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池州港總體規劃(2035年)的批覆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池州港總體規劃(2035年)的批覆》由安徽省人民政府於2021年8月24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池州港總體規劃(2035年)的批覆
  • 發布機關:安徽省人民政府
  • 發文字號:皖政秘〔2021〕170號
  • 印發日期:2021年8月24日
批覆全文,

批覆全文

池州市人民政府:
《關於批准池州港總體規劃(2035年)的請示》(池政〔2021〕25號)悉。經研究,並徵求交通運輸部意見,現批覆如下:
一、原則同意《池州港總體規劃(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你市要會同有關方面認真組織實施。
二、池州港作為安徽省重要港口、皖西南地區重要綜合交通樞紐和外貿口岸,要搶抓長三角一體化、長江經濟帶及中部地區高質量發展等國家重大戰略機遇,做大做強建材、非金屬礦石、煤炭、化工品等運輸,大力發展旅遊客運,積極開拓貨櫃服務,努力建設成為高效、綠色、智慧的現代化區域性重要港口。
三、要樹立節約高效利用港口岸線理念,堅持遠近結合,科學合理有序開發利用岸線資源;按照港區總體布局,有序建設發展十大港區;按照港口配套設施布局,科學建設集疏運、水電、信息化和安全保障等基礎設施。
四、要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嚴控港區開發規模與強度,認真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要求,切實落實各項減排措施,加強污染治理,建設岸電設施,嚴防環境風險,打造綠色美麗港區。
五、要切實加強《規劃》監督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規劃》搞開發建設活動,切實維護《規劃》的權威性、嚴肅性。省交通運輸廳要會同省有關部門加強對《規劃》實施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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