廣告的用字應當規範,禁止使用已經簡化的繁體字、不符合規定的簡體字以及淘汰的異體字和舊字形。戶外廣告使用漢語拼音的,拼寫及字母的書寫應當準確,提倡分詞連寫。第十九條在公共場所和其他單位、個人的場地或者建築物上設定戶外廣告,應當按廣告經營額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支付戶外廣告場地費或者建築物...
第五條 戶外廣告的設定,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符合城市規劃要求以及公共場所戶外廣告設定規劃和戶外廣告設定技術規範;(二)戶外廣告設施應當牢固、安全,並與周圍環境協調,符合美化市容的要求;(三)戶外廣告使用語言文字、計量單位、標誌符號,應當符合國家規定。戶外廣告的內容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利用他人的...
第二十一條 發生重大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等突發事件時,戶外廣告設定人應當按照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及時發布應急或者預警等信息。第三章 招牌設定管理 第二十二條 設定招牌應當符合規劃和技術規範,不得危及建(構)築物使用安全、損害市容市貌、妨礙生產生活。招牌內容限於標明本單位的名稱、聯繫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