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抗旱防汛條例》是一則檔案,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八日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夏回族自治區抗旱防汛條例
- 頒布時間:2011年9月18日
- 實施時間:2011年11月1日
- 頒布單位: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
《寧夏回族自治區抗旱防汛條例》是一則檔案,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八日發布。
《寧夏回族自治區抗旱防汛條例》是一則檔案,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八日發布。發布信息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93號《寧夏回族自治區抗旱防汛條例》已由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6次會議於201...
2022年9月27日,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120號《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決定修改《寧夏回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辦法》:(一)刪去第六條第二款中的“遷移”。(二)將第八條中的“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修改為“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三)將第十三條中的“環境保...
寧夏回族自治區水工程管理條例 (2002年11月7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根據2022年6月2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關於修改等兩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水工程建設 第三章 水工程管理與保護 第...
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我受自治區人民政府委託,現對《寧夏回族自治區水資源管理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向常委會作如下說明:一、制定《條例》的必要性 我區水資源嚴重匱乏,資源性缺水、工程性缺水與水質型缺水並存,人均水資源量只有176立方米,僅占全國人均值的1/12,加上國家分配寧夏...
《寧夏回族自治區艾依河管理辦法》是2016年1 月1日施行的辦法。寧夏回族自治區艾依河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艾依河管理,保障水生態安全,發揮其防洪、排水、生態、景觀和旅遊綜合功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艾依河是指南起銀川市...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寧夏回族自治區抗旱防汛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寧夏回族自治區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寧夏回族自治區防汛抗旱應急預案》《水文情報預報規範》和國家防總辦《關於加強地方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修訂的...
《寧夏回族自治區濕地保護條例》在2008年9月19日由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頒布。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濕地保護,維護濕地生態功能,促進濕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從事濕地規劃、保護、利用和管理活動的,應當遵守本...
石嘴山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體系由《石嘴山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石嘴山市防汛抗旱應急管理工作手冊》、縣區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市防指成員單位預案、規程、行動方案及基層防汛抗旱應急預案或方案等組成。本預案銜接《寧夏回族自治區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石嘴山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石嘴山市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石嘴山市自然災害...
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負責組織、領導全國的抗旱工作。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抗旱的指導、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的具體工作。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的其他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有關抗旱工作。第七條 國家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由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該江河、...
寧夏回族自治區水利廳 2022年11月28日 內容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調蓄水池管理,確保調蓄水池安全運行,發揮工程效益,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寧夏回族自治區水工程管理條例》,參照《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小型水庫安全管理辦法...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氣象災害防禦條例》《人工影響天氣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寧夏回族自治區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寧夏回族自治區氣象條例》《寧夏回族自治區氣象災害防禦條例》《寧夏回族自治區氣象災害預警...
寧夏回族自治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的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防汛抗旱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了解、掌握和分析氣象、雨情、水情、汛情、旱情、災情、險情、工情及其變化情況,及時向國家防總、黃河防總和自治區人民政府報告並提出處理意見;下達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決策和指令;組織、協調部隊和其他搶險救災隊伍的防洪...
問:條例對災後恢復有哪些規定?答:災後恢復是抗旱減災、恢復生產生活秩序的重要環節。條例對此作了以下規定:一是旱情緩解後,各級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應當幫助受災民眾恢復生產和災後自救;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當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對乾旱災害影響、損失情況以及抗旱工作效果進行分析和評估。二是旱情緩解後,水利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2011修訂)是國務院於2011年01月08日發布,自1991年07月02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1991年07月02日發布。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的決定(2005),2005年07月15日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2005修訂),2005年07月15日發布。國務院關於廢止和修改...
第一條 為加強水工程防洪抗旱調度運用監管,落實調度運用責任,充分發揮水工程防洪、抗旱和應急水量調度作用,保障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確保水工程防洪抗旱調度運用依法、依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檔案,...
要根據《水法》、《防洪法》、《防汛條例》的要求,進一步落實以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各項防汛抗旱責任制。以防汛抗旱方案統攬全過程,完善各級防汛抗旱指揮部領導成員分工責任制、有關部門防汛抗旱責任制和防汛抗旱業務單位崗位責任制。各項責任制和責任人名單要在新聞媒體上公布,並上省防汛抗旱網,接受社會監督。各級...
自治區建立政府主導與市場調節相結合、開源與節流相結合、最佳化水資源配置與調整產業結構相結合、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相結合的抗旱長效機制。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落實抗旱工作行政首長負責制,建立健全統一指揮、部門協作、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社會參與的抗旱工作機制。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在上級防汛抗旱...
為依法管理黃河,現今依照的相關的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沙治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黃河水量調度條例》、《寧夏回族自治區抗旱防汛條例》、《山東省黃河防汛條例》等。管理內容 ① 防洪調度 黃河下游初步建成了由堤防、河道...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氣象災害防禦條例》《人工影響天氣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寧夏回族自治區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寧夏回族自治區氣象條例》《寧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