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複方案編制管理辦法,本辦法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礦山的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複方案(以下簡稱“治理方案”)的編制與審查管理。
山東省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複方案編制管理辦法,本辦法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礦山的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複方案(以下簡稱“治理方案”)的編制與審查管理。
”編制規範和內容要求應符合地質礦產行業標準《礦山環境保護與治理恢複方案編制規範》(DZT/223-2011)、《山東省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
《山東省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是山東省為加強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有效預防和治理礦山開發造成的礦山地質環境破壞,落實礦山企業治理主體責任,建立完善...
強化源頭管理,全面實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複方案、土地復墾方案同步編制、同步審查、同步實施的三同時制度和社會公示制度。2.加強保護與治理...
第十一條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複方案編制單位的資質,必須符合國土資源部規定的相關條件。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複方案的編制標準,按照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
為推動礦業權人增強保護地質環境的意識,採礦權申請人在申請辦理採礦許可證時,應當編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複方案。採礦權人應當按照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
2013年3月27日,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以財建〔2013〕80號印發《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該《辦法》分總則、支出範圍、預算管理、財務管理、監督檢查...
2.督促指導礦山企業按要求編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並實施治理恢復(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3.按照《陝西省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與土地復墾基金...
安徽省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管理辦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 第206號 《安徽省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管理辦法》已經2007年11月26日省人民政府第59次常務會議...
預防和治理礦山地質災害,規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的存儲、使用和管理,依據《陝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氣開發環境保護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陝西省實際,制定本辦法,並...
第三條 凡在我省行政區域內從事礦產資源開發活動的採礦權人,必須依法履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的義務,按照本辦法向縣級以上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作出書面承諾,...
保證金不轉讓的,採礦權轉讓人應當按照經批准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方案,履行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義務,保證金按照本辦法第十條規定辦理;採礦權受讓人應當與本辦法第九條...
為了保護和改善礦山生態環境,促進和規範本市以礦山綠色植被恢復為主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促進礦業經濟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土地復墾條例...
採礦權人或採礦權申請人依據本辦法提交《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及土地復墾方案》(以下簡稱《治理方案》),同時與所在盟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簽訂礦山地質環境...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規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複方案的編制與審查,根據《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國土資源部令第44號)、《山東省地質環境保護條例》、《礦山環境...
第一條為了保護礦山地質環境,防治礦山地質災害,維護人民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湖南省地質環境保護條例》、《湖南省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備用金...
太原市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管理辦法(2010年10月21日太原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6次會議通過,2011年1月14日山西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