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基本公共服務體系三年行動計畫(2013—2015年)

2013年8月12日,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皖政辦〔2013〕28號印發《安徽省基本公共服務體系三年行動計畫(2013—2015年)》。該《行動計畫》分基本公共教育、勞動就業服務、社會保險、基本社會服務、基本醫療衛生、人口和計畫生育、基本住房保障、公共文化體育、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9部分28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基本公共服務體系三年行動計畫(2013—2015年)
  • 印發機關: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文號:皖政辦〔2013〕28號
  • 印發時間:2013年8月12日
檔案通知,行動計畫,

檔案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安徽省基本公共服務體系三年行動計畫(2013—2015年)的通知
皖政辦〔2013〕28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安徽省基本公共服務體系三年行動計畫(2013—2015年)》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2013年8月12日

行動計畫

安徽省基本公共服務體系三年行動計畫(2013—2015年)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國家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十二五”規劃的通知》(國發〔2012〕29號)精神,促進我省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制訂本行動計畫。
一、基本公共教育
1.九年義務教育。制定義務教育學校布局規劃,將公共教育資源重點向山區、皖北地區、革命老區和農村中國小寄宿制學校傾斜,全面改善農村國小和教學點辦學條件,到2015年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達標率達到94%以上。保障農民工隨遷子女平等享受義務教育,並在流入地參加升學考試,全省80%的縣(市、區)基本實現縣域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3%以上。繼續免除城鄉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並向農村學生免費提供國家課程教科書。對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實行生活補助,做好我省集中連片特困地區12個縣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的營養改善計畫試點工作。建立義務教育發展督導評估制度、義務教育質量基本標準和監測制度。
2.高中階段教育。繼續開展省示範高中建設,擴大優質高中教育資源。實施集中連片特困地區12個縣普通高中改造計畫。繼續實施中等職業學校基礎能力工程,建設一批省級示範學校和重點專業、重點實訓基地。推行中高職銜接、職業學校與企業合作、集團化辦學、工學結合的培養模式。實施中職、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制度。實行農村學生、涉農專業和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就讀中等職業學校免除學費制度。
3.學前教育。新建、改擴建一批達到基本辦園條件的幼稚園和托幼機構,到2015年全省學前教育在園幼兒規模達到150萬人,學前一年教育毛入園率達到85%。為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接受學前教育提供資助。
4.教師隊伍建設。繼續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畫,加大“三支一扶”計畫中支教指標的比例,新任教師實行“省考、縣管、校用”。加快農村教師周轉宿舍建設,將農村教師住房納入地方保障性住房體系。開展教師、校長定期交流和業務培訓。加強職業技術教育“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
(省教育廳牽頭,省編辦、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配合)
二、勞動就業服務
5.公共就業服務。各級勞動就業服務機構提供免費就業政策法規諮詢、就業信息、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就業失業登記等服務。全面推行就業失業動態監測,適時發布就業和失業預警信息。開展充分就業社區創建活動,扶持各種形式的靈活就業,大力開發公益性崗位,對就業困難人員和零就業家庭提供崗位援助。為各類勞動者提供技能培訓和補貼。3年累計免費提供創業培訓21萬人次,幫助15萬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和再就業,提供各類職業技能培訓90萬人次。在省、市新建或改造人力資源市場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在縣(市、區)和鄉鎮(街道)新建或改造一批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和服務視窗。建立統一的城鄉勞動者基本資料庫,開展各類信息統計和分析。到2015年實現“金保”業務專網覆蓋90%以上的城市社區和行政村、中心村。
6.勞動關係協調和勞動權益保護。全面推進勞動契約制度,提高用人單位和農民工勞動契約簽訂率。建立用人單位薪酬調查和信息發布制度,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加強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制度建設,切實解決農民工工資問題。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牽頭,省編辦、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農委配合)
三、社會保險
7.基本養老保險。到2015年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到4100萬人左右,對失地農民、農民工、新經濟和社會組織從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和各類養老保險未覆蓋人員做到應保盡保。做好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服務。
8.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達到99%,新農合參保率每年穩定在95%以上,逐步提高人均籌資標準和財政補助水平。做好農民工、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在校學生、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和困難企業職工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工作。擴大基本醫療保險範圍,完善大病保險和救助制度,提高支付限額和比例。實現異地就醫即時結算和協查。均衡3項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水平。
9.工傷、失業和生育保險。落實用人單位和職工參保制度,重點做好非公經濟組織、農民工和符合政策規定人員的參保工作,到2015年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參保人數分別達到400萬人、450萬人、450萬人。建立完善預防、補償、康復三位一體的工傷保險制度;建立完善保障生活、預防失業、促進就業三位一體的失業保險制度;全面實施生育保險醫療費用直接結算,調整完善生育保險津貼計發方式。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省財政廳配合)
四、基本社會服務
10.社會救助。建立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實現社會救助對象準確、高效、公正認定和動態管理。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年均增長10%以上。資助城鄉低保對象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逐步實行診療費用即時救助,合理確定大病救助標準,逐步降低醫療救助起付線。完善臨時救助制度。
11.社會福利。推進和完善兒童福利機構建設,培訓一批有資質的兒童護理員。合理確定孤兒養育標準,建立自然增長機制。建立其他困境兒童生活救助制度。加強流浪未成年人救助能力建設,完善救助服務網路,對流浪未成年人開展救助保護、教育矯治、預防干預和技能培訓。建立和完善困難群體殯葬基本公共服務經費補助機制。開展社區公共服務、市場化服務和義務服務,推進城鄉社區標準化建設,到2015年全省30%城市社區達到標準化。
12.基本養老服務。建立並逐步完善全省高齡老人津補貼和困難老年人護理補貼制度,對80歲以上老年人發放高齡津貼,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提高標準、擴大範圍。農村五保對象集中供養能力力爭達到70%,供養標準不低於當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年均增長10%以上。推進居家養老服務,發展社區養老服務,城市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覆蓋率達70%,農村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覆蓋率達50%以上。增強各類養老機構服務能力。各市、縣採取新建、改擴建、購置等方式,分別建設1所示範性的養老機構。
13.救災減災。適時提高災害救助資金補助標準,災後12小時內災區民眾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開展基層災害信息員隊伍和防災減災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培訓,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調查。調整和完善救災物資儲備庫布局。建設省減災救災應急指揮中心(基地)。加強基層防災、減災、救災特種裝備配置。建設綜合減災示範社區和災害應急避難場所。
14.優撫安置。完善優撫對象撫恤優待標準自然增長機制,健全孤老優撫對象和重殘退役軍人集中供養制度。合理確定殘疾軍人康復輔助器具配置標準。落實退役士兵自謀職業經費補助政策。提升和完善光榮院、優撫醫院的服務水平和能力。
(省民政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配合)
五、基本醫療衛生
15.公共衛生服務。全面實施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適齡兒童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穩定在90%以上,建卡率在95%以上。完善重大疾病防控服務網路,對重大傳染病做到實時監控、全面預防、有效控制、及時治療,提高慢性病、地方病、職業病的監測預防和控制能力。開展各類健康教育,完善對各類人群高發性疾病的系統管理,提升居民健康素養和生活質量。完善衛生監督體系和覆蓋城鄉的飲用水衛生監督監測體系,完善食品安全標準及風險評估、監測預警、應急處置體系。加強基層食品安全監督監測體系建設。依託縣級醫院實施農村急救網路建設。建設突發事件緊急醫學救援、監測預警、應急處理網路。
16.醫療服務。全面提升基本醫療服務能力和水平,到2015年每個市至少有1所三級綜合醫院,並結合衛生資源配置和資源使用效率等設定三級中醫醫院,每個縣和農業區至少有1所二級甲等醫院,每個街道至少有1所標準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每個鄉鎮至少有1所公辦標準化衛生院,每個行政村有1所達到國家標準的村衛生室,村醫持證上崗。完善城市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加強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的精神衛生、傳染病、兒科、老年病和中醫藥專業科室及病房建設。通過轉崗和規範化培訓等多種途徑培養全科醫生,實現每萬人口有2名全科醫生。
17.藥品供應保障。公辦醫療機構藥房100%達到規範標準,社區和村衛生室藥房80%以上達到規範標準。完善省級醫藥集中採購工作機制,實現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在政府舉辦的公辦醫療機構優先配備使用,在縣以下公立醫療機構實行零差率銷售。建立健全藥品檢驗檢測體系,保證基本藥物質量和使用安全。
(省衛生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商務廳、省物價局配合)
六、人口和計畫生育
18.計畫生育服務。對城鄉居民免費提供計畫生育、優生優育、生殖健康等科普宣傳教育和諮詢服務,免費提供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避孕藥具,到2015年技術指導諮詢目標人群覆蓋率常住人口達100%、流動人口達85%。全面實施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對符合條件的育齡夫婦,免費提供再生育技術服務。建立流動人口現居住地計畫生育服務保障機制。完成市、縣級和鄉鎮計畫生育服務站(所)新建及改擴建任務,整合基層衛生和計畫生育資源,更新和增配相關設備。
19.計畫生育獎勵扶助。繼續實施和完善農村計畫生育家庭獎勵扶助、計畫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和長效節育獎勵“三項制度”,並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目標人群覆蓋率達98%以上。對計畫生育困難家庭給予扶持,對農村獨生子女和雙女家庭,在推行各項公共福利政策和公益性服務時,給予補貼和優先照顧。
(省人口計生委牽頭,省編辦、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配合)
七、基本住房保障
20.保障房建設。多渠道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給,加快解決城鎮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的基本住房。重點發展公共租賃住房,並逐步實現與廉租住房統籌建設、並軌運行。3年增加保障性住房40萬套以上。
21.棚戶區改造。加快推進集中成片棚戶區(危舊房)改造,穩步推進非成片棚戶區和零星危舊房改造,逐步開展基礎設施簡陋、建築面積大的城鎮舊住宅區綜合整治和城中村改造。3年開工建設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60萬套以上。
22.農村危房改造。重點補助居住在危房中的農村分散供養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和其他貧困戶,優先幫助住房最危險、經濟最貧困農戶解決最基本安全住房的需求。
23.保障房管理。制定公平合理、公開透明的保障性住房配租政策和監管程式。探索建立多部門聯動的收入(財產)和住房情況信息共享、聯審和動態監管機制。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配合)
八、公共文化體育
24.公益性文化。加快公共文化基礎設施建設,加大文化和自然遺產、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力度,逐步提高面向公眾開放、展示的水平。推動公共文化場館免費開放,提供多樣性的公益文化服務。開展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教科文體法律衛生“四進社區”、“送歡樂下基層”和各類具有鮮明地方特色的民眾文化活動。依託現有基層公共文化基礎設施,3年建設1500個左右重點示範村文化活動室。開展“農民文化樂園”建設、農村公共圖書服務一體化建設試點工作。農家書屋每年補充更新出版物,確保每周開放時間不少於5天。開展數字農家書屋試點。
25.廣播影視。實現全省20戶以下已通電自然村“盲村”廣播電視村村通。提供突發事件應急廣播服務。每個行政村每月放映1場電影。全省中小學生每學期觀看2場愛國主義教育影片。
26.民眾體育。建立覆蓋城鄉的全民健身組織服務體系,開展各類民眾喜愛的運動項目。到2015年公共體育場所開放率達100%,並對學生、老年人和殘疾人實行優惠或免費。培育民眾體育社團和健身組織,全省獲得社會體育指導員技術等級證書人數達到6萬人以上,獲得社會體育指導員國家職業資格證書人數達到4000人以上。加強公共體育設施建設,市、縣級全民健身活動中心和公共體育場擁有率達58%以上,行政村體育活動場地擁有率達100%。
(省文化廳、省廣電局、省新聞出版局、省體育局牽頭,省委宣傳部、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配合)
九、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
27.殘疾人社會保障。落實重度貧困殘疾人享受社會保險費補貼政策,覆蓋面達到100%。將符合條件的殘疾人按規定程式納入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範圍。健全貧困殘疾人生活特別救助制度,探索建立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優先安排低收入殘疾人的城市保障性住房和農村危房改造。將參加居民醫保、新農合的0—6歲腦癱、聽力語言障礙殘疾兒童康復門診費用納入按病種定額補償範圍。
28.殘疾人基本服務。對義務教育階段殘疾學生,在兩免一補基礎上進一步提高補助水平。建立健全殘疾學生助學金制度,普通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在校殘疾學生和經濟困難的殘疾人家庭子女,中等職業學校一、二年級在校殘疾學生,以及在特殊教育學校職業高中班和普通學校就讀的殘疾學生,全部享受國家助學金。各市和人口30萬以上、殘疾兒童人口較多的縣(市、區),按國家標準新建或改擴建1所特殊教育學校。學齡殘疾兒童接受義務教育比率達到90%。免費為殘疾人提供有針對性的就業服務。優先安置殘疾人在公益性崗位工作。為殘疾人個體就業提供就業扶持,減免稅費,實現城鎮殘疾人新增就業4.5萬人。為貧困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提供補助。普及有字幕和手語的電視節目,公共圖書館提供盲文和有聲讀物等閱讀服務。各市和有條件的縣,要依託現有資源,建設專業殘疾人康復托養機構。
(省殘聯牽頭,省委宣傳部、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文化廳、省衛生廳、省廣電局、省體育局、省新聞出版局配合)
附屬檔案:安徽省基本公共服務三年行動計畫年度目標(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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