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介紹
地主階級是
地主制經濟下的主要剝削階級,也是封建社會主要的統治階級。它具有按
封建等級制度劃分的階層。在中國,地主主要有以下幾種:東方以中國為代表
中國
①有具有較高
社會地位、享有政治特權的世族地主、
縉紳地主,他們憑藉世襲的或非世襲的地位和特權,占有或強占、強買土地。他們隱瞞地產,少納或轉嫁
田賦;並常合法地或非法地庇蔭親族和其他丁口。他們是地主階級中最保守、腐朽和反動的階層。
②有社會地位較低、沒有政治特權的
庶民地主。他們主要是中小地主。他們既受豪強地主欺凌,又憑藉財勢,勾結官府,欺壓鄉民。由於土地可以買賣,地主階級的成份常有變動。隨著社會
生產力的發展,取得地主身份所需土地的最低必要量降低,庶民地主在人數上的優勢增大。在商品經濟有了較大發展後,
工商業者購買土地,出現工商業地主。
西歐
西歐封建制度是中古歐洲歷史的一項核心內容,被稱為
采邑制而西歐封建制度的核心內容是
西歐封建等級制度。在整個
中古時期,羅馬天主教在經濟上占據當時西歐土地的三分之一,政治上與世俗王權分庭抗禮,在思想文化方面形成一元壟斷,可謂是處於一種萬流歸宗的地位。城市是文明形成的一個重要標誌,西方文明與東方文明在許多方面存在著明顯的差異,其根源因素有很多就是城市造成的。
拜占庭帝國是一個曾經輝煌的古老文明,在如何面對新的環境挑戰方面,拜占庭帝國的歷史命運具有重大的典型意義和啟示價值。
西歐封建等級由上至下主要分為教皇,國王,公爵,侯爵,伯爵,子爵,
男爵,騎士這幾個等級。
形成原因
⒈羅馬封建因素
隨著
羅馬帝國對外擴張的中止,帝國的經濟在公元三世紀已發生嚴重危機:人口銳減,城市敗落,一些大土地所有者便退居鄉村,建立了以
隸農為主要生產者的、實行租佃分散經營的田莊制,形成自然經濟,政治上則形成獨立王國.如此在公元三世紀,羅馬帝國的奴隸制商品經濟已經過渡到
隸農制自然經濟.另外,羅馬很早以來就存在一種保護關係,一些人因敗落而尋求富有的庇護人的保護,成為他們保護下的平民或附庸,帝國衰落後,這種保護關係更為擴大,成為日後
西歐封建制度的起源之一.
⒉基督教會
與經濟的變化相適應,人們的思想意識也發生變化,原來的羅馬古典文化開始讓位於普通人民民眾的大眾文化,這就是基督教文化.在危機時代,越來越多的人從崇奉奧林匹斯諸神:
朱庇特,宙斯,
阿波羅,轉奉能解脫個人罪惡,能使個人得到拯救的基督教.因為前者雖然氣勢磅礴,給人力量,但卻不能給人安慰;人是偉大的,但人不能總是顯示偉大,人還需要安慰,尤其是在危機時代,人們需要一種神秘主義的哲學體系.在公元三世紀的
羅馬帝國,這就是
新柏拉圖主義.經過百般曲折,四世紀以後羅馬終於成為基督教國家,教會組織普遍建立,受羅馬制度的影響,教會的法律、制度,組織結構都建立起來.正是基督教會,在日益加深的混亂狀態中起到了維護秩序的穩定性作用,並且成為日後教化日耳曼蠻族,把羅馬古典文化和日耳曼文化結合起來的承擔者.
另外,教會所建立的修道院制度,也對中世紀早期的西歐社會產生重大影響.修士最初一般都是西歐最優秀的農民,他們開墾荒地,排乾沼澤,改良土壤,推廣
三圃制,對恢復和發展西歐農業起到了重要作用.他們還保存了羅馬人的一些建築技能,發展了木刻、金屬製造,紡織、玻璃、釀酒等工藝.
日耳曼人剛從原始社會走出,為陷如入絕境的西歐社會帶來了活力和生機.
與羅馬法律相比,日耳曼法律是習慣法,粗獷、迷信、採用神裁法,但對日後西歐封建政治仍有重大影響.日耳曼法律產生於人類古老的習俗,而不是統治者的意志,所以法律超越王權,沒有一個國王可絕對專制,這種王權有限制度是中世紀西歐政治發展的一個特點.所以有人說,民主起源於日耳曼叢林之中.
日耳曼人還帶來了農村公社制度(其特點之一是自治),它對西歐城市的形成、
行會制度、以至於議會制度都產生了重大影響.
日耳曼因素對西歐社會影響之大,以至於全球通史的作者認為:正是日耳曼人的到來,毀滅了西歐的
古典文明,從而為西歐新文明的開端,掃清了道路.在中國,在印度,昔日的文明傳統一直沒有中斷,並得以保存,但這僅是舊生命的延續.而西方,在
羅馬帝國滅亡以後,卻出現了一個新的開端.他並且認為,這是西方歷史的獨特性之所在.
西方史學界在西歐封建制度形成問題上主要分為兩派,
日耳曼派和羅馬派,以後又形成綜合派
德國
容克是德語Junker一詞的音譯, 原指無騎士稱號的貴族子弟,後泛指普魯士貴族和
大地主起源於16世紀,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基本消亡.在德國文獻中容克被分為作戰容克、宮廷容克、議院容克和鄉村容克等不同類型.在德國歷史上真正起過較大作用的是鄉村容克.鄉村容克指普魯士的貴族莊園主,主要是征服
易北河以東地區並在那裡進行殖民的
德意志騎士領主的後裔.他們集領主權與鄉村政權於一身.16世紀,容克為了擴大穀物生產,大量強占易北河以東農民的份地,以農奴的勞役經營商品生產性的大莊園經濟.鄉村容克具有粗獷、暴戾、眼光狹隘的特點.
1653年,
布蘭登堡大選帝侯腓特列·威廉賜予容克以"完全支配"農民的權力,並給予免稅等大量經濟優惠.在1807年開始的
施泰因和哈登堡改革中,容克受到重大打擊.
19世紀以來,普魯士
資本主義的迅速發展,全面瓦解了容克的經濟基礎——封建莊園.為此普魯士王朝把重要軍官職位和政府官位賜給容克作為補償.
1848年
德國革命後,容克的
莊園經濟逐漸轉變為資本主義性質的農場,大部分容克開始成為保留許多封建殘餘的、資產階級化的地主.在容克莊園中,僱農仍然處於半農奴的地位.這種在保留
封建土地所有制的條件下,用資本主義剝削逐漸代替農奴制剝削的方式被稱為
普魯士道路.
容克地主階級在政治方面屬於極端的保守主義,主張
君主專制,崇尚武力,贊成對農業採取保護主義,其代表人物是O·von
俾斯麥.
1871年普魯士"自上而下"統一德意志,標誌容克資產階級統治的最後形成.帝國國會中的德意志保守黨和國會外的農民同盟均代表容克利益,軍隊中的軍官也多出身於容克,從而使整個
德意志帝國打上容克的烙印.魏瑪
共和國時期,容克敵視共和政體,支持
阿道夫·希特勒(
Adolf Hitler)執政.
東歐
東歐盛行封建農奴制度,代表為俄國
農奴制,又稱封建領主制。是少數封建領主或農奴主占有大部分生產資料,並部分占有農奴;農奴服各種勞役,並上繳大部分
勞動產品。農奴制的基本特徵是農奴被束縛在土地上。而農奴主則利用這種
人身依附關係,對農奴實行超經濟的強制剝削。
典型的農奴制產生於中世紀的歐洲。它是在羅馬奴隸制的廢墟上建立起來的,而直到19世紀,俄國和印度仍保持著農奴制。這些地區的農奴與農村公社有著密切的聯繫。
14世紀,隨著
莫斯科公國政治和經濟實力的增強,外來騷擾減少,俄國的封建經濟出現較快的發展。1649年,沙皇阿歷克謝·米哈依
洛維奇頒布《法典》,規定農民不論逃亡多久,只要被找到,就必須連同其家屬和全部財產都歸還原主。《法典》從法律上確立了俄國的農奴制度,標誌著俄國農奴制的形成。
農奴制束縛了人們的自由勞動力,阻礙了國家經濟的發展,是俄國落後的原因。
克里米亞戰爭慘敗後,沙皇尼古拉一世憂鬱而病死。新上台的亞歷山大二世迫於內外交困的形勢,決定實行自上而下的改革。他相繼設立了中央和歐洲部分各洲的特別委員會,起草農奴制改革的草案。委員會都由沙皇官吏與貴族代表組成。這夥人並不支持改革,長期爭論不休,改革草案難產。這時,農民起義的浪潮日益高漲,沙皇感到了燃眉之急。他在國務會議上憂心忡忡地說:“今後的任何拖延都會有害於國家。”亞歷山大二世的驚惶和敦促,才使起草工作得以加快進行,草案終於拋了出來。1861年3月3日,沙皇正式批准了廢除農奴制的法令,並簽署了關於廢除農奴制的特別宣言。
法令規定了農民有人身自由,地方不得買賣或交換農奴;農奴在獲得人身自由時,在交付大量贖金的條件下可以從地主那裡領得一份土地。但,這是一次自上而下的改革,很不徹底。它仍維護著地主的利益,保留著農奴制殘餘,贖金更是對農奴的殘酷掠奪。所以農民起義繼續前仆後繼。1861-1863年,農民起義就達兩千次以上。不過,廢除農奴制為俄國資本主義發展提供了必要的勞力、市場和資金,是封建君主制向資產階級君主制轉變過程中向前邁進的一大步。
分類說明
大地主階級
顧名思義,是指集中了大量土地、擁有巨大的農業生產資料和財富的地主階級
小資產階級
以生產資料的個體所有和個體勞動為基礎的社會集團。主要包括中農、小手工業者、小商人、自由職業者等。小資產階級占有一小部分生產資料或少量財產,一般既不受剝削也不剝削別人,主要靠自己的勞動為生。但是,其中有一小部分有輕微的剝削。
大資產階級
概念可以套用小資產階級,簡單來說就是,以生產資料私有制和大規模雇用勞動為基礎的社會集團。出現在封建階段後期,是地主階級的奠基人。
他們三者還是有很大區別的。
大地主階級在本質上屬於落後於資產階級的階級,是封建
生產關係下的階級,並不能推動社會進步。但其擁有的
財富巨大,由於社會變化和自身原因可以轉變為資產階級,乃至大資產階級。小資產階級有其獨特的兩面性,既要求打破地主
土地私有制,又害怕激烈的市場競爭要求保留適度的市場封閉。所以他們可能轉變成中產階級也可能淪為破產平民。
容克地主
以普魯士為代表的特殊形式
容克貴族是德語Junker的音譯。原指無騎士稱號的貴族子弟,後泛指
普魯士貴族和大地主。起源於16世紀,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基本消亡。在德國文獻中容克被分為作戰容克、宮廷容克、議院容克和鄉村容克等不同類型。在德國歷史上真正起過較大作用的是鄉村容克。
鄉村容克指普魯士的貴族莊園主,主要是征服易北河以東地區並在那裡進行殖民的德意志騎士領主的後裔。他們集領主權與鄉村政權於一身。16世紀,容克為了擴大穀物生產,以便大量出口到英國、尼德蘭,大量強占易北河以東農民的份地,以農奴的勞役經營商品生產性的大莊園經濟。鄉村容克具有粗獷、暴戾、眼光狹隘的特點。1653年,布蘭登堡大選帝侯腓特烈·威廉賜予容克以“完全支配”農民的權力,並給予免稅等大量經濟優惠。在1807年開始的施泰因和哈登堡改革中,容克對土地及農民的支配權受到一定程度上的打擊,可以說,這是德意志版的“農奴制改革”。19世紀以來普魯士資本主義的迅速發展,瓦解了容克的經濟基礎-封建莊園。為此普魯士王朝把重要軍官職位和政府官位賜給容克作為“補償”。1848年德意志革命,資產階級登上了德意志的政治舞台,容克的莊園經濟逐漸轉變為資本主義性質的農場,大部分容克開始資產階級化,但仍保留許多封建殘餘。在容克莊園中,僱農仍然處於半農奴的地位。這種在保留封建土地所有制的條件下,用資本主義剝削逐漸代替農奴制剝削的方式,被稱為“
普魯士道路”。
容克地主階級在政治方面屬於極端的保守主義,主張君主專制,崇尚武力,贊成對農業採取保護主義,其代表人物是O.von
俾斯麥。 1871年普魯士“自上”統一德意志,標誌容克資產階級統治的最後形式。帝國國會中的德意志保守黨和國會外的農民同盟均代表容克利益,軍隊中的軍官也多出身於容克,從而使整個德意志帝國打上容克的烙印。
魏瑪共和國時期,容克敵視共和政體,支持
希特勒執政。
社會地位
地主階級是
地主制經濟下的主要剝削階級和統治階級。地主階級中具有較高社會地
位、享有政治特權的階層,漢魏時稱為豪強地主,隋唐時稱為
世族地主,宋代稱
形勢戶,明清時稱為縉紳地主。他們的出現是
封建等級制度的反映。他們憑藉權勢,占有或強占強買土地,隱瞞
田產,少納
田賦,或用飛灑、詭寄、虛懸等辦法,把田賦負擔轉嫁給中小地主和
自耕農。他們利用免徭役的特權蔭庇親屬以及
佃客。一些農民為了避免繁重的差役勒索也依附於他們,以致出現“百家合戶,千丁共籍”的現象。他們是地主階級中更
保守、腐朽和反動的階層。
地主階級中又有
社會地位較低、沒有政治特權的階層,這些地主一般稱庶民地主。他們以中小地主為多,但也有大戶。他們既受豪強地主欺凌,卻又憑藉財勢,勾結官府,武斷鄉曲,欺壓農民。隨著社會
生產力的發展,取得地主身份所需土地的最低必要量降低,庶民地主在人數上擴大,並且出現著重從經濟勢力即占有土地的數量來衡量地主社會地位的趨勢。
延續性
中國是一個幅員廣大、人口眾多的國家。兩千多年來,首先在北方發展的
地主制經濟,逐漸推及東南地區,繼而推及西南地區,最後推及
東北地區,推動了這些地區的開發,促進了這裡社會經濟文化的發展。
中國地主制經濟經過長期的充分的發展,具有強大的經濟基礎與
上層建築,具有光輝燦爛的封建文化。它的內部經濟結構,如地主、商人和高利貸者三位一體緊密結合的剝削傳統,小農業和家庭手工業緊密結合的自然經濟,是異常堅固的。它的
宗法制度、
中央集權的官僚制度和完備的封建思想體系也舉世聞名。這種充分發展的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築,對發展社會
生產力具有較大的適應能力,對調節社會矛盾具有較大的迴旋餘地,從而能夠延長
地主制經濟的壽命,導致中國封建社會的長期延續。
近代反抗例子
1974年1月7日病逝於北京,享年69歲。
王樹聲將軍1923年考入武漢啟黃中學。.組織農民協會宣傳反帝反封建的革命運動道理。並動員其三哥參加農民運動的工作。...並決定迅速組織農民武裝,以防止封建地主階級的反撲。說服其家庭拿出自家的糧食,賣掉王氏祠堂的公田,作為組織農民武裝和購買槍枝彈藥的經費,壯大和鞏固了地方農民武裝。1927年10月,中共湖北省委派他任鄂東特委書記,在黃安(今紅安)縣建立黃麻暴動指揮部,發動和組織黃麻地區的農民武裝起義。11月13日,在以他為首的鄂東特委於黃安七里坪召開了黨的活動分子組織紅槍會土匪武裝萬餘人進行暴亂,指揮農民武裝堅決反擊。6月中旬,指揮麻城農民縣農民
自衛軍和義勇隊在破寨崗激戰三晝夜,打垮地主武裝萬餘人的進攻,追殺20公里,斃俘敵3000餘人。後又相繼指揮了癩痢寨和揚泗寨戰鬥,粉碎了地主武裝進攻。戰後
民眾將破寨崗改名為得勝寨。8月20日,參與組織指揮北界河戰鬥,粉碎了麻城流亡土豪劣紳武裝殺回鄉里的企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