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的通知》是國務院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1996年01月29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的通知
- 發文字號:國發〔1996〕6號
- 發布單位:國務院
- 成文日期:1996年01月29日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的通知》是國務院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1996年01月29日。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的通知》是國務院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1996年01月29日。檔案全文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的通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黨的十四屆五中...
《國務院關於大力開展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的決定》是國務院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1989年10月15日。檔案全文 建國四十年來,我國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取得了巨大成就,修建了大量的防洪、灌溉、除澇、治漬等工程,有力地促進了農業生產和其他事業的...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建立農田水利建設新機制意見的通知 檔案: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人多地少、水資源短缺、降雨時空分布不均、水旱災害頻繁,這些基本國情決定了農田水利建設在農業生產和經濟社會發展中具有特別重要的作用。
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是指運用水利、農業、林業、科技等措施對農田進行綜合治理,改變不利於農業生產發展的自然條件,提高農田生產能力,將基本農田建成集中連片、設施配套、高產穩產、生態良好、抗災能力強、與現代農業生產和經營方式相適應的農田...
國務院關於農田水利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是國務院於2012年04月25日發布,自2012年04月25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2012年4月25日在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上 水利部部長陳雷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我受...
《通知》強調地方各級水利、農業農村部門按照職責加強農田水利設施管護的指導和監管,省級有關部門建立評估評價機制,將評估評價結果與灌區改造、高標準農田建設等項目安排掛鈎,確保各項責任和監管制度落到實處。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切實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提升國家糧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見》是為切實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提升國家糧食安全保障能力,經國務院同意提出的意見。由國務院辦公廳於2019年11月13日印發實施。
《農田水利條例》是為了加快農田水利發展,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保障國家糧食安全而制定的法規,2016年4月27日,《農田水利條例》由國務院第131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條例解讀 推進農田水利建設保障糧食安全 ——國務院...
部機關各司局,部直屬各單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各計畫單列市水利(水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局:為貫徹落實《水利部關於印發〈加快推進水利工程建設實施意見〉的通知》(水規計〔2015〕105號),切實...
發布通知 關於印發《關於擴大當前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投資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農計財發〔2022〕2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農村(農牧、畜牧獸醫、漁業)廳(局、委)、水利(水務)廳(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
檔案通知 關於印發《農田水利設施建設和水土保持補助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 財農〔2015〕226號 農業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水利(水務)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水利局: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
為深入貫徹落實《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轉市水務局等三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本市農田水利建設和管理意見的通知》(滬府〔2012〕45號),進一步加強本區農田水利建設工作,全面提升奉賢區農田水利設施建設質量和管理水平,保障本區主要農產品生產和...
大力開展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是貫徹落實中央及省、市關於大力發展水利事業的迫切要求,是積極發展現代農業的現實需要,也是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必要條件。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快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的重要意義,全面貫徹統籌兼顧、資源引導、民生...
(2009年11月6日財政部、水利部財農〔2009〕335號印發;根據2012年5月24日財政部、水利部財農〔2012〕54號印發的《關於修改〈中央財政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和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建設工程補助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有關條文的通知》修改) ...
要強化農田水利的基礎性和公益性,以及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中的重要地位,科學規劃,切實把農田水利作為公共財政投入優先保障領域,進一步增加財政投入,用足用好金融支持政策,多方籌集資金。引導受益主體履行農田水利建設管理的責任和義務,推動...
嚴格控制城市建設用地規模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和《國務院關於加強城市規劃工作的通知》(國發[1996]18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嚴格控制大城市的用地規模,特別要嚴格控制中等城市和小城市用地。對城市...
財政部、水利部印發一份農田水利建設資金計提、清算的具體辦法的檔案——《關於從土地出讓收益中計提農田水利建設資金有關事項的通知》,檔案要求各地足額提取、定向使用,將10%的土地出讓收益用於農田水利建設。檔案規定,農田水利建設資金...
國務院關於全國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2021—2030年)的批覆 國函〔2021〕8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人民銀行、市場監管總局、統計局、銀保監...
基本完成大型灌區、重點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和大中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基本覆蓋農業大縣;全國農田有效灌溉面積達到10億畝,新增節水灌溉工程面積3億畝,其中新增高效節水灌溉工程面積1.5億畝以上;全國農業用水量...
為了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工作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見》(中發[2005]1號)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建立農田水利建設新機制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5]50號)的有關精神,嚴格區分加重農民...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和中央關於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增長決策部署,圍繞穩糧、增收、強基礎、重民生,進一步加快小型農田水利建設,財政部、水利部決定,在繼續做好小型農田水利專項工程建設的同時,從2009年起,在全國...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的通知 (1996年1月29日)國務院關於開展第一次全國基本單位普查的通知 (1996年1月29日)國務院批轉國務院證券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期貨市場監管工作請示的通知 (1996年2月23...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農業部、監察部、財政部、國家計 委、法制辦關於做好當前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 意見 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暫行辦法 水利工程水費核訂、計收和管理辦法(摘要)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的通知 (摘要)取水...
2005年1月30日,中央下發“一號檔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工作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見》。檔案要求,堅持 “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穩定、完善和強化各項支農政策。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要把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