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市江陽區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瀘州市江陽區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發布單位:瀘州市江陽區人民政府
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編制。全文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6個部分。報告中所列數據統計期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總體情況
2019年,江陽區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公開條例》《瀘州市2019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瀘市府辦發〔2019〕38號),堅持需求導向、問題導向、效果導向,緊緊圍繞穩預期、防風險,強監督、促落實,優服務、提質效,加快推進行政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強化平台建設,拓寬公開渠道,提升公開實效,確保政務公開各項工作任務紮實有序推進,切實發揮了政府信息服務民眾、促進發展的作用。
(一)概述。
1.著力構建政務公開工作體系。
一是強化組織領導。區政府成立了區長任組長、分管副區長任副組長、區級各部門和鎮街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組,負責指導、推進、協調、監督全區信息公開工作。全區各部門、鎮街對標成立領導組,由單位主要領導落實分工,分管領導日常監督,並配備專職人員負責承辦具體信息公開事宜,形成了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管理體系。
二是健全公開制度。執行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按照“誰上傳誰負責”的原則,對信息公開內容嚴格審核,確保信息公開程式規範、內容合法;認真傳達貫徹2019年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開展學習培訓2次,列入區政府常務會會前學法議題,對新條例新要求進行解讀;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全區政策解讀工作,增進公眾對政府經濟社會發展政策、改革舉措的理解和認同,切實保障公眾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全年共制定和發布加快推進服務業轉型發展等方面的政策解讀28條。
三是規範公開流程。印發《2019年江陽區基層信息公開事項清單》,分別明確了區、鎮(街)、村(社區)各級應公開事項;梳理形成區級部門、鎮(街)政府(辦事處)信息主動公開基本目錄,在區政府入口網站開設專欄集中展示;重新梳理公布了江陽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編制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流程圖,確保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依法依規、高效開展;對標省、市要求,印發《江陽區2019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瀘江府辦發〔2019〕18號),明確全年的政務公開工作任務,將政務公開工作納入全區績效考核,建立健全監督檢查、社會評議和行政複議等工作機制。
2.著力深化重點領域信息公開。
一是加強“三大攻堅戰”信息公開。圍繞完善巨觀調控、著力解決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加快推進金融改革開放、穩妥處理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等方面,強化底線思維,及時依法公開相關信息;全面落實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實施意見,圍繞解決“兩不愁三保障”面臨的突出問題,加大相關政策舉措、扶貧項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精準扶貧貸款等信息公開力度,及時公開《江陽區2019年秋期雨露計畫公示》《江陽區2019年省級、市級、區級財政扶貧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等扶貧濟困相關信息;推進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八大戰役”以及完善生態環境準入促進綠色發展、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信息公開,定期公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審批意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項目清單和民眾舉報投訴重點問題的處理情況,及時公開《江陽區2019年環境質量狀況公告》。
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開。圍繞“放管服”改革新任務新舉措,結合政府機構改革和職能最佳化,著力做好減稅降費、“證照分離”改革、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動態調整等方面的信息公開工作,及時公開《瀘州市江陽區區本級行政權力清單(2019年本)》《瀘州市江陽區區級公共服務事項目錄(2019年版)》《2019年瀘州市江陽區區本級責任清單(第一批)》《瀘州市江陽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2019年版)》《江陽區證明材料取消清單》,助力打造法治、便利的營商環境。結合 “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基本手段,發布行政執法公示、市場監管檢查結果公示信息252條,有力促進了行政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三是深化重點民生領域信息公開。及時公開各項民生實事工作開展情況、財政預決算、征地補償安置、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政策、公共衛生服務、城鄉居民醫療保障、就業創業政策措施等民眾重點關切事項,推進重大決策過程信息公開,建立企業家參與涉企政策制定機制,在制定和調整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政府規章、行政規範性檔案時,主動向代表性的企業和行業協會商會及律師協會問計求策,並在網站公開徵求民眾意見14次。
3.著力推進“一網兩微一端”平台建設。
一是大力發揮區政府入口網站第一平台作用,不斷豐富網站欄目建設,嚴格執行網路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和政策,開展網站信息安全建設。全年巡網300餘次,發現並及時整改問題50餘個,全年未發生網站安全事故,順利通過國辦、省、市網站普查。開展網上問卷調查2次,回應領導信箱來件14件。
二是按照省、市、區安排部署,大力推進政務新媒體套用,全面掌握全區政務新媒體建設及維護情況,積極利用政務新媒體回應社會關切。全區共開設微信微博賬號30個,全年總計推送信息7528條。
三是加強政務新媒體與本地區融媒體中心的溝通協調,大力促進“江潮”客戶端的推廣套用,及時準確發布一手信息,開通線上網路問政功能,積極回應民眾留言,發揮了各大平台作為黨和政府聯繫民眾的橋樑紐帶作用。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1.行政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公開情況。
全區2019年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的規範性檔案共6件,均已在瀘州市江陽區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開。
2.機關職能、機構設定、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繫方式、負責人姓名及時更新公開情況。
2019年機構改革後,全區各部門和鎮街已及時公開機關職能、機構設定、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繫方式、負責人姓名等。
3.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及相關政策公開情況。
公開《瀘州市江陽區加快村莊規劃編制工作實施方案》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及相關政策121條。
4.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信息公開情況。
公開《瀘州市江陽區201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信息72條,涉及農業、工業、商貿、服務業、固定資產投資、城鄉住戶調查等,切實反映江陽區經濟社會發展情況。
5.辦理行政許可和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的依據、條件、程式以及辦理結果公開情況。
在江陽區人民政府網站公開《瀘州市江陽區區本級行政權力清單(2019年本)》《瀘州市江陽區區級公共服務事項目錄(2019年版)》,詳細說明辦理行政許可和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的依據、條件、程式,2019年保留行政許可事項189項,較上年減少38項,全年辦件量14369件,辦理結果已通過江陽區人民政府網站公開;保留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576項,較上年減少137項,全年辦件量563759件。
6.實施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的依據、條件、程式以及本行政機關認為具有一定社會影響的行政處罰決定公開情況。
在江陽區人民政府網站公開《瀘州市江陽區區本級行政權力清單(2019年本)》,詳細說明實施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的依據、條件、程式,2019年保留行政處罰3177項,較上年減少772項,全年辦件量44734件;保留行政強制130項,較上年減少32項,全年辦件量84件,辦理結果已通過江陽區人民政府網站公開。
7.財政預算、決算信息公開情況。
2019年,按照新《預算法》和預算信息公開的相關要求,將《瀘州市江陽區2018年財政決算公開表》《瀘州市江陽區2018年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2019年財政預算情況》《2019年區對鎮街轉移支付補助執行情況的說明》《2017-2018年發行的新增地方政府債券資金收支情況表(含高新區)》通過江陽區人民政府網站公開。
8.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及其依據、標準公開情況。
2019年1月30日在網站公開《關於公布瀘州市江陽區行政事業性收費等目錄清單的通知》(瀘江財發〔2019〕9號),公開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40個。
9.政府集中採購項目的目錄、標準及實施公開情況。
依據《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採購限額標準的通知》(川辦函〔2017〕208號) 公開採購項目的目錄、標準,全年政府集中採購項目共325個,金額15627萬元。
10.重大建設項目的批准和實施公開情況。
公開重大建設項目的批准和實施相關信息22條。2019年江陽區政府投資項目審批251件,企業投資項目備案126件,在四川省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台公開。
11.扶貧、教育、醫療、社會保障、促進就業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實施公開情況。
2019年,扶貧方面公開扶貧政策、扶貧資金使用情況、救災救濟救助、扶貧開發等信息1331條,教育方面公開四川省高中階段教育學生資助政策、江陽區2018年民辦學校(機構)年度檢查結果等信息932條,社會保障方面公開住房保障、低保等信息1028條,促進就業方面公開直補創業培訓、公益性崗位等信息830條。
12.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公開情況。
公開《瀘州市江陽區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等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10條。
13.環境保護、公共衛生、安全生產、食品藥品、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公開情況。
環境保護方面公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項目清單、《江陽區2019年環境質量狀況公告》等信息110條,公共衛生方面公開衛生計生服務等信息284條,安全生產方面公開安全檢查、安全生產宣傳活動等信息89條,食品藥品和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方面公開食品抽檢結果公示108條。
14.公務員招考的職位、名額、報考條件等事項以及錄用結果公開情況。
公務員招考的職位、名額、報考條件等事項以及錄用結果由市上統一公開,我區公開公務員考調相關信息6條。
15.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有關規定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其他政府公開信息。
(1)重大決策過程公開情況。
公開《瀘州市江陽區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灌區農業水價收費體系(徵求意見稿)》等重大決策過程信息60條。
(2)政策解讀情況。
公開《瀘州市江陽區人民政府關於探索建立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長效機制的實施意見》政策解讀和《江陽區2019年加快推進 現代服務業轉型發展實施意見》政策解讀等28條政策解讀。
(3)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目錄情況。
2019年,全區28個部門和18個鎮街已梳理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目錄,並通過江陽區人民政府網站“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基本目錄”專欄集中公開。
(4)行政權力權責清單、公共服務事項清單、零證明事項清單、負面清單等公開情況。
公開《瀘州市江陽區區本級行政權力清單(2019年本)》,區級共保留行政權力事項3920項,其中行政許可189項、行政處罰3177項、行政徵收18項、行政強制130項、行政確認24項、行政裁決4項、行政給付9項、行政檢查168項、行政獎勵73項、其他行政權力128項;公開《瀘州市江陽區區級公共服務事項目錄(2019年版)》,保留公共服務事項152項;公開《2019年瀘州市江陽區區本級責任清單(第一批)》,保留責任事項16項;公開《瀘州市江陽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2019年版)》,保留中介服務事項43項;公開《江陽區證明材料取消清單》,取消674個證明材料。以上清單均通過江陽區人民政府網站公開。
(5)瀘州市信息公開服務監管平台信息公開情況。
通過瀘州市信息公開服務監管平台公開動態工作、黨組織情況、社會保障、民主監督情況、財務收支、財務監督等信息34548條。
(6)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結果公開情況。
《瀘州市江陽區人民政府關於區九屆人大三次會議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情況的報告》(瀘江府發〔2019〕23號)和《瀘州市江陽區人民政府關於區政協九屆三次會議以來提案辦理情況的通報》已通過江陽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布。全年共辦理人大代表建議96件、政協委員提案133件,滿意、基本滿意率為100%。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2019年江陽區共收到信息公開申請22件,21件已按期回復,1件結轉下一年辦理。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況。
2019年區政府向瀘州市政務信息共享交換平台推送政府信息136條。
(五)平台建設情況。
1.政府網站建設管理情況。
大力推進政府網站建設,全年各部門、鎮街(園區)共在區政府入口網站公開信息15168條,其中重點領域742條;在四川省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管理系統上傳信息6137條;在瀘州市信息公開服務監管平台上傳信息34548條。
2.政務新媒體建設管理情況。
全年共開展政務新媒體檢查40餘次,正常運營的30個政務新媒體總計推送信息7528條。
3.傳統公開載體建設管理情況。
利用廣播、電視、報紙、政務公開欄等傳統載體公開信息5239條,通過檔案館、行政服務中心大廳(便民服務中心)查閱點,為公眾提供政府信息查詢,全年各查閱點接待公眾查詢2.1萬餘人次。
4.新聞發布會舉辦情況。
舉辦“將改革進行到底”系列新聞發布會、“第四屆江之陽蔬菜品賞會”新聞發布會、“酒城之美 醉在江陽” 2020年文旅活動專場新聞發布會共3場。
5.線上訪談舉辦情況。
參加瀘州網路問政平台線上訪談1次。
6.12345政務熱線運行情況。
全區12345政務熱線共辦件11291件,辦結率 95%,民眾滿意度98.33%。
(六)監督保障情況。
嚴格落實把政務公開納入政府績效考核體系且分值權重不低於4%的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公開監管制度,採取定期檢查和日常抽查的方式,保證信息公開的時效和質量,對更新不及時、公開內容有誤的單位進行發文通報,全年總計發出通報4期,通報公開不規範、不及時的情況21次,確保政務新媒體和信息公開網站健康有序運行。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製作數量 | 本年新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規章 | 0 | 0 | 0 |
規範性檔案 | 6 | 6 | 6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227 | -38 | 14589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713 | -137 | 563759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3949 | -772 | 44734 |
行政強制 | 162 | -32 | 84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40 | 0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採購項目數量 | 採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採購 | 325 | 15627萬元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 - | - | - | - | -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 - | - | - | - |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 - | -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21 | 1 | - | - | - | - | 22 |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 | - | - | - | - | - | - |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10 | 1 | - | - | - | - | 11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2 | - | - | - | - | - | 2 | - |
(三)不予公開 | 1.屬於國家秘密 | 1 | - | - | - | - | - | 1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 | - | - | - | - | - | - |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 | - | - | - | - | - | - |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 | - | - | - | - | - | - | - |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 | - | - | - | - | - | - | - |
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 - | - | - | - | - | - | - | - |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 - | - | - | - | - | - | - | - |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 - | - | - | - | - | - | - |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6 | - | - | - | - | - | 6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 - | - | - | - | - | - | - | - |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1 | - | - | - | - | - | 1 |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 | - | - | - | - | - | - |
2.重複申請 | - | - | - | - | - | - | - |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 | - | - | - | - | - | - |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覆申請 | - | - | - | - | - | - | - |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 | - | - | - | - | - | - | - |
(六)其他處理 | - | - | - | - | - | - | - | - |
(七)總計 | 20 | 1 | - | - | - | - | 21 |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1 | - | - | - | - | - | 1 | -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複議 | 行政訴訟 | - | - | - | - | - | - | - | - |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複議直接起訴 | 複議後起訴 | - | - | - |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
- | - | 1 | - | 1 | - | - | - | -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問題。
1.重視程度有待提高。個別單位主動公開意識不強,未嚴格落實信息公開責任,導致工作推進被動、實效不強、信息公開工作流於形式,發揮不了應有的作用,如在市政府辦公室定期抽查信息公開服務監管平台後,經過多次複查、提醒,仍有個別單位不能舉一反三、及時整改到位。
2.公開實效有待提高。個別單位對於政府信息是否應該公開界定不嚴,導致信息公開不規範,對信息公開服務監管平台和政務新媒體等政務平台利用率低,僅僅為了完成目標任務而定量更新信息,上傳的內容多是機構職能、工作報告等,信息公開實效性不強。
3.業務水平有待提高。少數信息公開工作人員對自身業務鑽研不夠深入,對信息公開條例等政策不熟悉,不能準確判定公開範圍,特別是在處理依申請公開的時候,存在答覆不規範的情況;個別村(社區)幹部對計算機操作不夠熟練,存在網站維護不到位的情況;因基層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流動性大,工作交接不完善,新接手人員對業務不熟悉,不能切實履行工作職責。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進一步明確工作責任。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54號)要求,將進一步明確工作責任,注重引導,轉變基層領導觀念,提升基層公僕意識和服務意識,變被動公開為主動公開。著重提高基層信息公開工作重要性和自覺性的認識,進一步提高信息公開的時效和質量。對於具體經辦人員變動頻繁的,加強業務指導,確保前後工作不脫節。
2.進一步增強工作實效。鼓勵用好政務新媒體,提高政務新媒體的使用效率,及時準確發布一手信息,加強各級政務新媒體宣傳力度,並同步結合電子屏播放、入戶宣傳、召開院壩會、舉辦村社活動等方式深入推進村級信息公開。計畫每年開展一次信息公開工作綜合實地調研,調查基層信息公開方式是否多樣、內容是否全面有效,採取實地走訪和問卷調查的方式,了解民眾滿意度,總結民眾重點關注的政府信息,改善信息公開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調整及整合各網站信息欄目分類,更有針對性地進行信息公開。
3.進一步提升業務水平。加大對各級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調動信息公開工作的積極性,針對新的信息公開條例進行深入剖析,明確信息公開的範圍,對依申請公開工作要規範程式、嚴格審核。健全聯動機制,加強各級信息公開工作人員互動交流,大力提升信息公開整體水平,營造信息公開工作的濃厚氛圍,保障信息公開工作良性有序運行,打造透明型政府。
4.進一步加強監督管理。全面強化日常管理,定期對上傳的信息內容、格式和質量進行督查,梳理總結民眾經常看、市上經常抽查的重點和容易出錯的地方,明確涉及國家安全、社會穩定、民眾隱私信息的重要性。對問題較多的單位加大抽查頻率,加大通報力度。同時加強民眾監督,提高民眾的參與意識,針對民眾反饋的不滿意事項大力整改,對民眾重點關注的民生問題重點公開,增加基層政府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