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
2006年4月21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推進信息技術改造傳統流通業的意見》。
意見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信息技術改造傳統流通業的意見
魯政辦發〔2006〕28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加快我省傳統流通業向現代流通業轉變,建設現代流通業強省,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的意見》(魯辦發〔2004〕25號),經省政府同意,現就推進信息技術改造傳統流通業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信息技術改造傳統流通業的重要意義
用信息技術改造傳統流通業,加快建立現代流通體系,是提高國民經濟運行質量,建設製造業強省的重要舉措,是建設現代流通業強省的必由之路。近年來,我省對這項工作高度重視,特別是被國家確定為信息技術改造傳統產業試點省後,各地和有關部門採取一系列有效措施,不斷加大流通信息化建設力度,取得了明顯成效。一批規模較大的物流和商貿企業採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對採購、運輸、倉儲、銷售和配送等業務進行最佳化整合,壓縮了倉儲面積,加快了資金周轉,降低了流通成本,增強了競爭能力。但與先進省市相比,仍然存在一些問題:一是重視程度不夠,對流通信息化的作用和意義認識不足;二是信息化水平低,傳統流通業信息技術套用範圍小;三是對流通信息化人力、物力投入不足;四是政策環境有待進一步完善;五是流通領域信息化建設缺乏統一規劃與協調等等。這些問題嚴重製約了我省流通業信息化的快速發展。各地、各有關部門對此要高度重視,積極引導、扶持利用信息技術改造傳統流通業,促進我省現代流通業的發展。
二、指導思想及工作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
鄧小平理論和“
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用
科學發展觀統攬全局,全面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採用先進、適用的信息技術賦予傳統流通業新的內容,促進流通產業結構的最佳化升級,提高我省流通業的整體水平和核心競爭力。
(二)工作原則。
1、統籌規劃,分步實施。各級政府要將信息技術改造傳統流通業納入工作計畫,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先易後難,分步實施,注重實效。
2、政府推進,企業主導。各有關部門要採取相應措施,鼓勵流通行業推廣套用信息技術,引導社會投入資金,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和信息技術推廣。各流通企業要主動利用信息技術對經營、管理、行銷等環節進行改造,促進傳統流通方式向信息化支撐下的現代流通方式轉變。
3、突出重點,協調發展。按照我省發展現代流通業總體部署,把物流、商貿企業最需要信息技術進行改造的關鍵環節作為重點,有效解決阻礙流通信息化發展的瓶頸問題。統籌協調物流、商貿企業,創建實用、高效的流通信息化體系。
4、統一標準,資源共享。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統一規劃,標準先行,互聯互通,資源共享”的原則,打破信息在行業、體制和所有制上的分割,實現共同開發,共同利用,共同受益。
三、目標及任務
(一)主要目標。突出抓好連鎖經營、物流配送、批發市場和超級市場的信息化建設,建立區域、基地、園區、企業等多層次流通信息化網路,實現服務理念、管理手段、流通方式向信息化流通方式轉變。加快推進內外貿一體化和貿、工、農一體化,加強企業的橫向聯合,注重供應鏈上企業間的信息共享與聯繫,用5年左右的時間基本建成結構合理、技術先進、運轉高效的流通業信息體系,用10年左右的時間初步實現流通現代化。
(二)主要任務。用信息技術改造傳統物流企業和商貿企業,加快培育現代流通企業,實現信息流、資金流、物流的一體化運作。以開拓市場、擴大消費、方便民眾為主線,大力推進商品市場體系、現代流通體系、市場監控體系、商業信用體系和網路及信息安全體系建設。
1、建設與國際接軌的區域性流通信息化基地。濟南、青島、臨沂作為流通信息化的重點區域,要通過最佳化流程,改組改造,建立高水平、標準化、智慧型化的流通信息化基地,成為我省流通信息交換樞紐和電子商務中心。
濟南、淄博、東營、泰安、萊蕪、德州、聊城、濱州等地區,重點發展區域物流信息化,提升物流園區、物流中心和物流場站服務功能,努力建成全國中轉物流基地,成為連線華南、華中和華北地區的重要樞紐;青島、煙臺、濰坊、威海、日照等地區,重點發展港口流通信息化。構築暢通的海運、鐵路、公路、航空信息系統,努力成為輻射東北三省和韓、日、朝等國的國際化物流與商貿基地;棗莊、濟寧、臨沂、菏澤等地區,重點推進連鎖經營、物流配送、服務“三農”信息化建設。口岸城市要加強“大通關”信息管理平台建設,推行一站式服務形式,提高通關效率。
2、在流通領域大力推行電子商務。進一步加大貫徹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05〕2號),以及我省相關政策的力度,加強信用評估與誠信機制建設,逐步建立和完善信息安全制度,為推廣電子商務營造良好環境。力爭到2010年電子商務交易額占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6%-7%,持卡消費額占社會消費品零售額10%以上。
3、在物流企業拓寬信息技術套用的深度和廣度。以大型物流企業為重點,開展面向供應鏈的流通示範工程。重點做好改造第三方物流企業工作,主要包括以工業原材料和零部件採購為主的物流企業,以產品貿易批發為主的物流企業,以運輸、倉儲和貨代為主的物流企業,以農副產品流通為主的物流企業。採用先進的網路設備、信息技術、自動控制技術、車輛衛星定位系統(GPS)技術、衛星定位系統和地理信息系統(GIS)相結合的監控技術、條碼技術、電子標籤(RFID)技術、智慧型倉庫技術及電子數據交換(EDI)技術等,實現貨物運輸信息的快速傳遞、加工與管理,使流通企業實現調度管理科學化、貨物配載智慧型化、裝卸搬運機械化、賬目結算電子化,形成物流信息化新格局。加快建設和完善全省交通業務資源網,建立豐富的交通信息資源庫和高效的信息共享與傳輸平台。完善車站、機場、碼頭以及各類運輸工具的調度管理系統,確保信息傳輸通暢、貨物轉運流暢、車輛調度順暢。到2010年,大型流通企業和中型流通企業網路行銷普及率分別達到80%和50%。
4、推進商貿零售企業信息技術套用向縱深發展。以具有一定規模的超市和連鎖配送企業為重點,建立健全流通平台,在人、財、物、進、銷、存和企業管理等環節推廣普及綜合信息管理系統(MIS)、企業資源計畫系統(ERP)和時點銷售系統(POS);引導和鼓勵供需雙方開展網上交易,促進傳統交易方式向現代交易方式轉變。有條件的大中型商貿企業要逐步推廣電子訂貨系統(EOS)、供應商管理系統(SRM)、客戶關係管理系統(CRM)和供應鏈管理系統(SCM)等,引導企業套用先進信息技術。
加強IC卡的管理與發行,通過整合社會公共信息資源,爭取實現一卡多用。進一步擴大金融卡持卡人數量,擴大刷卡消費和支付範圍。
5、在“三農”領域逐步推廣套用信息技術。青島、煙臺、濰坊、棗莊、東營、日照、菏澤等地要充分發揮農、林、畜、水產等地方優勢,以農資、農產品、消費品加工、儲藏、運輸、銷售為突破口,加快信息技術在“三農”領域和涉農企業的套用。要充分利用信息技術對涉農市場運行進行監測和預報,協助農民識別、打擊假冒偽劣種子、化肥等農資產品。要根據農村和農民需要,整合不同需求,逐步形成城鄉聯動、連鎖配送的商品流通體系。有條件的地方可實現網上交易和網上支付,促進農產品進城、農資及日常用品下鄉,擴大城鄉物資交流範圍,縮小城鄉差距。爭取利用3年左右的時間使信息網路覆蓋全省各鄉鎮和80%以上的行政村。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強流通領域信息基礎設施建設。要整合企業、交通、銀行、海關、工商、稅務等多個信息系統,在濟南、青島、臨沂3市建設省級公共流通信息交換平台。制訂流通業信息交換標準,實現生產商、流通商和需求商的信息交流與整合。各大網路運營商逐步把網路延伸至農村,積極為現代流通業提供優質高效的網路資源。信息產業主管部門要組織有關企業和科研機構加大對流通信息化的研究和開發力度,在硬體、軟體和技術保障等方面提供相應服務。
(二)用足用好扶持政策。各級政府、各部門要大力支持用信息技術改造傳統流通業,把建設現代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作為高新技術產業加以扶持,享受國家高新技術產業同等優惠政策。發展與改革部門制定年度經濟發展規劃時,要重點體現信息技術在流通企業的推廣套用;信息產業發展專項資金要對信息技術改造傳統流通業予以傾斜;省內刷卡消費要按同行業最低標準收取手續費。依據《國務院關於調整進口設備稅收政策的通知》(國發〔1997〕37號)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技術改造國產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稅字〔1999〕290號)、《國務院關於印發〈鼓勵軟體產業和積體電路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國發〔2000〕18號)等檔案規定,經主管機關批准,流通企業建立信息管理系統、流通配送管理系統等項目所需進口設備,執行國家有關稅收減免政策。優先推薦技術套用狀況良好、經營業績優良的企業上市;對已上市的流通企業優先推薦發行新股。
(三)發揮典型示範作用。以省政府確定的15戶流通大企業和29戶重點連鎖經營企業為示範單位,不斷積累在使用電子標籤(RFID)、條碼、商品編碼、稅控收款機、前台交易系統、決策支持系統、網上訂貨系統、倉儲自動化管理等方面的經驗,通過採取現場會等多種形式宣傳推廣,努力提高信息化整體水平。
(四)培養造就多層次流通信息化人才。要採取多種形式,分步驟分層次地對領導幹部、企業高層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進行相關知識培訓,強化領導幹部信息化意識,提高工作人員的操作技能。積極聯合高等院校,開展相關專業及課程教育,培養高層次一專多能人才。
(五)充分發揮中介組織作用。要充分發揮流通協會、流通技術研究機構、信息化培訓機構等社團組織和中介機構的作用,面向市場,面向企業,開展流通信息化的相關研究,做好諮詢、培訓、服務等工作,為加快我省流通業的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