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場所不文明行為對旁觀者工作有效性的影響研究》是2019年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處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李志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工作場所不文明行為對旁觀者工作有效性的影響研究
- 作者:李志成
- 出版時間:2019年10月1日
- 出版社: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 ISBN:9787509592083
《工作場所不文明行為對旁觀者工作有效性的影響研究》是2019年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處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李志成。
《工作場所不文明行為對旁觀者工作有效性的影響研究》是2019年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處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李志成。內容簡介《工作場所不文明行為對旁觀者工作有效性的影響研究:基於道義公平的視角》基於旁觀者視角考察工作場所不文明行...
(三)關心愛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教育其養成文明行為習慣。第十一條公民應當遵守飼養寵物文明行為規範:(一)遵守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等有關規定,採取必要的安全、衛生措施,及時清理寵物排泄物,對他人正常生活和身體健康造成影響的,應當及時採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二)出戶遛犬時,應當對犬只束犬鏈(繩),由成年...
第三條 文明行為促進工作應當堅持以人為本、社會共治、獎懲結合、系統推進的原則,發揮民眾主體作用,形成文明建設長效機制。第四條 市和區縣(市)人民政府及其行政管理部門、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文明行為促進工作。第五條 市和區縣(市)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統籌推進本行政區域內的文明...
(五)不在公共場所吸菸;(六)不非法獵捕、交易、運輸、食用野生動物;(七)咳嗽、打噴嚏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避免影響他人,患有流行性感冒等呼吸道傳染性疾病時,應當佩戴口罩。第十六條 公民應當文明出行,維護交通安全與秩序,自覺遵守下列行為規範:(一)駕駛機動車時有序通行,不隨意變道、穿插、加塞、超車,不...
第二十五條 在維護社區管理秩序方面,重點治理以下不文明行為:(一)從建築物、構築物向外拋物;(二)違反規定在樓道等公共空間內堆放雜物;(三)違反規定進行房屋裝飾裝修,嚴重妨礙、影響他人生活、學習和工作。第二十六條 市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機構可以根據文明行為促進工作需要,確定重點治理的其他不文明行為,並...
(十)從事產生噪聲的生產經營活動、文體娛樂活動等影響他人正常生活。 縣級以上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工作機構可以根據文明城市建設推進工作的實際,聽取社會公眾意見,在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範圍內適時對重點整治的不文明行為作出調整,並向社會公布。 第十二條 縣級以上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工作機構應當根據重點整治的不...
(一)在公共場所著裝得體,言行舉止文明,不得大聲喧譁;(二)等候服務依次排隊;(三)文明開展廣場舞、室外歌唱等文體娛樂活動,合理使用場地及設施設備,不得影響他人工作、生活;(四)從事經營活動不得妨礙公共秩序;(五)不得從建築物、構築物、車輛內向外拋撒物品。第十三條 公民應當愛護環境,自覺踐行下列...
(三)進行露天表演以及其他文體娛樂活動時,合理使用場地、設施和音響器材,不影響他人的生活、學習和工作;(四)減少吸菸行為,不在室內公共場所、室內工作場所和其他禁止吸菸的場所吸菸;(五)不隨地便溺、吐痰,不亂扔雜物,不隨意焚燒拋撒喪葬祭奠物品,不亂塗亂畫亂貼,不損壞公共設施、花草樹木;(六)攜犬出...
第十九條 公民應當文明就醫,遵守下列行為規範:(一)遵守醫療機構診療服務制度,聽從工作人員指引,配合開展診療活動;(二)尊重和理解醫務人員,理性處理醫療爭議,依法表達合理訴求,不在醫療場所聚眾滋事,不侮辱、謾罵、威脅、毆打、挾持醫務人員; (三)尊重他人隱私,保持就診距離,不影響醫務人員為他人就診...
第三條本市構建政府組織實施、部門分工負責、社會積極參與的文明行為促進工作機制,保障文明行為促進工作持續、有效開展。第四條 市和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將文明行為促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明確工作總體目標、任務和要求;建立文明行為促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研究、制定相關政策,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通報...
(三)商鋪、攤販等商業活動經營者應當遵守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規定,保持經營場所、攤點衛生、整潔,不得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或者採用其他發出高噪聲的方法招攬顧客。(四)使用家用電器、樂器或者進行其他家庭室內娛樂活動時,應當控制音量或者採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干擾周邊居民正常生活。(五)遵守物業管理規定及業主大會的...
(五)文明出行。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規,車輛和行人應當各行其道;乘坐公共運輸工具時,應當依次排隊、先下後上,主動為老、弱、病、殘、孕及攜帶嬰幼兒的乘客讓座;愛護交通工具及其設施,文明使用共享交通工具;機動車、非機動車停放應當在規定地點或者不影響車輛行人通行的地點,行駛應當禮讓行人;行...
第十五條在公共場所進行健身、歌舞等文體娛樂活動,應當符合環境噪聲管理有關規定,合理使用場地及設施設備,防止影響他人正常學習、工作和生活。第十六條遇有突發事件,應當服從現場指揮,配合應急處置。第十七條駕駛車輛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安全、文明駕駛:(一)規範使用燈光和喇叭;(二)在擁堵、緩行路段互相...
(七)其他違反交通文明規範的行為。第十一條 公民應當遵守社區公共文明行為規範,不得實施下列不文明行為:(一)違反規定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搭建建築物或者構築物;(二)擅自占用、損壞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附屬設施,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上亂塗寫、亂刻畫、亂張貼或者堆放雜物影響正常通行;(三)...
第二十條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應當落實文明行為促進工作目標責任,對所屬工作人員加強文明行為教育,提升文明素養;對其工作場所、營業場所或者服務區域範圍內的不文明行為予以勸阻、制止,屬於違法行為的,應當及時報告有關部門,並協助取證。第二十一條視窗服務行業、單位應當制定優質服務標準和文明行為規範引導...
(三)不在禁止吸菸的場所吸菸或者使用產生煙霧的香菸替代品;(四)控制噪聲污染,公共場所輕聲接打電話,依照規定使用外放音響設施、設備,控制外放音量,不影響他人正常的工作和生活;(五)娛樂、健身時合理使用場地、設施、設備,不以噪音或者其他方式影響他人;(六)維護公共秩序,遵從公共場所“一米線”等文明...
(六)在室內進行裝修裝飾作業,使用電器、樂器或者進行其他娛樂、體育鍛鍊等活動的,應當遵守有關規定,採取有效措施,避免干擾周邊居民正常生活;(七)文明飼養寵物。攜犬出戶時,用牽引帶牽領;攜犬乘坐電梯或者上下樓梯,避開尖峰時間並主動避讓他人;飼養寵物不得干擾他人正常生活,不得危及他人人身安全;及時清理所...
(五)開展廣場舞、露天演藝等聚集性戶外活動,應合理選擇場地、時間,環境噪聲應遵照規定標準,不得干擾或影響他人正常工作、生活;(六)乘坐公共運輸工具先下後上,主動為老、弱、病、殘、孕、幼和懷抱嬰兒的乘客讓座,不攜帶和食用散發異味的食物,不攜帶寵物乘坐公車,不得干擾駕駛人員安全駕駛;(七)文明...
(十一)餐飲服務中未有效採取油煙淨化措施,超過排放標準排放油煙;(十二)其他破壞公共環境衛生的行為。第十一條遵守交通文明行為規範,不得實施下列行為:(一)向道路上拋灑物品;(二)駕駛機動車以手持方式使用電話,不按照交通信號指示通行,逆向行駛,違規使用遠光燈,深夜通過城區鳴放高音喇叭,違規停放、超車,...
第十八條 公民應當文明就醫,尊重醫務人員,配合開展診療活動,不得影響醫療機構正常秩序。·鼓勵與支持 第十九條 市、縣(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機構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對文明行為及文明行為促進工作進行表彰獎勵。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道德模範、身邊好人、見義勇為人員等文明...
(八)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未採取有效油煙淨化措施,超過排放標準排放油煙,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環境造成污染;(九)其他違反商貿經營文明行為規範的行為。第十七條 遵守養犬文明行為規範,不得實施下列行為:(一)在居民生活區飼養列入禁養名錄的烈性犬和大型犬;(二)攜犬進入機關、學校、幼稚園、醫院(不含寵物...
第三十三條 生態環境保護、水務、林業和草原等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職責範圍,及時制止影響河道整潔、毀損綠化、污染大氣、水、土壤等不文明行為。第三十四條 發展改革、市場監管、文化旅遊、商務等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推進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通過組織開展信用信息公示、文明誠信市場和放心消費創建等工作,引導市場主體文明...
(五)在室內使用家用電器、樂器或者進行其他娛樂、體育鍛鍊等活動時,不影響他人的正常生活、學習和工作。(六)裝飾裝修房屋時,按照規定時間施工,避免或者減輕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噪聲、粉塵等對周圍居民的影響。(七)其他維護鄰里和諧的行為規範。第十六條 維護鄉村文明,遵守下列行為規範:(一)保持房前屋後、村莊...
第三十條 城市管理部門應當對城市管理中的不文明行為加強監督管理,依法查處影響市容環境衛生、損壞公共設施等違法行為。第三十一條 交通運輸部門應當加強對公共運輸工具運營單位的監督管理,推進從業者職業道德、文明素質教育,提升文明服務水平。第三十二條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應當對其工作場所、...
(六)違規飼養烈性犬,攜帶犬只外出不束牽引帶,不即時清除犬糞,養犬影響他人正常生活;(七)在禁菸場所吸菸;(八)亂倒亂扔垃圾,隨地吐痰、便溺;(九)在城市公園和風景區水域清洗車輛、衣服、拖把等物品,在禁止區域游泳、垂釣;(十)違規私拉電線為助力車、電動車等充電,從建築物、構築物、車輛內向外...
(三)隨意橫穿馬路、闖紅燈、跨隔離欄,通過路口或者橫穿道路時低頭看手機,影響其他車輛、行人通行。(四)在公共運輸工具內爭搶座位、推搡、飲食,妨礙駕駛員正常工作。(五)其他違反交通文明規範的行為。第九條公民應當遵守環境文明行為規範,不得實施下列不文明行為:(一)在醫療服務場所、教學活動及未成年人集中...
(三)不在禁止吸菸的場所和區域內吸菸。第十條 公民應當遵守公共秩序文明行為規範:(一)等候服務時自覺排隊,使用電梯時先下後上,上下樓梯時靠右側行走;(二)進行行銷宣傳、裝修作業、婚喪祝壽、廣場舞、健身操、露天表演等活動時產生的噪音不得影響他人的生活、學習和工作;(三)文明上網,不編造、發布、轉發...
第二十四條 民政部門應當及時有效救助流浪乞討人員,公安機關、城市管理等相關主管部門發現流浪乞討人員,應當及時告知其到救助管理機構接受救助或護送其至救助管理機構。第二十五條 公民有權勸阻和制止不文明行為,有權舉報、投訴不文明行為和不履行文明行為促進工作職責的單位及工作人員,對文明行為促進工作提出意見和...
(十)乘坐公共運輸工具時,按照有效客票記載的時間、班次和座位號乘坐,不得干擾駕駛人安全駕駛;(十一)其他交通文明行為規範。第十五條 在維護城鄉社區公共文明方面,自覺遵守下列規定:(一)遵守村規民約、居民公約、社區管理規約,配合社區工作者、物業服務企業依法依規開展服務和管理工作;(二)鄰里之間和睦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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