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18年版)

《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18年版)》是經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於2018年12月25日發布的清單。該清單主體包括“禁止準入類”和“許可準入類”兩大類,共151個事項、581條具體管理措施,與此前的試點版負面清單相比,事項減少了177項,具體管理措施減少了288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18年版)
  • 頒布時間:2018年12月25日
  • 發布單位: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
形成過程,制定草案,開展試點,總結經驗,徵求意見,重要意義,重點工作,清單主體,

形成過程

制定草案

2015年,國務院印發《關於實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的意見》,明確按照先行先試、逐步推開的原則,推進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改革。

開展試點

2016年,國家發改委、商務部印發《市場準入負面清單草案(試點版)》,已在天津、上海、福建、廣東等多地開展試點工作。

總結經驗

2017年,試點範圍擴大到15個省市。在認真總結試點經驗基礎上,形成了2018年版負面清單。

徵求意見

2018年11月15日,國家發展改革委新聞發言人孟瑋說,經多次徵求各地區、各部門意見,《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18年版)》目前已修訂形成,並上報黨中央、國務院。

重要意義

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是黨中央為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這一重大制度創新,有利於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真正實現“非禁即入”;有利於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對各類市場主體一視同仁,實現規則平等、權利平等、機會平等;有利於政府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有利於推動相關審批體制、投資體制、監管機制、社會信用體系和激勵懲戒機制改革,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重點工作

一是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在黨中央、國務院批覆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18年版)》將正式印發,並在全國範圍內全面推開實施。
二是建立信息公開機制。負面清單公布後,清單事項設定依據、辦理流程等相關信息將向社會公開,便於市場主體實時查詢,不斷提升市場準入政策的透明度和清單使用便捷性。
三是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國家發改委和商務部將根據改革總體進展、經濟結構調整、法律法規修訂等情況,適時對市場準入負面清單進行動態調整完善,進一步增強清單的科學性、規範性。

清單主體

清單主體包括“禁止準入類”和“許可準入類”兩大類,其中禁止準入類4項、許可準入類147項,一共有151個事項、581條具體管理措施,與《清單(試點版)》相比,事項減少了177項,具體管理措施減少了288條。
禁止準入類事項包括4個事項。第一項是法律法規明確設立的與市場準入相關的禁止性規定,第二項是《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禁止投資和禁止新建的項目。第三項“禁止違規開展金融相關經營活動”和第四項“禁止違規開展網際網路相關經營活動”,是針對當前金融領域、網際網路領域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新商業模式層出不窮的形勢,為防範出現重大風險,在會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梳理現行管理措施基礎上提出,並報國務院批准後列入的事項。對於禁止類事項,市場主體不得進入,行政機關不予審批。
許可準入類事項共147項,涉及國民經濟行業20個分類中的18個行業128個事項;《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事項10項;《網際網路市場準入禁止許可目錄》事項6項;信用懲戒等其他事項3項。從行業分類看,9個行業超過了10個事項。這些許可準入類事項,由市場主體提出申請,行政機關依法依規作出是否予以準入的決定,或由市場主體依照政府規定的準入條件和準入方式合規進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