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6月4日福建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1993年6月5日公布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廈門經濟特區與內地經濟聯合的規定
- 頒布單位:廈門市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1993.06.05
- 實施時間:1993.06.05
1993年6月4日福建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1993年6月5日公布施行。
特區進口的國家限制進口的商品,除國家主管部門特批者外,嚴禁轉銷內地。九、在廈門經濟特區內,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地方金融機構,成為經濟實體,經營有關業務,並...
廈門經濟特區旅遊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 旅遊經營者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由市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其改正或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逾期不改正...
為了貫徹“全國支援特區,特區服務全國”的精神,發展橫向經濟聯合,鼓勵出口創匯,特作出暫行規定。中文名 廈門經濟特區關於鼓勵內聯企業出口創匯的暫行規定 ...
業合作示範區的建設和發展,遵循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基本原則和國務院批覆的《廈門市深化兩岸交流合作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總體方案》的有關規定,結合廈門經濟特區實際,...
簡化手續,方便外國人進出廈門經濟特區,促進特區的繁榮發展,做好特區旅遊簽證及其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廈門經濟特區於1980年10月批准設立,面積2.5平方公里。1984年2月,鄧小平同志視察廈門後,廈門特區範圍擴大到全島,面積131平方公里 [1] ,並逐步實行了自由港某些政策...
《廈門經濟特區勞動管理規定》是1999年9月23日廈門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6次會議通過的規定。...
廈門經濟特區土地管理若干規定詳細內容 編輯 第一條 為加強土地管理,保護、開發土地資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促進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廈門經濟特區促進社會文明若干規定》共五章五十二條 ,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1] 中文名 廈門經濟特區促進社會文明若干規定
《廈門經濟特區多規合一管理若干規定》於2016年4月28日經廈門市第十四屆人大會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2016年4月29日公布,共五章三十八條,自2016年5月1...
為維護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暢通,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基本原則,結合實際,制定《廈門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
建立中小企業信貸風險補償機制,對金融機構因中小企業信貸產生的風險,依照規定予以補償。廈門經濟特區中小企業促進條例第三十條 建立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機構風險補償機制,...
中國大陸地區共有7個經濟特區。 1979年7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同意在廣東省的深圳、珠海、汕頭三市和福建省的廈門市試辦出口特區。1980年5月,中共中央和國務院決定...
《廈門經濟特區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於2017年8月25日廈門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共七章五十三條,自2017年9月10日起施行。 [1] ...
廈門經濟特區入境出境人員管理規定,外國人和華僑、港澳同胞、台灣同胞進出本特區,或從廈門口岸入境、出境的,按照本規定辦理。...
廈門經濟特區城鎮房屋管理條例附則 編輯 第七十一條房地產轉讓中,本條例未作規定的抵押、中介服務、交換等事項,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大型民眾性活動的安全管理,保護公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促進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遵循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基本原則,結合廈門經濟特區實際,制定...
根據2012年8月30日廈門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4次會議通過的《廈門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廈門經濟特區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規定〉的決定》第2次...
未辦妥上述證件或者簽注到達廈門口岸的,可以向口岸簽證機關申請辦理一次有效的《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者簽注。台灣同胞需要延長停留期限的,可以按照規定申請辦理...
《廈門經濟特區養犬管理辦法》經2007年1月19日廈門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1次會議通過。該《辦法》共38條,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軍、警等用犬,...
《廈門經濟特區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促進條例》已於2015年4月1日經廈門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廈門經濟特區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規定》經1996年8月8日廈門市十屆人大常委會第24次會議通過;根據2011年12月1日廈門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33次會議《關於修改〈廈門...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令和《福建省廈門經濟特區條例》制訂本規定。第二條 特區範圍內的陸地、海灘、水流及其資源,均由特區管委會統一規劃和管理。
《廈門經濟特區土地使用管理規定》是於一九八四年七月十四日經福建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的地方法規。...
為鼓勵專利創造與運用,加強專利保護與管理,建設創新型城市,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基本原則,結合實際,制定《廈門經濟特區專利促進與保護...
第二條 廈門經濟特區內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以下簡稱受方)從外國或港澳台灣的企業、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以下簡稱供方)有償引進技術,適用本規定。
《廈門經濟特區燃氣安全監管若干規定》於2015年10月30日經廈門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2015年11月3日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決定授權廈門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根據經濟特區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遵憲法的規定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基本原則,制定法規,在廈門經濟特區實施,並報全國人民...
《廈門經濟特區土地房屋登記管理若干規定》已於2011年3月30日經廈門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8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教師法若干規定>的決定》第1次修正;2010年7月29日廈門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3次會議《關於修改〈廈門市城市園林綠化條例〉等二十部經濟特區法規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