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財政部關於要求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成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的緊急通知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2007〕13號)精神,推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各項工作,尤其是正在部分省份進行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試點工作的需要,現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成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的有關問題緊急通知如下:

簡介,詳情,

簡介

教財〔2007〕1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財務局:

詳情

一、充分認識成立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為進一步加大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力度,使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都能上得起大學、接受職業教育,國發〔2007〕13號檔案決定從今年秋季學期開學起,建立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這是繼全部免除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之後,促進教育公平的又一件大事。為確保新資助政策體系的順利實施,國發〔2007〕13號檔案提出,“地方政府要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在整合現有資源的基礎上,建立健全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制訂具體的管理辦法,切實抓好落實”。對此,在今年5月全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會議上,國務院有關領導也提出了明確要求。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是當前以及今後相當長一段時期內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必須承擔的一項重要任務,關係到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公平接受教育的權利,關係到我國教育事業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在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成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是貫徹落實新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的基礎性工作,是切實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中等職業教育國家助學金評審發放等資助工作的重要組織保證。
目前,各地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普遍都沒有成立資助中心,直接影響到新資助政策體系中各項措施的貫徹落實。現在,離新學期開學只有不到一個月的時間,為了適應新形勢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的需要,尤其是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的開展,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抓緊督促所屬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從資助工作的全局出發,從教育公平的高度出發,從民生問題的大局出發,把思想統一到國發〔2007〕13號檔案的精神和國務院領導的要求上來,充分認識成立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二、各縣(市、區)應儘快成立專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調劑落實相應的人員編制,並保證必要的工作條件
根據國發〔2007〕13號檔案中關於“地方政府要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在整合現有資源的基礎上,建立健全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制訂具體的管理辦法,切實抓好落實”的要求,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儘快成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配備相應的專職工作人員,人員編制從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現有教育事業編制中調劑落實;提供相應的辦公場所,配備必要的辦公設備,以確保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正常開展工作。縣級財政部門要按照預算管理的要求,為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安排相應的業務經費。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做好相關監督檢查工作。對各項資助工作開展較好的地區,中央將酌情予以獎勵。
三、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的主要職責
1.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匯總入學前戶籍為本縣(市、區)的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簡稱學生)的家庭經濟狀況、生源地助學貸款需求等信息;配合經辦銀行對貸款學生的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調查、認定,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申請、初審等管理工作。
2.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等相關貸後管理工作。接受高等學校、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和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的委託,建立與貸款學生家庭的聯繫制度,負責跟蹤了解貸款學生的家庭經濟狀況變化情況;協助經辦銀行催還貸款;負責向省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高等學校和經辦銀行及時報送貸款學生的有關信息等。
3.中等職業學校的國家助學金管理等資助工作。按照《財政部、教育部關於印發<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的有關規定,負責本縣(市、區)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的管理工作。
4.資助政策宣傳工作。會同當地有關部門組織新聞媒體在本縣(市、區)範圍內,利用廣大人民民眾和學生喜聞樂見的形式,開展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宣傳和諮詢等工作。
5.其他工作。根據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按照各省級人民政府的部署,負責完成其他有關資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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