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人民政府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綜合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編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及相關行政複議、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人員和經費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本年度報告中使用數據統計期限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巢湖市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合肥市政務公開辦關於印發2016年全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合公開辦〔2016〕3號)、《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16年政務公開重點工作任務分工的通知》(合政辦秘〔2016〕80號)等檔案精神,不斷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領導,強化公開平台建設,創新公開方式,拓寬公開範圍,全力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紮實有序開展。
二、政務公開工作開展情況
(一)切實加強領導,增強主動公開意識。2016年以來,為全面做好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我市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為原則,圍繞打造服務型政府,不斷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力度,加深政府信息公開程度,切實加強領導,增強主動公開意識,強化工作機構職能,形成“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專門人員抓落實”的工作體系,確保工作常態化,紮實推進政務公開工作。
(二)開展目錄升級調整,確保欄目更加規範完善。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實施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內容基本規範和政府信息公開網路平台技術規範(2016年版)的通知》(皖政務辦秘〔2016〕7號)要求,2016年9月底,合肥市政府辦公廳按照新的目錄規範在原有政務公開平台目錄的基礎上進行了整合和增加,重點規範新增了重點領域信息目錄體系。巢湖市政府網站信息公開平台也按照要求與合肥市政務公開平台欄目實行統一,調整和完善了政府網站信息公開平台的一級目錄、二級目錄和三級目錄,使欄目更加規範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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