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農田水利文出是指小型農田水利支出撥款,是國家財政對農業企業興辦小型農田水利,以及植樹造林、苹場改良、水土保持等設施的一項補助性經費。主要用於補助各項工程所需要的材料費、機耕作業費和小型設備購置費,不得用於人工工資、基本建設和其他非生產性開支。企業對小型農田水利支出,必須嚴格遵守專歙專用的原則,厲行節約,精打細算,嚴防超支。
小型農田水利文出是指小型農田水利支出撥款,是國家財政對農業企業興辦小型農田水利,以及植樹造林、苹場改良、水土保持等設施的一項補助性經費。主要用於補助各項工程所需要的材料費、機耕作業費和小型設備購置費,不得用於人工工資、基本建設和其他非生產性開支。企業對小型農田水利支出,必須嚴格遵守專歙專用的原則,厲行節約,精打細算,嚴防超支。
小型農田水利文出是指小型農田水利支出撥款,是國家財政對農業企業興辦小型農田水利,以及植樹造林、苹場改良、水土保持等設施的一項補助性經費。主要用於補助各項工程所需要的材料費、機耕作業費和小型設備購置費,不得用於人工工資、基...
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簡稱小農水,主要是指為解決耕地灌溉和農村人畜飲水而修建的田間灌排工程、小型灌區、灌區抗旱水源工程、小型水庫、塘壩、蓄水池、水窖、水井、引水工程和中小型泵站等規劃。基本任務 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的基本任務,是通過興...
關於規範和引導農民對直接受益的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投工投勞有關政策的意見是由國務院在2005年發布的一個意見。中文名 關於規範和引導農民對直接受益的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投工投勞有關政策的意見 發文字號 國農改[2005]16號 發文...
小型農田水利設施是農業基礎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的重要前提條件,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基礎保障。針對我國小型農田水利設施普遍老化失修、效益衰減的問題,2005年,中央財政設立了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補助專項資金,...
《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資金績效考評暫行辦法》是財政部、水利部2009年12月28日印發的一份檔案。引言 財政部 水利部關於印發《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資金績效考評暫行辦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水利...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範中央財政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補助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小農水專項資金)、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建設工程補助專項資金(以下簡稱水土保持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小型農田水利建設主要指灌溉面積1萬畝、除澇面積3萬畝、庫容10萬立方米、渠道流量1立方米每秒、機電泵站裝機容量1千千瓦以下的小型水利工程建設,不包括萬畝以上灌區的渠系工程。為加強小型農田水利建設,提高防災抗災能力,2005年中央財政...
《青島市小型農田水利管理辦法》已於2011年10月20日經市十四屆人民政府第2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市長 夏耕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小型農田水利管理,鼓勵和引導農民積極投入...
區縣(自治縣)財政可通過公共財政預算、政府性基金、其他水利規費收入以及從土地出讓收益中計提的農田水利建設資金等統籌安排小型水利工程的管護經費。市級財政按照區縣(自治縣)政府上一年度管護資金落實情況、管護實際需求量、改革推動程度、...
我省小型水庫、山坪塘、石河堰、小型泵站、小型灌區、大中型灌區末級渠道、小水池、小水窖、小機井等小型農田水利是農村分布最廣、與農業生產聯繫最緊密、農民受益最直接的基礎設施,是農業增產、農民增收和糧食安全的重要保障。目前,我省...
第一條為規範和加強農村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管理維護,建立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管、用長效機制,充分發揮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的防洪、排澇、灌溉等綜合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湖北省小型農田水利項目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湖北...
財政部 水利部關於印發《中央財政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管理辦法》的通知 財農[2009]33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水利(務)廳(局):2009年,財政部、水利部在全國範圍內啟動了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工作。為...
第一條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工作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見》(中發[2005]1號)精神,中央財政設立小型農田水利工程設施建設補助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小型農田水利專項資金”)。為加強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通過興修為農田服務的水利設施,包括灌溉、排水、除澇和防治鹽、漬災害等,建設旱澇保收、高產穩定的基本農田。主要內容 整修田間灌排渠系,平整土地,擴大田塊,改良低產土壤,修築道路和植樹造林等。小型農田水利建設的基本任務,是通過興...
(一)增加政府投入,逐步建立農田水利建設資金穩定增長的機制。財政部門要建立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補助專項資金,對農民興修小型農田水利設施給予補助,並逐步增加資金規模;在安排農業綜合開發資金時,繼續把農田水利建設作為中低產田改造的一項...
(一)按照“誰使用、誰負責、誰負擔”的原則,使用權歸村集體、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個人所有的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由使用權人或直接受益的民眾自行籌集經費進行管護。(二)供水工程可按有關規定收取水費,供水價格在縣級政府有關部門...
小型農田水利支出撥款是國家財政用於國營農業企事單位的小型農田水利支出,通常採用“定額補貼、結餘留用、超支不補”的辦法,農場應編制計畫報經上級和財政部門批 準。在國營農場會計中,此項撥款在“專用撥款——小型農田水利支出撥款”帳戶...
其他各省也相繼舉辦了一些不同類型的農田水利工程。與此同時,從南方的廣東、江蘇到北方的陝西、寧夏等地,先後開展了一些灌溉、排水的科學研究工作。基本內容 主要是灌溉和排水,兼及中小型河道整治,塘壩水庫及圩垸建設,低產田水利土壤...
財農92號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和中央關於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增長決策部署,圍繞穩糧、增收、強基礎、重民生,進一步加快小型農田水利建設,財政部、水利部決定,在繼續做好小型農田水利專項工程建設的同時,從2009年起...
(一)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及設備,包括控制灌溉面積1萬畝、除澇面積3萬畝以下的灌溉排水工程;中型灌區末級渠系及量測水設施等配套建築物;噴灌、微灌、管灌設施及其輸水管道、首部樞紐;塘壩、堰閘、機井及裝機功率小於1000千瓦的泵站,水池...
第二條 水利部會同相關部門安排中央補助投資的農村水利項目,適用本細則。第二章 總體目標 第三條 農村水利建設項目總體目標 (一)2014年安排中央投資計畫和資金的大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大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小型農田水利建設...
充分調動廣大民眾興修農村小型水利設施的積極性,根據《湖北省小型農田水利項目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參照《財政部、水利部關於實施中央財政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的意見》、《中央財政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管理辦法》、《小型農田水利重點...
要增加國家、地方、集體、農民對水利的投入,多層次多渠道籌措資金。一九八0年包乾到地方的小型農田水利補助費,凡沒有達到原有水平的,要在一九九0年恢復或超過,並嚴禁挪用;地方機動財力、鄉鎮企業利潤,要拿出一部分資金用於 農田水利...
水利工程受益區(包括間接受益區)內的城鎮居民和企事業單位,也要承擔一定的義務。要依法積極引導、鼓勵農民民眾集資投勞興建小型水利工程,承包小流域治理,參加荒山、荒溝、荒丘、荒灘及風沙區的開發。有條件的地方,應組織農田水利基本建設...
《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規範化與生態化》針對各類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的特點,研究提出了一系列具體的設計參數、技術措施,突出了小型農田水利建設的生態保護、研究提出了工程規劃、設計、施工、管理等各個環節生態保護措施體系。內容簡介 鐘再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