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實施規定,是山西省財政廳印發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西省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實施規定
- 屬性:規定
- 時間:2021年9月25日
山西省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實施規定,是山西省財政廳印發的。
《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暫行規定》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 2019年11月7日 規定全文 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暫行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國有金融資本管理、明確出資人...
《山東省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暫行規定》已經山東省政府同意,現印發,本規定自印發之日 起施行。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履行好出資人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
本條例所稱國有金融資本,是指國家及其授權投資主體直接或間接對金融機構出資所形成的資本和應當享有的權益。憑藉國家權力和信用支持的金融機構所形成的資本和應當享有的權益,納入國有金融資本管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本條例所稱金融機構...
制定信用評級、資產評估、投資諮詢、金融資訊等金融中介服務機構的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八)負責金融業的招商引資。吸引、聚集金融資源,鼓勵金融機構入駐山西,指導金融機構合理布局。指導推進金融功能區、金融集聚區建設。(九)負責金融...
根據省委決定,省國資委成立黨委,履行省委規定的職責。省國資委的監管範圍是省屬企業(不含地方金融類企業,含省直各部門所屬企業)的國有資產。主要職責 (一)省國資委代表省政府將承擔的出資人管資本職責,轉授負責國有資本運營的機構...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切實履行好出資人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暫行規定的通知》(國辦發〔2019〕49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東省國...
一級金融機構視為母公司,二級及以下金融機構視為子公司,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三條 按照權責匹配、權責對等、權責統一的原則,省財政廳根據省政府授權,集中統一履行省級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省財政廳根據財政部統一制定...
福建省地方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實施規定(暫行),是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國有金融資本管理、明確出資人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完善國有...
《湖南省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暫行規定》已經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20年9月3日印發.本規定自發布之 日起施行。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暫行...
《山西省規範省管企業經營管理工作規定》是山西省發布的規定。規定內容 第一條 為加強省管企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鞏固全面從嚴治黨從嚴治企成果,為做強做優做大國有資本和國有企業提供...
市國資委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國有資產監管規定,從投資項目實施的必要性、對監管企業經營發展的影響程度、投資風險承受能力等方面履行出資人審核把關程式,並對有異議的項目在收到相關材料後10個工作日內向企業反饋書面意見。國資委認為有必要...
《實施辦法》共分為總則、出資人與受託人職責、出資人與受託人職責、所監管金融機構重大事項管理、所監管金融機構管理者選擇與考核、責任追究、附則7部分,共33條。內容解讀 《實施辦法》按有關規定明確國有金融資本定義,指出從出資角度...
《金融機構國有股權董事管理暫行辦法》是財政部2019年發布的檔案。內容解讀 所謂國有股權董事(以下簡稱股權董事),是指由履行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的機構、國有金融資本受託管理機構(以下統稱派出機構)向持股金融機構派出,代表國有...
等法律法規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完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的指導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暫行規定的通知》《中共遼寧省委 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完善地方國有金融資本管理的實施意見》等有關要求,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國有金融資本管理、明確出資人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完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的指導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暫行規定的通知》(國辦發〔2019〕...
二、完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體制 國有金融資本是指國家及其授權投資主體直接或間接對金融機構出資所形成的資本和應享有的權益。憑藉國家權力和信用支持的金融機構所形成的資本和應享有的權益,納入國有金融資本管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四...
二、完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體制 國有金融資本是指國家及其授權投資主體直接或間接對金融機構出資所形成的資本和應享有的權益。憑藉國家權力和信用支持的金融機構所形成的資本和應享有的權益,納入國有金融資本管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四...
績效薪酬追索扣回規定適用於已離職或退休人員。二、加強金融資產管理,維護金融債權,有效防範金融風險 (五)做實資產風險分類,準確合理計提風險撥備,真實公允反映經營成果。金融企業應當加強資產質量管理,做實資產風險分類,定期對各類資產...
為了加強國有資產管理和治理,做好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工作,依據《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工作規則的通知》(晉政辦發〔2018〕116號)和《中共晉城市委關於建立市...
宜春市市本級國有金融企業出資人監管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暫行規定的通知》(國辦發〔2019〕49號)、《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完善全省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實施...
依據市人民政府授權,集中統一履行市屬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擬訂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推進市級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工作。承擔資產評估管理有關工作。(九)負責審核並匯總...
負責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的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專項報告起草工作。(十三)負責管理全市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貫徹實施國家會計法律法規、準則和制度,執行全省會計管理的有關條例和實施細則。指導和監管全市代理記賬機構等社會...
承擔地方金融方面部門預算工作,擬定地方金融類企業財務管理制度並按規定管理政策性金融業務,對地方金融機構財務及資產實施監管;承擔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管理、地方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有關工作;統一管理全市利用國際金融組織貸(贈)款、外國...
4、完善區屬國有金融資本管理體制。依據區人民政府授權集中統一管理區屬國有金融資本,依法履行區屬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內設機構 辦公室 綜合協調、處理機關日常政務;研究財政政策,起草重要材料,管理政務公開、財政信息、新聞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