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國有企業財務監督暫行辦法》是一部安徽省政府相關部門於1998年07月03日發布,並於發布當天正式實施的地方性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國有企業財務監督暫行辦法
- 發布單位:81202
- 發布文號:皖政[1998]27號
- 發布日期:1998-07-03
- 生效日期:1998-07-03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安徽省國有企業財務監督暫行辦法》是一部安徽省政府相關部門於1998年07月03日發布,並於發布當天正式實施的地方性法律法規。
《安徽省國有企業財務監督暫行辦法》是一部安徽省政府相關部門於1998年07月03日發布,並於發布當天正式實施的地方性法律法規。簡介【發布單位】81202【發布文號】皖政[1998]27號【發布日期】1998-07-03【...
安徽省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修訂信息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 為了維護國家法制統一、權威和尊嚴,現決定對《安徽省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等3部省政府規章作如下修改:對《安徽省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42號 根據2008.4.22 省政府令第211號修訂 《安徽省財政監督暫行辦法》已經2002年3月19日省人民政府第104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簡介 省長 許仲林 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詳細...
暫行規定 安徽省省屬國有企業監事會暫行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省屬國有企業的監督,促進企業深化改革、科學管理、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國務院《國有企業監事會暫行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暫行辦法 安徽省省屬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了規範省屬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管理,保障國有資本所有者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國務院《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
2002年,省政府頒布了《安徽省財政監督暫行辦法》(省政府令第142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對促進財政管理、維護財政秩序,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財政收支規模不斷擴大,財政保障範圍不斷拓展,財政監督的對象、...
實行企業化管理並執行企業財務會計制度的事業單位,以及事業單位創辦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由本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按照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有關規定實施監督管理。第四十七條本辦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1992年9月21日省人民政府發布,...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企業國有資產,是指國家對企業各種形式的投資和投資所形成的權益,以及依法認定為國家所有的其他權益。第二章 出資人代表機構和一般監管規定 第四條 蕪湖市人民政府(以下稱市政府)代表國家對市屬國有及國有...
《安徽省股份制企業財務審計暫行規定》是2003年6月6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印發的地方法規。檔案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安徽省股份制企業財務審計暫行規定》的通知 皖政〔2003〕40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現將...
(六)制定企業稅後利潤分配製度,監繳國有資本收益;(七)制定企業財務考核指標體系,組織國有資本營運效績評價;(八)監管國有資本保值增值情況,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九)指導和督促企業建立健全內部資本與財務管理辦法;(十)各級政府授予...
(一)審計機關依法對地方國有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進行的審計監督;(二)審計機關根據本級人民政府的授權交辦,對地方非國有金融機構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的專項審計。第三條本規定所稱地方國有金融機構,是指依法設立...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組織辦理會計事務,必須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會計機構、會計人員應當遵守會計法律、法規、規章和職業道德,依法辦理會計事務,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機構...
《國有企業財產監督管理條例》在1994年7月24日由國務院頒布。條例廢止 2000年2月1日國務院第26次常務會議通過《國有企業監事會暫行條例》,於2000年3月15日頒布,自頒布之日起施行。1994年7月24日國務院發布的《國有企業財產監督管理...
第四章 建設項目審計監督 第二十一條 審計機關對以下列資產投資或者融資為主的基本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以下統稱建設項目)進行審計監督:(一)財政性資金;(二)企業事業單位管理和使用的國有資產;(三)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的自籌...
安徽省人民政府令 第209號 省長王三運 二○○八年四月十九日 安徽省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企業國有產權轉讓行為,加強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的監督管理,防止企業國有資產流失,根據國務院《企業國有資產...
省財政廳和省國有資產管理局要會同有關部門儘快制定考核辦法,逐步建立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約束機制,正確引導企業的經營活動。各級國有資產管理機構都要協同財政部門,監督企業認真執行國家關於企業生產發展基金、固定資產折舊基金和大修理基金的...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九條 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占用的國有資產,按照有關企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辦法進行管理,不適用本辦法。第二十條 本辦法由省國有資產管理局負責解釋。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五)按照有關規定,參與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負責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制和執行等工作,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監督國有資本收益使用。(六)按照出資人職責,負責督促檢查所監管企業貫徹落實...
第二十二條 行政事業單位創辦的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經營性企業,按照《國有企業財產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159號)實施監管。第四章 資產處置 第二十三條 行政事業單位處置資產(包括調撥、轉讓、報損、報廢等)應按下列規定向主管部門或...
為進一步規範政府投資行為,根據國務院《政府投資條例》以及國家有關政府投資政策,結合實際而制定的辦法。2022年10月24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印發通知,公布《安徽省政府投資管理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發布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
第二十五條審計、監察等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對財政部門和各單位綜合財政預算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做好綜合財政預算的監督工作。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省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根據本辦法,制定本級綜合財政預算管理的具體規定。各地級市...
包括單位的撤銷、合併公告及清償檔案;政府部門有關檔案;司法機關的判決或者裁定;公安機關的案件受理證明或結案證明;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註銷證明;專業技術部門的鑑定報告;保險公司的出險調查單和理賠計算單;企業的破產公告及破產清算的...
(四)選舉或者罷免公司制企業中的職工董事、職工監事,選舉依法進入破產程式企業的債權人委員會中的職工代表;(五)審查監督企業執行勞動、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履行集體契約和勞動契約,勞動爭議處理,實行企業事務公開,執行職工代表大會決議和...
《安徽省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監督辦法》已經2009年12月25日省人民政府第4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2010年1月25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25號公布 根據2017年9月12日《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安徽省政府...
皖發〔2006〕16號為加快國有經濟戰略性調整和國有企業戰略性改組,實施工業強省戰略,增強國有經濟的競爭力、影響力和帶動力,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現就進一步深化全省國有企業改革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深化國有企業改革...
監督和管理,確保貸款的安全。第八條 委託貸款本金按實際發生額計價, 按國家規定的利率和計息期限計收的 利息計入當期損益。借款契約約定到期(含展期後到期)但未歸還的貸款,作為逾期貸 款,其中逾期(含展期後) 未滿1年的,公司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