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涼市鐵路沿線安全環境治理“雙段長”制實施方案

平涼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6月3日印發平涼市鐵路沿線安全環境治理“雙段長”制實施方案,請認真貫徹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平涼市鐵路沿線安全環境治理“雙段長”制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1年6月3日
  • 發布單位:平涼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解讀,

全文

為進一步加強全市鐵路沿線安全環境治理,建立健全長效機制,確保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甘肅省鐵路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和國家鐵路局、交通運輸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關於鐵路沿線安全環境治理“雙段長”制實施指導意見》(國鐵安監〔2021〕6號)及《省政府辦公廳轉發蘭州鐵路監管局等單位關於全省鐵路沿線安全環境治理“雙段長”制實施意見的通知》(甘政辦發〔2021〕32號)精神,結合平涼境內鐵路建設和運營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鐵路安全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統籌發展與安全,全面實施鐵路沿線安全環境管理地方政府和鐵路運輸企業“雙段長”制,提升鐵路沿線安全環境管理效能,有效淨化鐵路沿線環境,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和鐵路運行安全。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決守好鐵路安全生命線,切實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確保落到實處。
(二)堅持政府主導、路地聯合。落實地方政府鐵路沿線安全環境整治主體責任和鐵路運輸企業安全主體責任,完善工作制度機制,實現路地雙方密切配合、協同管理。
(三)堅持底線思維、問題導向。聚焦鐵路沿線安全環境突出問題,深化隱患排查整治,著力防範化解重大風險,創造良好安全環境。
(四)堅持齊抓共管、綜合施治。統籌相關職能部門工作力量,加強信息共享和協調配合,實施綜合治理,強化工作合力。
三、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一)領導小組。成立平涼市鐵路沿線安全環境“雙段長”制實施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和中國鐵路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蘭州局集團公司”)分管負責同志擔任組長,市政府有關部門、鐵路有關站段負責人任成員。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宋全科 市政府副市長
師 永 蘭州局集團公司總會計師
副組長:曹瑾琰 市政府副秘書長
王運軍 市委政法委副書記
汝登國 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成 員:王 軍 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
王玉明 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朱 強 市發改委副主任
楊中畔 市公安局副局長
馮心強 市自然資源局副局長
楊富明 市生態環境局二級調研員
趙生寶 市住建局副局長
趙正鑫 市水務局副局長
靳姚平 市農業農村局副局長
郭 毅 市應急管理局三級調研員
陳海軍 市林草局副局長
張淇雲 市市場監管局副局長
徐建軍 中衛工務段副段長
曹國祥 固原車務段副段長
石建華 銀川供電段副段長
武文斌 銀川土地所所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交通運輸局,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王軍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市交通運輸局四級調研員周力同志、鐵路部門中衛工務段副段長徐建軍同志任副主任,負責鐵路安全環境治理日常工作。
(二)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各成員單位要按照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部署,根據鐵路沿線安全環境治理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要求,督促指導協調本行業、本系統落實鐵路沿線安全環境治理工作任務和措施。
1.市委政法委:負責鐵路護路聯防工作。
2.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牽頭協調推進全市鐵路沿線安全環境治理工作;履行市鐵路沿線安全環境治理聯席會議辦公室工作職責;加強與鐵路交匯的公路水運工程建設管理,推進公路道口“平改立”、上跨鐵路公路橋樑移交工作。
3.市發改委:負責加強涉及鐵路項目規劃審批管理,從源頭消除安全隱患;監管可能影響鐵路運輸安全的石油、天然氣、電力等能源設施建設施工行為。
4.市公安局:負責維護轄區鐵路沿線治安秩序,打擊相關違法犯罪行為;監管可能影響鐵路運輸安全的民用爆破作業。
5.市自然資源局:負責維護鐵路沿線用地秩序,加大土地違法行為查處力度,會同市農業農村局查處鐵路沿線涉及農村宅基地違法違規行為;做好鐵路沿線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監管鐵路沿線違規採石採礦行為。
6.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可能影響鐵路運輸安全的污染源整治,查處鐵路沿線生態環境違法行為。
7.市住建局:負責查處鐵路沿線涉及住建領域職責的“四無”建設(無正式審批、無資質設計、無資質施工、無竣工驗收)違法違規行為;整治鐵路安全保護區內亂堆亂放、消納渣土、傾倒垃圾等問題;加強與鐵路交匯的市政工程建設管理,推進市政道口“平改立”、上跨鐵路市政道路橋樑移交工作。
8.市水務局:負責加強對河道管理範圍內可能影響鐵路橋樑安全的施工建設、采砂等行為監管整治,嚴格鐵路沿線新增地下水取水許可,排查整治鐵路沿線水利工程設施安全隱患。
9.市農業農村局:負責整治鐵路沿線農業塑膠大棚、農用地膜等可能形成飄浮物的安全隱患;會同市自然資源局查處鐵路沿線涉及農村宅基地違法違規行為。
10.市應急管理局:負責將鐵路沿線安全環境治理工作納入縣(市、區)政府、市級相關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考核內容;推進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與鐵路運輸企業建立安全生產信息通報制度和協調機制;排查整治鐵路沿線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企業相關隱患問題。
11.市林草局:負責鐵路沿線森林草原防火和鐵路沿線兩側林地範圍內侵限高大樹木清理等工作。
12.市市場監管局:負責維護鐵路沿線各類交易市場秩序。
13.中國鐵路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有關站段:中衛工務段是鐵路部門牽頭單位,負責組織固原車務段、銀川供電段、銀川土地所等鐵路部門制定聯合巡查集合及月度檢查“巡迴圖”,建立隱患問題台賬等工作。配合地方政府各部門維護鐵路沿線治安秩序、打擊干擾鐵路正常運輸、危及鐵路運輸安全的違法行為以及開展鐵路沿線安全環境治理等工作。
四、組織形式
(一)市級層面。全市鐵路沿線安全環境治理聯席會議負責全市鐵路沿線“雙段長”制工作的統籌協調,市交通運輸局(聯席會議辦公室)為牽頭部門,負責督促指導全市鐵路沿線安全環境治理“雙段長”制實施工作,各成員單位負責各自職責範圍內的“雙段長”制工作的督查指導。對各縣(市、區)督導檢查每半年一次,並召開“雙段長”工作會議。
(二)縣(市、區)、鄉(鎮、街道)層面。按市縣(市、區)及鄉鎮(街道)行政區域將鐵路沿線劃分成若干個責任區段,分層級設立段長。縣(市、區)段長由本級政府確定一名分管負責同志擔任,鐵路運營單位對應段長由鐵路站段分管負責同志擔任;鄉鎮(街道)段長由本級政府確定一名分管負責同志擔任,鐵路運營單位對應段長由鐵路車間負責同志擔任(具體見附屬檔案)。
五、主要任務
(一)縣(市、區)政府、鐵路站段“雙段長”主要任務。
1.健全“雙段長”制落實保障措施。縣(市、區)“段長”牽頭,建立健全本縣(市、區)推進“雙段長”制落實相關保障措施,建立相關檢查考評制度和考核辦法。縣(市、區)交通局為“雙段長”牽頭部門,有關部門依據各自工作職責開展工作。
2.開展聯合巡查。縣(市、區)“段長”牽頭,組織鐵路方面段長共同制定鐵路沿線聯合巡查計畫。路地雙方按照巡查計畫,分別組織路地巡查力量,每季度開展至少1次聯合巡查或根據需要隨時開展聯合巡查。對典型隱患共同研究治理方案,明確責任部門和整改時限。對超越本級處理能力的問題及時報告市“雙段長”制領導小組辦公室。
3.定期召開工作會議。縣(市、區)“段長”牽頭,每季度末組織各級鐵路“段長”、鄉鎮(街道)“段長”,召開路地聯席協調推進會議,研究鐵路沿線安全環境管理突出問題,制定工作措施,推動“雙段長”工作落實。
4.建立隱患問題台賬。縣(市、區)“段長”會同鐵路站段“段長”,研究建立鐵路沿線安全隱患問題台賬,詳細記錄隱患概況、各階段治理情況、銷號情況等,並督導鄉鎮(街道)、鐵路車間落實。
5.落實工作考核。縣(市、區)“段長”牽頭,定期組織鐵路站段“段長”,就路地“雙段長”制實施及工作開展聯合督導檢查,督促指導鄉鎮(街道)、鐵路車間落實“雙段長”各項工作任務,對執行工作不力的單位部門納入考核或掛牌督辦。
6.做好鐵路安全宣傳。縣(市、區)“段長”會同鐵路站段“段長”,結合“平安甘肅”、“五進”等活動,結合實際,多措並舉,做好鐵路沿線民眾的鐵路安全法律法規和鐵路常識宣傳教育工作,提高鐵路沿線民眾愛路護路意識。
7.提高人員業務技能。縣(市、區)“段長”會同鐵路站段“段長”,制定轄區內“雙段長”人員培訓計畫,每年至少組織一次轄區內鄉鎮(街道)、鐵路車間段長及現場巡查人員業務培訓,提高隱患的辨識和處置能力。
8.設定“雙段長”公示牌。鐵路站段“段長”牽頭,在鐵路沿線安全保護區內重點位置設定“雙段長”公示牌。標明“雙段長”人員信息、管護目標、舉報電話等內容,接受社會監督。公示牌應優先選擇不鏽鋼或優質塑膠材質,內容應採用噴塗方式,嚴禁採用廣告布等塑膠材料簡單懸掛。
(二)鄉鎮(街道)、鐵路車間“雙段長”主要任務。
1.開展聯合巡查。鐵路車間“段長”負責,組織有關鐵路運輸、供電、房建等鐵路車間,制定月度檢查“巡迴圖”。鄉鎮(街道)“段長”組織村(社區)巡查力量,鐵路車間“段長”組織鐵路班組巡查力量,對照檢查“巡迴圖”,每月聯合對轄區內鐵路沿線開展1次聯合全域巡查或根據需要隨時開展聯合巡查。
2.召開路地協調會議。每月末,鄉鎮(街道)“段長”組織鐵路車間“段長”,召開路地協調工作會議,通報未按期完成治理的隱患,研究確定下步工作重點。鄉鎮(街道)段長要加大工作力度,確保隱患治理按期完成。
3.及時處置隱患問題。對聯合巡查發現的問題隱患,路地雙方按要求分別填記問題隱患台賬,詳細記錄概況和整治過程。鄉鎮(街道)“段長”對路地聯合巡查發現、鐵路車間“段長”報告的安全環境隱患要及時協調處置,明確治理時限、治理責任單位。對超出處置能力範圍的及時向縣(市、區)級“段長”報告。
4.加強常態化管控。鄉鎮(街道)“段長”指導村(社)、車間段長指導鐵路班組,加強鐵路沿線安全環境日常巡視檢查。充分發揮格線員作用,及時發現鐵路沿線安全環境隱患問題。對治理完成的隱患,加強動態管控,防止問題反彈。
六、巡查重點內容
(一)損壞或者非法占用鐵路設施設備、鐵路標誌和鐵路用地等行為;
(二)在鐵路線路上放置、遺棄障礙物、擊打列車等行為;
(三)在鐵路線路上行走、坐臥或者在未設道口、人行過道的鐵路線路上通過等行為;
(四)在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燒荒、放養牲畜、種植影響鐵路線路安全和行車瞭望的樹木等植物的行為;
(五)在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建造建築物、構築物等設施,取土、挖砂、挖溝、采空作業或者堆放、懸掛物品等行為;
(六)在鐵路線路兩側建造、設立生產、加工、儲存或者銷售易燃、易爆或者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場所、倉庫是否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防護距離;
(七)在鐵路線路兩側從事採礦、採石或者爆破作業是否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鐵路安全保護要求;
(八)在鐵路兩側規定範圍內抽取地下水的行為;
(九)在鐵路橋樑跨越河道上下游禁采範圍內采砂、淘金的行為;
(十)毀壞鐵路線路、站台等設施設備和鐵路路基、護坡、排水溝、防護林木、護坡草坪、鐵路線路封閉網及其他鐵路防護設施的行為;
(十一)實施危害電氣化鐵路設施設備的行為;
(十二)下穿鐵路的涵洞是否淤塞、積水,下穿鐵路橋樑、涵洞的道路是否按照國家標準設定車輛通過限高、限寬標誌和限高防護架;
(十三)公跨鐵立交橋樑、公鐵並行防護設施是否符合安全標準;
(十四)各類和鐵路交匯的工程建設是否徵得鐵路部門同意並簽訂安全協定;
(十五)鐵路沿線的塔桿、廣告牌、煙囪等高大設施和高大樹木傾倒後影響鐵路運輸安全;
(十六)在鐵路電力線路導線兩側各500米的範圍內升放風箏、氣球等低空輕飄浮物體和使用弓弩、彈弓、汽槍等攻擊性器械從事可能危害鐵路安全的行為;
(十七)鐵路兩側500米範圍內的塑膠大棚、彩鋼棚、廣告牌、防塵網等輕質建築物、構築物在大風天氣條件下危及鐵路運輸安全的隱患;
(十八)鐵路兩側規定範圍內違法搭建建(構)築物,有影響觀瞻的臨時建(構)築物、殘缺建築、破舊建築、殘牆斷壁;
(十九)鐵路沿線建設工地圍擋設施、道路、料場等揚塵整治措施是否到位、防塵防護網(布)設定是否規範;
(二十)其他影響鐵路運輸安全的問題。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市、區)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制定出台符合本行政區域實際的“雙段長”制保障措施,加強協調推動和督導檢查,做好跨區域區段協調。
(二)完善工作機制。縣(市、區)“雙段長”要與本級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建立鐵路沿線安全環境治理協調機制,與地方政法部門、鐵路公安機關和護路聯防組織建立聯防機制,加強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協調聯動,統籌規劃鐵路沿線建設,共同維護鐵路沿線安全環境。路地雙方要按照職責落實鐵路沿線安全環境治理工作經費保障。
(三)強化督導考核。市應急管理局要將“雙段長”制實施工作納入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並作為安全生產工作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縣(市、區)要制定“雙段長”日常管理和考核制度,推動各級段長認真履職盡責,確保“雙段長”制落地見效。
(四)做好人員備案。縣(市、區)政府和鐵路運營單位要按照格式認真填寫鐵路沿線安全環境治理“雙段長”名單。以縣(市、區)為單位,於2021年6月15日前將“雙段長”人員名單報市交通運輸局。後續各縣(市、區)“雙段長”名單發生變更時,應在5個工作日內上報市交通運輸局備案。

解讀

平涼市政府辦公室印發了《平涼市鐵路沿線安全環境治理“雙段長”制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一、《實施方案》制定背景
  為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鐵路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實平涼市鐵路沿線安全環境綜合治理“雙段長”工作機制,解決鐵路沿線安全環境問題,市政府辦公室制定出台了《實施方案》。
  二、《實施方案》主要內容
  (一)工作目標。全面落實平涼市鐵路沿線環境綜合整治“雙段長”工作機制,堅持上下聯動、路地互動、屬地管理、齊抓共管、突出關鍵、標本兼治的原則,依法徹底消除影響鐵路安全運行的亂搭亂建、亂堆亂放、傾倒垃圾、種植大棚、養殖暖棚、放養牲畜等安全隱患,提升鐵路沿線安全環境管理效能,有效淨化鐵路沿線環境,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和鐵路運行安全的目標。
  (二)組織機構和職責。成立平涼市鐵路沿線綜合治理“雙段長”工作領導小組,由平涼市人民政府、中國鐵路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分管領導為組長,鐵路沿線縣區政府分管領導,相關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為副組長,其他相關部門、單位為成員單位,共同推進平涼市鐵路沿線環境綜合治理工作,並明確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三)組織形式。明確市、縣(市、區)、鄉(鎮、街道)層面工作職責。
  (四)主要任務。明確縣(市、區)政府、鐵路站段,鄉鎮(街道)、鐵路車間“雙段長”主要任務。
  (五)巡查重點內容。一是鐵路沿線安全管控。二是鐵路沿線環境衛生管控。
  (六)工作要求。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相應的領導機制,制定出台符合本行政區域實際的“雙段長”制保障措施,加強協調推動和督導檢查,做好跨區域區段協調。二是完善工作機制。建立鐵路沿線安全環境治理協調機制,與地方政法部門、鐵路公安機關和護路聯防組織建立聯防機制,加強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協調聯動,統籌規劃鐵路沿線建設,共同維護鐵路沿線安全環境。路地雙方要按照職責落實鐵路沿線安全環境治理工作經費保障。三是強化督導考核。將“雙段長”制實施工作納入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並作為安全生產工作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縣(市、區)要制定“雙段長”日常管理和考核制度,推動各級段長認真履職盡責,確保“雙段長”制落地見效。
  (七)運行機制。建立平涼市鐵路沿線安全環境治理聯席會議制度,通過聯繫會議協調、研究有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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