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暫行辦法》是定州市施行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定州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 施行地區:定州市
《定州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暫行辦法》是定州市施行的辦法。
《定州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暫行辦法》是定州市施行的辦法。1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規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支持城鎮職工購買自住住房,維護繳存職工合法權益,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河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
《定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暫行辦法》是定州市施行的辦法。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工作,維護繳存職工合法權益,保證住房公積金的合理使用,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河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等有關政策規定...
《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是為支持城鎮居民購買自用普通住房,規範個人住房貸款管理,維護借貸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和《貸款通則》制訂。中國人民銀行於1998年5月9日發布並實施。發...
(一)擬定住房公積金具體管理辦法並監督執行;(二)編制、執行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畫,並組織執行,編報計畫執行情況的報告;(三)審批個人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和個人住房貸款的發放,按管理委員會審議批准的比例購買國債;(四)負責記載...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第十四條 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
《畢節地區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是》畢節地區為支持城鎮職工購買建造 翻建 大修普通自住住房,規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維護住房公積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而制定的辦法。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支持城鎮職工購買建造 翻建...
第二條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指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用其管理的住房公積金按規定委託銀行向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個人發放的用於解決自住住房的一種政策性住房貸款。第三條 政策性住房公積金貸款實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義務與權利對等的原則。第四條 ...
為依法穩妥規範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加大金融對“三農”的有效支持,保護借貸當事人合法權益,河北省定州市人民政府於2022年5月19日印發了《定州市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暫行辦法》。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依法穩妥規範推進...
公積金貸款是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享受的貸款,國家規定,凡是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均可按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規定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2012年部分城市放鬆公積金貸款條件,其中山東臨沂市9縣自2012年6月1日起,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上限將由20萬元提...
進一步建立政策性住房信貸體系,改善職工居住條件,規範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維護借貸雙方合法權益,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益,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規範》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辦法。
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支持城鎮居民個人購買自住住房,規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維護借貸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和...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 2012年12月19日 暫行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加快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提高效率,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銀監...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職責:(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和調整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管理措施,並監督實施;(二)依法擬訂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繳存比例;(三)確定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四)審批...
2024年1月2日,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發布《關於調整本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的通知》滬公積金管委會〔2024〕1號:一、關於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認定。繳存職工家庭名下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在全國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可以用於:當地職工購買公有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商品住房和二級市場購買的合法產權住房;企業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的職工參加單位集資建房;職工自建住房,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職工本人償還商業銀行的購房貸款。住房公積金...
單位不為職工出具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的,職工可以憑規定的有效證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或者受委託銀行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八、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未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原則上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在購建和大修住房一年內...
貸款政策 貸款首付 2015年9月1日起,公積金貸款購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可降至20%。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2015年8月31日聯合發布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為進一步完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編制住房公積金和公積金中心管理費用年度預決算;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依法辦理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業務,防範風險;嚴格執行住房委員會批准的住房公積金...
(二)擬訂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繳存比例;(三)確定辦理住房公積金金融業務的受委託銀行; (四)審批住房公積金年度歸集、使用計畫及計畫執行情況報告;(五)確定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六)授權管理中心審批單位緩繳住房公積金...
要利用多種形式廣泛宣傳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政策法規、貸款條件、辦理程式、優惠政策等,增強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意識,提高全省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使用率。 二、調動承辦銀行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積極性...
第十四條 借款人與貸款人應按規定確定還本付息計畫,根據《貸款管理辦法》的規定分為按月等額本息還款方式和按月等額本金還款方式。第十五條 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執行。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
(五)擬訂住房公積金具體管理辦法,經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實施;(六)審批個人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和個人住房委託貸款的發放,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批准的計畫購買國債;(七)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八)提出住房公積金...
第十條職工住房公積金已用於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的,解除擔保後可按規定提取。第十一條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需提供上述條款規定所需資料的原件和身份證原件,已實行支付到個人賬戶的市區和相關縣市還需提供已登記信息的銀行卡。第十二條任何...
,維護住房公積金所有者合法權益,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支持職工解決自住住房問題,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標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規範》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檔案,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臨滄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已經臨滄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臨滄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7月20日印發,本辦法自2021年8月2 0日起施行。全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支持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購建自住住房,...
第九條 公積金中心對借款人設立的資金監管賬戶中的資金流動實行全程封閉管理。第十條 公積金中心利用住房公積金髮放項目貸款利率按照五年期以上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上浮10%執行,並隨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變動相應調整。第四章 貸款業務收入...
推進住房分配貨幣化、商品化,規範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維護住房公積金所有者和借貸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等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國人民銀行《貸款通則》、《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在棗莊市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