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陽市關於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實施意見

為認真貫徹落實《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實施意見》(豫政〔2016〕57號)精神,切實做好新形勢下我市文物工作,現結合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陽市關於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實施意見
  • 頒布時間:2017年1月21日
  • 實施時間:2017年1月21日
  • 發布單位:安陽市人民政府
全文,解讀,

全文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及有關單位:
一、總體要求
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針, 堅持在保護中發展、在發展中保護的工作思路,大力發揮文物資源在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滿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提升城市形象、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積極作用,充分激發發展文物事業的動力和活力,不斷提高文物保護管理水平,努力為建設華夏歷史文明傳承創新市做出新的更大貢獻。
二、目標任務
到2020年,文物資源狀況全面摸清,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及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無險情,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保存狀況明顯改善,尚未核定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保存狀況基本穩定;主體多元、特色鮮明的博物館體系日臻完善,館藏文物利用率普遍提升,文物陳列展覽質量顯著提高,文博創意產業持續發展,公共文化服務功能和社會教育作用進一步彰顯; 文物行業人才緊缺狀況有效緩解,科研和創新成果愈加豐碩;文物安全行政執法能力明顯增強,安全責任體系更加健全,安全形勢明顯好轉;政府主導、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文物保護新格局基本形成,文物資源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作用進一步加強。
三、明確責任
(一)落實政府責任。牢固樹立保護文物也是政績的科學理念,把文物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作為縣(市、區)政府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參考。各縣(市、區)政府主要負責人要對本轄區文物工作負總責,每年至少聽取一次文物工作專題匯報,對本轄區的文物保護及文物安全等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評估,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二)強化主管部門職責。各級文物行政部門要不辱使命,守土盡責,依法做好本轄區內的文物工作。市級文物行政部門在上級文物行政部門指導下,負責本市文物工作的落實、推進和監管,指導、支持縣級文物行政部門依法做好本轄區的文物工作。縣級文物行政部門在市級文物行政部門的指導下,負責本轄區文物工作的實施和監管。要切實把文物工作抓實抓細抓具體,動員、組織文物所在鄉鎮(街道)、村(社區)依法落實文物保護責任。
(三)加強部門協調。建立由政府主管領導牽頭的文物工作協調機制,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認真履行依法承擔的保護文物職責。發展改革部門要將文物工作納入相關規劃,積極支持文物保護建設項目。財政部門要將文物保護專項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住房城鄉建設、國土資源、交通運輸等部門在進行土地利用、道路修建和開發建設項目審批時,項目涉及到不可移動文物及其他可能埋藏文物的地帶,應當嚴格按照文物保護法律、法規規定辦理建設工程文物保護和考古許可手續。文物行政部門要會同城鄉規劃部門劃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將文物保護範圍、建設控制地帶及建設控制要求等落實到控制性詳細規劃中,並作為項目審批依據。環保部門負責監督在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內,不得建設污染文物保護單位及其環境的設施,不得進行可能影響文物保護單位安全及其環境的活動。旅遊部門在編制旅遊規劃時,應與文物保護規劃相銜接,堅持文物保護優先的原則,把文物安全放在首位。公安部門要加大對破壞、損毀或盜掘古墓葬、古遺址、古建築、古民居、古石刻等田野文物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並在結案後及時向文物行政部門移交涉案文物。完善嚴防、嚴管、嚴打、嚴治的長效機制,加強文物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建立文物行政部門和公安、司法機關案情通報、案件移送制度。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部門要加大日常監督檢查,嚴厲打擊文物違法行為。教育部門在促進文教融合方面積極探索,倡導中小學生定期參觀博物館。新聞媒體應做好文物保護宣傳工作,加強輿論監督。其他有關職能部門要嚴格履行法律法規賦予的文物保護職責。
四、重在保護
(一)加強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各級文物行政部門要組織做好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的申報工作。組織實施一批具有重大影響和示範意義的文物保護重點項目。要在加強殷墟世界文化遺產保護的基礎上,積極推進紅旗渠申報世界文化遺產工作。推進殷墟國家考古遺址公園等重點項目建設。注重安陽老城、傳統村落、古民居類古建築保護。加強文物日常養護巡查和監測保護,重視歲修,減少大修,防止因維修不當造成破壞,努力做到不塌不漏不滅失。進一步摸清全市文物家底,提升陳展開放水平。對於無管理保護機構及無人看護的田野文物,應全面建立“業餘文物保護員制度”,由當地政府對保護員進行適當補助,並配備一定的巡查裝備,發揮社會力量進行保護。
(二)加強基本建設中的文物保護。高度重視城市改造和新農村建設中的文物保護,突出工作重點,區分輕重緩急,加強歷史文化名城、村鎮、街區和傳統村落整體格局和歷史風貌的保護,防止拆真建假、拆舊建新等建設性破壞行為,防止過度商業化開發對文物帶來的負面影響。涉及各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及地下文物埋藏區的建設項目,應當嚴格按照文物保護法律、法規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不得擅自遷移、拆除不可移動文物,因建設工程確需遷移、拆除的,應當嚴格按照文物保護法律、法規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做好基本建設中的考古調查、勘探、發掘和文物保護工作,搞好配合,提高時效。
(三)加強文物保護規劃編制實施。要將文物行政部門納入城鄉規劃協調決策機製成員單位,按照“多規合一”要求將文物保護規劃相關內容納入城鄉規劃。各縣(市、區)政府依法劃定各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編制各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規劃,逐處落實保護措施,並嚴格執行。
(四)加強可移動文物保護。全面完成第一次可移動文物普查。實施館藏珍貴文物和重要出土文物修復計畫,重點修復革命文物。實施文物預防性保護工程,配備一批具有環境監測功能的珍貴文物展櫃,完善博物館館藏文物的監測和調控設施,對全市珍貴文物全部配備櫃架囊匣。拓展博物館藏品徵集範圍,重點實施新中國成立以來反映我市經濟社會發展變遷的重要實物徵集工程,豐富藏品門類,構建各有側重、協同發展的博物館藏品體系。
五、合理利用
(一)在提升公共文化服務功能上發揮作用。挖掘研究安陽文物價值內涵,以物知史,以物見人。推出一批具有鮮明教育作用、彰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濃郁地方特色的文物陳列展覽、文物影視節目和圖書等多媒體出版物。推進殷墟出土重要遺蹟、安陽高陵、三楊莊漢代遺址等展示工程建設,鼓勵有條件的文物資源大縣(市、區)建設具有自身特色的博物館。完善博物館免費開放運行績效評估管理體系。推動博物館內涵式發展,提升展陳質量,通過聯展、借展、巡展、合作辦展等方式,促進館藏資源、優秀展覽的共享交流,提高藏品利用效率。
(二)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上發揮作用。圍繞文化旅遊發展戰略,發揮文物資源在促進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壯大旅遊業中的重要作用,優先推進旅遊重點發展區域的文物保護與周邊環境整治,打造更多體現安陽特色、具有較大影響力的文物旅遊品牌,培育以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博物館為支撐的文化體驗游、研學旅遊等特色文化旅遊產品,打造特色旅遊線路。大力發展文博創意產業,在履行公益服務職能、保護國家文物的前提下,與社會力量合作,設計獨具安陽特色與文化品位的文創商品,增加地區收入,擴大居民就業。
(三)在提升安陽文化影響力上發揮作用。圍繞國家“一帶一路”和京津冀協同發展城市圈戰略部署,充分發揮安陽文化遺產優勢,做好“豫北冀南文化遺產片區”調查與研究,推進與沿線省市文物保護領域的實質性合作。堅持“走出去”與“請進來”相結合,開展對外業務交流與技術合作,舉辦高質量的國際國內文物博物館學術會議與論壇,進一步提升安陽文化的國際影響力和美譽度,讓更多人了解安陽、關注安陽。
(四)在充分做好保護管理前提下發揮作用。文物利用必須以確保文物安全為前提,不得破壞文物、損害文物、影響文物環境風貌。全市文物景區景點要合理確定遊客承載量,堅決禁止對文物資源的無序、過度、破壞性開發和利用;國有不可移動文物不得轉讓、抵押,不得作為企業資產經營;不得將闢為參觀遊覽場所的國有文物保護單位及其管理機構整體交由企業管理,國有文物保護單位的管理關係和用途不得擅自改變。
六、嚴格執法
(一)加大執法力度。各縣(市、區)政府要進一步強化文物執法工作,理順執法體制,規範執法主體,明確執法責任,加強執法培訓。各級文化市場執法隊伍要落實專人專職開展文物執法工作,加大文物行政執法力度,堅決查處文物違法行為。加強層級監督,依法對各縣(市、區)政府履行文物保護職責情況進行專項督察。完善文物保護社會監督機制,通過設立舉報電話、公開信箱等方式,暢通文物保護社會監督渠道。
(二) 強化安全防護。建立文物定期巡查制度,由各級文物行政管理人員會同行政執法人員共同開展文物日常巡查工作,定期對文物、博物館單位的保護管理情況開展日常檢查,及時發現和整改隱患。文物資源密集、安全形勢嚴峻的縣(市、區)可設專門警務室,有條件的爭取設立文物派出所。夯實基層文物安全管理基礎,健全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文物安全管理網路。
(三)嚴格責任追究。各級文物行政部門要以文物保護單位為重點,逐級逐處明確安全責任單位及責任人, 建立文物安全責任人社會公告公示制度,簽訂保護目標責任書,全面提升文物保護單位治理能力。對不依法履行職責、決策失誤、失職瀆職導致文物遭受破壞、失盜、失火併造成一定損失的,依法追究實際責任人、單位負責人、上級單位負責人和當地政府負責人的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七、完善保障
(一)保障經費投入。設立市級文物保護專項經費,各縣(市、區)分別設立與轄區內文物保護單位數量相稱的文物保護專項經費,列入各級政府每年財政預算,並隨著財政收入增長而增加。加強經費績效管理和監督審計,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大力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積極引導、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多措並舉,落實保護資金的投入。
(二)重視隊伍建設。加強縣級文物隊伍建設,配齊配強文物資源大縣(市、區)文物管理機構。配合國家人才培養計畫,針對我市文物工作實際,尋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支持,採取專業班次招生、工程項目帶動、產學研結合等辦法,重點培養古建築維修、文物修復養護、文物策展和文創產品開發行銷等多層次急需人才,建立一支專業最佳化、結構合理的文博工作隊伍。發揮急需緊缺人才引進“綠色通道”作用,創新人才評價機制和方式,在職稱評定中適當向基層一線文博專業技術人員傾斜。
(三)築牢社會基礎。要將文物保護法納入“十三五”普法教育規劃,納入各級黨校及行政學院教學內容,納入各級黨委學習計畫。採取多種形式,利用多種機會,宣傳文物資源優勢、重要價值和獨特作用,探索物質與精神相結合的文物保護獎勵機制,增強民眾對於文物工作的存在感、參與感、獲得感。組織文物精品展覽、講座進鄉村、進社區、進校園、進軍營、進企業,切實提高全民文物保護意識和參與程度,為全市文物事業發展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
2017年1月21日

解讀

《關於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已經市政府第六十五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並於近日正式印發。市文物局就《意見》的相關內容做解讀和說明。
一、起草背景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站在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戰略高度,就加強文物保護、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作出一系列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在今年的全國文物工作會議上,提出了三個“不可替代”,即文物資源在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培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的作用不可替代;文物工作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中的作用不可替代;文物事業在提高國家文化軟實力、彰顯文明大國形象中的作用不可替代。
9月29日,省政府召開全省文物工作會議。副省長張廣智在會上強調了做好文物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對全省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會議印發了《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實施意見》(豫政〔2016〕57號),要求各地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意見,並認真組織落實,努力推動文物事業大發展。
10月18日,市政府召開第55次常務會議,聽取了全國、全省文物工作會議有關情況匯報,並對我市文物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由市文物局起草《意見》。
二、起草過程
按照相關要求,市文物局成立專門小組,開展深入調查研究,多次召開座談會廣泛徵詢意見,著手起草《意見》。起草過程中,認真學習研究了國家、省相關政策檔案精神,依據法律法規,廣泛徵求了市發改委、財政局、規劃局、國土局等19個部門的意見,並經市政府法制辦審核,形成送審稿。2016年12月29日,市政府第六十五次常務會議審議了實施意見,會後,根據會議要求又做了修改,2017年1月21日以安政〔2017〕3號檔案發出《意見》。
三、主要內容
《意見》共分七部分十九條。第一、二部分強調了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總體要求和目標任務。第三部分明確了責任單位,共分為政府主體責任、主管部門責任、各部門分工及協調責任。
第四、五、六部分從重在保護、合理利用、嚴格執法三個方面對文物工作提出具體工作任務。在文物保護方面,加強可移動文物與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加強基本建設中的文物保護,加強文物保護規劃編制實施。在合理利用方面,要在提升公共文化服務功能上、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上、在提升安陽文化影響力上、在充分做好保護管理前提下發揮作用。在嚴格執法方面,要加大執法力度,強化安全防護,嚴格責任追究。
第七部分提出要從經費投入、隊伍建設以及社會基礎方面為加強文物工作提供根本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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