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關於做好2015-2016學年高中階段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的通知》是安徽省教育廳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關於做好2015-2016學年高中階段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的通知
- 性質:檔案
- 適用範圍:安徽省
《安徽省關於做好2015-2016學年高中階段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的通知》是安徽省教育廳發布的檔案。
各縣市區教體局、宣城職業技術學院、市直高中階段學校:為做好宣城市新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現將安徽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5-2016年高中階段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的通知》(皖教助函〔2015〕43號)轉發給你們,並提出...
2007年8月2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以皖政〔2007〕74號印發《關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充分認識建立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重大意義、建立健全家庭...
根據國務院督察組第三次大督查反饋意見,結合當前一些地方和高校學生資助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中文名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通知...
一、高度重視,全面了解有關情況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高校要高度重視,把來自受災地區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當作近期的一項重要工作,集中精力,認真抓好。各高校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分管學生資助工作的負責同志要全面領導、統籌協調,周密...
省財政廳、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制定的《安徽省民生工程普通高校中職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實施辦法》(教助〔2008〕1號)精神,為確保普通高校和中職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落到實處,根據省民生工程實施情況考核辦法有關精神,制定...
《教育部財政部關於認真做好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是教育部頒發的檔案。 為認真做好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資助資源,切實保證國家制定的各項高等學校資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實到家庭...
經縣人民政府同意,決定開展2016年貧困家庭普通高校新生入學資助工作,現將有關工作安排如下: 一、資助項目 (一)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解決貧困家庭大學生入學的主要渠道,凡考取全日制本專科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每年都可以...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近年來,國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資助政策,逐步建立起覆蓋學前教育至高等教育各階段的學生資助政策體系,資助範圍不斷擴大,資助標準不斷提高,資助領域不斷拓展,保證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
2022年9月,教育部辦公廳發布《關於切實做好2022年秋季學期高校學生資助工作的通知》。內容解讀 《通知》要求,各高校要強化組織領導和部門配合,精心做好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入學工作方案,在新生報到現場設立“綠色通道”專區,簡化報到手續、...
各中職學校應按照省教育廳《關於做好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校內資助工作的通知》(教秘〔2009〕386)規定,從事業收入中及時足額提取5%的經費,用於學費減免、勤工助學、校內獎助學金和特殊困難補助等方面。繼續執行並不斷完善現有的...
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2007〕13號)精神,推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各項工作,尤其是正在部分省份進行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試點工作的需要,現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成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的有關問題緊急通知...
《教育部關於切實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入學“綠色通道”及其他資助工作的通知》是為確保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順利入學,以切實做好“綠色通道”及其他各項資助工作,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於2010年8月8日...
3.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困難問題的工作機構:學校學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工作;學生工作處助學中心,具體負責學校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工作;學院學生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工作。
實施中職、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制度。實行農村學生、涉農專業和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就讀中等職業學校免除學費制度。3.學前教育。新建、改擴建一批達到基本辦園條件的幼稚園和托幼機構,到2015年全省學前教育在園幼兒規模達到150萬人,學前一年...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徽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皖教基〔2017〕21號)、《安徽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1年普通中國小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1〕4號)、《安徽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1年中等...
為了貫徹、落實《陝西省財政廳、陝西省教育廳關於〈陝西省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暫行辦法〉》,進一步作好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確保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並激勵他們努力學習,奮發向上,在身心健康等方面得到全面發展...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進一步提高學生資助精準度,根據《教育部等六部門關於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海南省教育廳聯合七部門制定了《海南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實施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為使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能夠順利入學,上得起大學、接受職業教育,5月13日,國務院發出《關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2007〕13號,以下簡稱《意見》)。5月16日,國務院召開...
為深入貫徹落實《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實施意見》(陝政發〔2007〕26號),切實做好我省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管理工作,根據陝西省教育廳2010年工作要點精神,決定...
成員應包括校領導、年級長(主任)、學校有關管理人員;同時成立認定工作小組,由班主任、學生資助工作人員、家長代表、學生代表(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組成,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本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
進一步做好資助經濟困難學生工作 有關部門和高等學校要認真執行國家關於資助經濟困難學生的有關規定,完善“獎、貸、助、補、減”等配套政策和措施,按照國務院要求繼續進一步做好國家助學貸款工作。通過上述措施,切實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進一步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以下簡稱《教育規劃綱要》),加快普及高中階段教育,促進普職協調發展,現就做好2013年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辦法》規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原則上每學年進行一次。學校應在新學年開學60日內,完成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並建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結果覆核和動態調整機制。《辦法》中的學生,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學歷教育...
第二條 本細則所稱的學生,包括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學歷教育的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普通高中、國中和國小學生;根據有關規定批准設立的普惠性幼稚園幼兒。第三條 本細則所稱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本人及其...
第九條 各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中、國中、國小、幼稚園要成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組,負責組織實施本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成員一般應包括學校領導、資助工作人員、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家長代表等。普通高中、中職學校應以年級(...
為貫徹《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教育工作的決定》,保證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九年義務教育,財政部、教育部決定,從2004年秋季開始,中央財政再次大幅度增加資金投入,使免費提供教科書的發放範圍擴大到中西部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所有家庭經濟...
(一)建立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主要目標是:按照《中共中央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有關要求,加大財政投入,落實各項助學政策,擴大受助學生比例,提高資助水平,從制度上基本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就學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