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報告是根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綜合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編制而成。全文包括巢湖市政務公開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和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本年度報告中使用數據統計期限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總體情況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巢湖市認真貫徹落實《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19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及《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2019年政務公開重點工作任務分工的通知》等檔案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主動對標高質量發展要求,以學習和貫徹落實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為主線,以規範權力運行、促進依法行政、服務人民民眾、提高行政效能為目標,加強制度建設,狠抓工作落實,紮實推進政務公開各項工作,不斷提高政務公開的針對性、實效性。
(一)主動公開情況
堅持公開常態化,全面推進政務公開。政務公開工作開展以來,巢湖市一直堅持“公開是常態,不公開是例外”的原則,不斷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力度,在嚴格進行保密審查的基礎上,及時、準確、全面地公開政府信息。結合省政務公開目錄標準規範要求和合肥市對各縣區政務公開網上監測情況的通報,進一步督促各單位加強完善本單位機構職能、領導簡介及分工、內設機構等基礎性目錄,增強單位內部事務的公開性和透明度;實時更新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審計、教育等14個重點領域欄目信息。
目前納入巢湖市政府信息公開平台考核的單位共55家,其中市直部門38家,鄉鎮(街道)17家。2019年,巢湖市通過合肥市政務公開網總計發布信息34914條,其中主動公開34648條,占總數的99.24%,依申請公開228條,占總數的0.65%,不予公開38條,占總數的0.11%。有效提高了政府信息公開的全面性、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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