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藥品生產日常監督管理辦法,2014年11月1日開始實施,山東的管理辦法之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藥品生產日常監督管理辦法
- 類型:辦法
- 實施時間:2014年11月1日
- 地區:山東
山東省藥品生產日常監督管理辦法,2014年11月1日開始實施,山東的管理辦法之一。
山東省藥品生產日常監督管理辦法,2014年11月1日開始實施,山東的管理辦法之一。條例全文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藥品生產日常監督管理,規範藥品生產行為,確保藥品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國...
山東省農業農村廳 2019年11月1日 辦法全文 山東省農藥生產日常監督管理辦法(試行)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省農藥生產日常監督管理,規範農藥生產行為,確保農藥產品質量,根據《農藥管理條例》《農藥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等法規...
《山東省藥品網路銷售監督管理實施辦法》是山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印發的辦法,於2023年10月17日發布。辦法發布 2023年10月17日,《山東省藥品網路銷售監督管理實施辦法》發布。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藥品網路銷售和...
山東省醫藥行業管理辦法 (1988年6月23日)第一條為了加強醫藥生產經營企業的行業管理,確保藥品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省醫藥總公司是全省醫藥行業的主管部門,負責...
長期停產期間的監督檢查按照《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山東省藥品生產日常監督管理辦法〉的通知》(魯食藥監發〔2014〕33號)執行。第五條藥品生產企業擬長期停產的,應當在停產5日前向所在地市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停產報告...
《山東省農藥監督抽查管理辦法》是為了規範農藥監督抽查工作制定的辦法。概括 為更好地貫徹施行《山東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規定》,根據《農藥管理條例》和《山東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省廳制定了《山東省農藥...
山東省中藥材市場質量管理辦法》主要體現在6個方面,其中刪除了“任何單位或個人在藥材產區收購中藥材,應當具備合法的藥品經營資格”的表述。“對中藥材的質量管理實行責任包乾制度,責任到人”修改為“對中藥材的質量進行監督檢查”。
本省區域內許可登記或登記備案的行政相對人在區域外從事上述活動的信用管理,適用本辦法。第四條 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主管全省食品藥品安全信用管理工作,負責山東省食品藥品安全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簡稱信用管理系統)建設、管理;負責...
山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6日 意見全文 山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案件查辦工作指導意見(試行)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全省藥品(含醫療器械、化妝品,下同)案件查處工作,完善案件查辦工作機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山東省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通知 魯食藥監發〔2017〕38號 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省局機關各處室、各直屬單位:現將《山東省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
本辦法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3月31日。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山東省衛生廳於2004年10月13日發布的《山東省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管理辦法實施細則》(魯食藥監發〔2004〕9號)同時廢止。
各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省局機關各處室、各檢查分局、直屬單位:現將《山東省藥品生產經營企業風險自查報告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山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4日 檔案全文 山東省藥品生產經營企業風險自查報告管理辦法 第一...
第四十七條 批發市場開辦者、入場經營者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或者違法從事經營活動的,由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據《山東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條例》第五十八條第一款規定,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二千元以下的罰款。違反本辦法第...
第三條 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藥包材生產、使用、檢驗和監督管理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本辦法。第四條 藥包材的監督管理按照屬地監管的原則,實行分級負責制。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省局)負責全省藥包材的監督管理工作。...
《山東省藥品零售企業分級分類管理辦法》是山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的地方法規。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改革完善藥品生產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7〕13號),推進分級分類管理,規範藥品零售...
山東省人民政府令 第277號 《山東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已經2014年3月17日省政府第26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省 長 郭樹清 2014年4月10日 管理規定 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農產品生產...
第二條 山東省轄區內的藥品零售連鎖經營和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全省連鎖企業監督管理工作,市、縣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轄區內連鎖企業的日常監督管理。第二章 質量管理與藥學服務 第四條 連鎖企業...
山東省獸藥經營告知管理辦法(試行)第一條 為了切實加強獸藥質量安全監管,切實保障動物產品質量安全,根據《獸藥管理條例》、《山東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獸用生物製品經營管理辦法》等法規、規章,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省畜牧...
第一條 為規範山東省生物製品批簽發工作和批簽發機構的日常管理,保證生物製品安全、有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和《生物製品批簽發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3號)等要求,結合山東...
《山東省藥品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哨點管理辦法》是山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山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2019年發布的檔案。辦法印發 山東省藥品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哨點管理辦法 山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山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於印發山東省藥品化妝品不良...
第五條 山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省藥監局)負責全省醫療器械抽查檢驗工作的監督管理,制定省級年度抽查檢驗工作方案,發布質量公告,開展抽查檢驗結果分析、績效考核和評估等工作,組織對轄區內生產監管環節開展抽查檢驗,並對全省醫療...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山東省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轄區內醫療器械生產企業開展的分類分級監管及檢查活動。第二章 職責分工 第四條 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省局)負責全省醫療器械生產企業分類分級管理的組織指導工作,負責編制...
《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山東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是山東省施行的規定。中文名 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山東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發布單位 山東省食品藥品...
為貫徹落實《國家藥監局關於發布〈藥品上市後變更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2021年第8號),加強藥品上市後變更備案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藥品註冊管理辦法》《藥品生產監督管理辦法》等...
2018年10月,根據《山東省機構改革實施方案》,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山東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的職責整合至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建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管理,不再保留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職能轉變 (...
第三十四條 質量安全風險涉及外省市的,通報其企業所在地省級產品質量監督部門。第三十五條 省風險監測中心應及時匯總、分析風險預警處置結果,對風險處置效果進行評估。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參與山東省質量技術監督監局產品質量安全風險...
為了明確各級人民政府以及政府有關部門、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健全安全生產行政責任制,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山東省安全生產行政...
山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貫徹黨中央關於藥品監督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藥品監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省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