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文化和旅遊標準化工作管理辦法

《寧夏回族自治區文化和旅遊標準化工作管理辦法》是為進一步規範和促進寧夏回族自治區文化和旅遊標準化發展制定的檔案。

2022年11月14日,寧夏回族自治區文化和旅遊廳出台《寧夏回族自治區文化和旅遊標準化工作管理辦法》,自2022年1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14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夏回族自治區文化和旅遊標準化工作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22年11月14日
  • 實施時間:2022年12月15日
  • 發布單位:寧夏回族自治區文化和旅遊
內容解讀
《辦法》明確,寧夏文化和旅遊標準化工作以打造文化興盛沃土、建設新時代文化強區、高水平打造國家全域旅遊示範區為目標,建立和完善文化和旅遊業標準體系,組織貫徹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制定實施地方標準,引導培育滿足文化和旅遊市場需求的團體標準,指導企業制定實施企業標準,為寧夏文化和旅遊發展提供技術支撐;寧夏文化和旅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負責企業文化和旅遊地方標準、行業標準的制修訂、宣貫和解釋,參加國內文化和旅遊管理與服務領域的標準化活動,組織申報制定國家和行業標準。
《辦法》明確,文化和旅遊標準分為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標準項目申請單位提出的標準立項建議,應當以書面形式報自治區文化和旅遊廳,標準化工作辦公室對收集的標準項目,組織寧夏文化和旅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進行初審,形成《寧夏文化和旅遊旅地方標準制(修)訂計畫項目匯總表》,經廳務會(廳黨組會)審議後,報自治區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立項,由自治區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編號、發布;寧夏文化和旅遊行業要積極執行已發布的標準,接受標準化工作的管理和監督;從事提供文化旅遊產品、設施及服務的企事業單位和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強制性標準。
《辦法》明確,為充分調動寧夏文化和旅遊行業以及社會各方力量參與文化和旅遊標準化建設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建立寧夏文化和旅遊標準化項目補助制度。獲批承擔國家級標準化試點的,項目驗收合格後一次性給予補助30萬元;獲批自治區級標準化試點的,項目驗收合格後一次性給予20萬元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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