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1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魯政辦發〔2012〕62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被征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意見》。該《意見》分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新征土地被征地農民參加養老保險辦法;做好制度銜接,確保被征地農民利益;切實加強組織領導4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被征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意見
- 印發機關: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文號:魯政辦發〔2012〕62號
- 印發時間:2012年9月21日
2012年9月21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魯政辦發〔2012〕62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被征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意見》。該《意見》分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新征土地被征地農民參加養老保險辦法;做好制度銜接,確保被征地農民利益;切實加強組織領導4部分。
2012年9月21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魯政辦發〔2012〕62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被征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意見》。該《意見》分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新征土地...
為做好我市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工作,根據《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進一步做好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工作的意見的通知》(濟政辦發200750...
堅持同一制度平台,以養老保障為工作重點,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現行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市、縣(區)人民政府要認真落實《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範國...
為加強被征地村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管理,推進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依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失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見》,制定本意見。...
發布了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土地徵收時繳納被征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的通知。中文名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土地徵收時繳納被征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的通知 類別 ...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做好被征地農民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指導意見,地方法規,由安徽...(一)對已轉為非農業戶口的被征地農民,符合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鎮職工基...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做好被征地農民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工作...(不含安置補助費)的40%補助被征地農民用於繳納養老保險,縣區人民政府按集體和...
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一負責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工作,建立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跟蹤檢查和報告制度,並將這項工作列入目標責任考核,實行責任追究制,形成政府統一領導,...
國土資源部關於切實做好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7〕14號)和《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被征地農民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通知...
[2007]14號)和《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試點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贛府發[2008]82號)精神,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為妥善做好我市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工作,切實保障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根據《省人民政府關於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指導意見》(鄂政發〔2014〕53號),...
(國辦發〔2006〕29號)、《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勞動保障廳關於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試點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贛府廳發〔2008〕82號),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做好我市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工作,切實保障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促進城鎮化建設,根據《省人民政府關於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指導意見》(鄂政...
第一條 為適應師宗城市化發展的需要,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逐步建立失地、少地農民養老保險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勞動保障部關於做...
為切實做好我縣被征地農民就業和養老保險工作,切實維護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06〕31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做好我市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工作,切實保障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促進城鎮化建設,根據《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被征地農民參加...
第一條 為維護被征地農牧民的合法權益,使被征地農牧民基本生活長期有保障,根據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甘肅省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辦法》的通知(甘政發〔2011〕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