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山西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工作條例》的決定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山西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工作條例》的決定

2007年3月30日山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山西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工作條例》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07年03月30日
  • 實施時間:2007年03月30日
  • 頒布單位:山西省人大常委會
山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決定廢止1995年9月21日山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的《山西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工作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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