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界首市城市總體規劃的批覆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界首市城市總體規劃的批覆》由安徽省人民政府於2016年8月2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界首市城市總體規劃的批覆
  • 發布機關:安徽省人民政府
  • 發文字號:皖政秘〔2016〕146號
  • 印發日期:2016年8月2日
批覆全文,

批覆全文

阜陽市人民政府:
《關於界首市城市總體規劃的請示》(阜政發〔2015〕54號)悉。經研究,現批覆如下:
一、原則同意《界首市城市總體規劃(2014—2030年)》(以下簡稱《總體規劃》)。
二、界首市作為以循環經濟為主導的新型工業城市、中原經濟區特色商貿城市、濱水園林城市,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安徽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和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堅持經濟、社會、人口、環境和資源相協調的可持續發展戰略,按照“一尊重、五統籌”的要求,統籌做好城鄉規劃、建設和管理各項工作,著力提高新型城鎮化質量和水平,逐步建設成為經濟繁榮、社會和諧、生態良好、特色鮮明的現代化城市。
三、在《總體規劃》確定的220平方公里城市規劃區內,實行城鄉統一規劃管理,落實空間管制要求。大力發展中心城區,不斷完善城市功能,增強綜合承載能力,提高對周邊地區的輻射力和帶動力,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就地就近市民化。
四、根據《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空間布局,統籌安排建設時序,引導人口合理分布。到2030年,中心城區城市人口規模控制在35萬人以內,建設用地規模控制在35平方公里以內。劃定城市開發邊界,加強邊界管控,促進城市科學布局。強化節約集約用地,提高城鎮建設用地利用效率,合理開發利用城市地下空間資源,切實保護好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
五、加快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強化與阜陽、合肥等城市的交通聯繫,建立公路、鐵路、水運相協調的對外交通運輸體系。加強中心城區與市域城鎮間的聯繫,統籌規劃建設級配合理的道路網系統、給排水、污水和生活垃圾處理、通訊、電力等基礎設施,不斷完善城市基礎設施體系。高度重視城市防災工作,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和抗震等在內的城市綜合防災體系。
六、牢固樹立生態文明理念,堅持環境保護與經濟建設、城鄉建設同步規劃,構建綠色低碳的生產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積極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加快促進工業轉型升級,嚴格控制高耗能產業發展。強化工業、交通、建築節能,加快建設可再生能源體系。持續推進節能減排,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加強生態保護,合理劃定森林公園、濕地公園等生態功能區保護範圍,做好重要生態廊道的保護和建設。加強水源地保護,推進備用水源地建設,保障城鄉飲用水安全,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城市。
七、堅持以人為本,統籌安排教育、醫療、文化、體育等公共服務設施的規劃布局和建設,促進城市公共服務向農村延伸。將保障性住房納入近期建設規劃,穩步推進城市棚戶區、城中村、老舊小區改造,提高居民生活質量,創造良好人居環境。
八、注重歷史文化和城市特色風貌的保護與傳承,有序推進城市更新。最佳化城市綠地系統,加快綠道建設,實現城市內外綠地連線貫通。加強對沙潁河兩岸等重點地區建築高度、體量和外觀的規劃控制引導,保護好自然水體和景觀風貌,突出皖北城市特色。
九、《總體規劃》是界首市城市發展、建設和管理的基本依據,城市規劃區內的一切建設活動必須符合《總體規劃》要求。阜陽市人民政府要根據本批覆精神,指導界首市人民政府認真組織實施《總體規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改變。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要會同省有關部門加強對《總體規劃》實施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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