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告發布者管理
- 外文名:Advertisement publisher management
廣告發布者管理,又叫廣告媒介物管理或者廣告媒體管理,是指廣告管理機關依照國家廣告管理的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對以廣告發布者為廣告活動主體的廣告發布活動全過程實施的監督管理行為。換言之,廣告發布者管理是廣告管理機關依法對發...
對廣告主的主體資格的驗證管理,是指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對廣告主出具 的相應的主體資格證明檔案或材料的查驗。根據《廣告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9條的規定,廣告主申請發布廣告,應當出具的主體資格證明檔案或材料包括:(1)企業和個體...
第九條 網際網路廣告應當具有可識別性,能夠使消費者辨明其為廣告。對於競價排名的商品或者服務,廣告發布者應當顯著標明“廣告”,與自然搜尋結果明顯區分。除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變相發布廣告的情形外,通過知識介紹、體驗分享、消費...
發布者管理 對廣告發布者的管理,又叫廣告媒介物管理或者廣告媒介管理。是指廣告管理機關依照國家廣告管理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對以廣告發布者為主體的廣告發布活動的全過程實施的監督管理行為。換言之,廣告發布者管理是廣告管理機關依法...
《廣告法》規定,本法所稱廣告主,是指為推銷商品或者提供服務,自行或者委託他人設計、製作、發布廣告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廣告管理條例》中稱廣告主為廣告客戶。2、廣告經營者:《廣告法》所稱的廣告經營者,是指受委託...
本規定所稱戶外廣告,是指利用戶外場所、空間、設施等發布的廣告。本規定所稱戶外廣告設施,是指利用建築物、構築物、場地等設定的,向戶外空間發布廣告的霓虹燈、展示牌、電子顯示裝置、燈箱、實物造型等設施。第三條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對有效期內的戶外廣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遮蓋、損壞、遷移、拆除;因城市建設需要拆除的,徵用者應當事先徵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同意,並通知廣告發布者辦理註銷手續。徵用者應當給予廣告發布者適當補償。第二十二條 張貼戶外廣告...
第二條 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在我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廣告活動,應當遵守本條例。第三條 省、市、縣(含縣級市、區,下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是廣告監督管理機關,對廣告實行分級監督管理,其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實施對廣告...
第四條 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廣告主應當對廣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第五條 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從事廣告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誠實信用,公平競爭。第六條 國務院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第十六條 凡在單位、居民住宅區亂貼、亂散發戶外廣告的,該單位和個人可要求當事者進行清理或者告訴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進行處理。第十七條 戶外廣告經營者、發布者、廣告主應當接受廣告登記監督管理機關的檢查,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
我國的廣告管理制度包括:廣告行業的規劃管理、廣告發布標準的管理、廣告主的管理、廣告經營者的管理、廣告發布者的管理、戶外廣告的管理、廣告內容的審查管理、制止、制裁廣告違法行為。法律規範 構成這一制度的法律規範主要有:《中華人民...
第七條 未經中國專利局及省、自治區、直轄市專利管理機關審查通過的涉及專利方法與產品以及有關專利的活動的廣告,廣告經營者和廣告發布者不得進行廣告宣傳。已發布的,立即停止發布,並在相同的範圍內發表聲明,消除影響。第八條 廣告...
第二條 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廣告活動,應當遵守有關廣告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本規定。第三條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是廣告監督管理機關,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廣告活動進行監督管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
第三章 戶外廣告管理 第十六條 廣告經營者必須辦理《廣告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取得戶外廣告經營權後,方可經營。廣告主委託設計、製作、設定戶外廣告的,應當委託有合法廣告經營資格的經營者承辦。廣告經營者、發布者制定的戶外廣告...
第十八條 批准使用期滿逾期未拆除的戶外廣告,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強行拆除。第十九條 在本市張貼各類廣告,必須按規定張貼在統一設定的公共廣告欄內。嚴禁亂張貼、亂塗畫戶外廣告。第二十條 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不得在...
第十二條 發布戶外廣告必須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批准後,方可發布。第十三條 申請戶外廣告登記,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依法取得與申請事項符合的經營資格;(二)擁有相應戶外廣告媒體的所有權、使用權;(三)廣告發布的地點...
管理規定 2023年3月,市場監管總局修訂發布了《網際網路廣告管理辦法》,將於2023年5月1日起施行。第四條規定:利用網際網路為廣告主或者廣告主委託的廣告經營者發布廣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適用廣告法和本辦法關於廣告發布者的規定...
該《規定》於2012年2月9日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中央宣傳部等12個部門以工商廣字〔2012〕26號印發。《規定》共13條,大眾傳播媒介以外的其他廣告發布者,參照本規定執行。檔案通知 關於印發《大眾傳播媒介廣告發布審查規定》的通知 工...
第五條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戶外廣告經營者的資格審批和廣告內容審查;負責廣告發布前的登記和發布後的監督檢查。城管部門具體負責戶外廣告設施的審批及外部形象的日常監督管理。規劃、環衛、城建、公安等部門按各自職責,協同配合。第二...
廣告戰略指的是廣告發布者在巨觀上對廣告決策的把握,它是以戰略眼光為企業長遠利益考慮,為產品開拓市場著想,也就是所謂“放長線釣大魚”。研究廣告戰略的目的是為了提高廣告宣傳效果,使企業以最低的開支(費用)達到最好的行銷目標。...
公共廣告欄的設定,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組織工商、規劃、市容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規劃,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監督實施。第三章戶外廣告發布 第十七條戶外廣告應當由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廣告經營者設計、製作、發布。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同意舉辦的...
即使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和廣告發布者有違反廣告自律規則的行為,也只在廣告行業內部,通過輿論譴責和批評教育等方式,對其行為加以規範與約束。 關係 廣告行業自律和政府對廣告行業的管理都是對廣告業實施調整,二者之間既有密切聯繫,又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