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過程
2019年9月1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新聞發言人孟瑋說,《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19年版)》已修訂完成,正在按程式報批。2019年版清單在保持原有框架不變的基礎上,進一步縮短了清單長度、減少了管理措施、最佳化了清單結構。在2019年版清單修訂的過程中,總計徵求了58個
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31個省區市及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意見,聽取了30餘個全國性重要行業協會以及有關專家學者特別是有關企業的意見建議,對各方反饋的意見作了認真研究和吸納。
2019年11月2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發布《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19年版)》。作為
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全面實施以來的第一次年度修訂,《清單(2019年版)》共列入事項131項,相比《清單(2018年版)》減少了20項,縮減比例為13%。
清單解讀
《清單(2019年版)》在保證穩定性和連續性的基礎上,進一步縮減和最佳化了管理措施,豐富了信息公開內容,整個清單更加成熟完善,以清單為主要形式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體系不斷健全。一是納入“地方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和農產品主產區產業準入負面清單(或禁止限制目錄)”,取消各地區自行編制發布的市場準入類負面清單23個,“全國一張清單”體系更加完善。二是及時納入新設立的措施,增列部分符合清單定位的措施,進一步豐富地方性措施,確保合法有效準入措施全部納入。三是放開一批有含金量的措施,移出部分不符合清單定位的措施,持續推動縮短負面清單長度。四是公布清單措施主管部門,完成清單事項統一編碼,為實現“一目了然、一網通辦”奠定基礎。五是廣泛聽取並吸收有關部門、各地區、相關行業協會和市場主體的意見建議,清單更加全面準確反映市場主體的訴求和期盼。
《清單(2019年版)》共列入事項131項,相比《清單(2018年版)》減少了20項。清單的出台,將有利於進一步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推動市場準入門檻不斷放寬,有效激發各類市場主體特別是民營經濟的活力。
清單比較
更成熟——
在動態調整中與時俱進
一年來,“非禁即入”的普遍落實與市場準入門檻的不斷放寬,有效激發了各類市場主體特別是民營經濟的活力,贏得社會各界的充分肯定與廣泛讚譽。
“市場準入負面清單與外商投資負面清單共同構築形成了我國統一的市場準入法律規範體系,為境內外投資者的投資決策提供了重要的直接依據。”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申海平說,不管是境內投資者,還是境外投資者,只需查閱負面清單,便可知曉相關行業、領域和業務能否投資,無需再從大量的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規定等規範中去找尋依據。
重慶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陳昇表示,從梳理公布《清單草案(試點版)》起,我國
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從“摸家底”起步;到《清單(2018年版)》的公布,宣布了制度實施的全面開啟;再到當下公布《清單(2019年版)》,標誌著制度開始步入常態化工作階段,清單不斷地進行著自我更新升級。
在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助理教授任啟明看來,作為一項制度創新,《清單(2019年版)》的發布,既是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自2018年全面實施以來的“周年禮”,也是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走向全面實施的“成年禮”。進一步深化改革,進一步最佳化營商環境,未來的探索道路還很長,《清單(2019年版)》的發布,無疑為未來的探索與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更完善——
全面落實“全國一張清單”
“《清單(2019年版)》是
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全面實施以來的第一次年度修訂。總體來看,此次修訂在保持清單穩定性和連續性的基礎上,進一步最佳化了清單框架結構和相關內容。”
中國巨觀經濟研究院市場所研究員郭麗岩表示。
堅持能短則短,負面清單長度再縮減。《清單(2019年版)》共列入事項131項,相比《清單(2018年版)》減少了20項,縮減比例為13%。其中,禁止準入類事項共5項,新增了“不符合主體功能區建設要求的各類開發活動”事項,是為了更好地管控主體功能區各類開發活動。許可準入類事項共126項,涉及18個國民經濟行業事項105項,《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事項10項,《網際網路市場準入禁止許可目錄》事項7項,信用監管等其他事項4項。
“對於‘負面清單過多過亂’問題,我們進行了認真研究解決,取消各地區自行編制發布的市場準入類負面清單23個,有效杜絕‘負面清單滿天飛’情況,提升清單的嚴肅性、權威性、統一性。”《清單(2019年版)》加大了全國性清單整合力度,將“地方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和農產品主產區產業準入負面清單(或禁止限制目錄)”納入,至此,產業結構、政府投資、網際網路、主體功能區等全國性市場準入類管理措施已被全部納入,“全國一張清單”體系更加完善。
《清單(2019年版)》的另一亮點,是全部納入合法有效準入措施。例如,及時納入新設立的準入措施,將“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等依法新設的準入措施納入,確保清單準確有效。同時,增列部分符合清單定位的準入措施。根據《清單(2018年版)》執行情況,結合有關部門和地方意見,將“生鮮乳運輸、生鮮乳收購站許可”“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企業資格審批”等少量符合清單定位的準入措施列入,提升清單的完備性。
在《清單(2019年版)》中,“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資質審批”“職業技能考核鑑定機構設立審批”“養老機構設立許可”“社會福利機構設定許可”等一批有含金量的措施被放開,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對於部分不符合清單定位的措施,《清單(2019年版)》予以移出;對同一對象在不同投資經營環節或相近對象在相同投資經營環節的措施,則進行最佳化合併,提升清單使用便捷性。
更透明推動更好落地落實
值得一提的是,《清單(2019年版)》列表增加了“事項編碼”和“主管部門”兩欄。結合本輪
機構改革後職能調整情況,經與相關部門逐條確認,清單中明確列出了每條措施的主管部門。同時,依託全國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賦予每個事項唯一識別代碼,為實現清單事項“一目了然、一網通辦”奠定基礎。
據了解,按照“清單之外不得另設門檻和隱性限制”要求,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將會同各地區各部門繼續多渠道收集相關問題,及時發現各種形式的市場準入不合理限制和隱性壁壘,列出問題清單,制定分工方案,建立工作檯賬,做到發現一起、推動解決一起,努力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同時,還將以服務業為重點開展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試點,多措並舉推動市場準入門檻不斷放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