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黟縣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的批覆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黟縣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的批覆》由安徽省人民政府於2016年9月5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黟縣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的批覆
  • 發布機關:安徽省人民政府
  • 發文字號:皖政秘〔2016〕170號
  • 印發日期:2016年9月5日
批覆全文,

批覆全文

黃山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於審批黟縣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的請示悉。經研究,現批覆如下:
一、原則同意《黟縣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以下簡稱《保護規劃》)。
二、要高度重視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充分發揮《保護規劃》的綜合調控作用,有效保護和利用歷史文化遺存,發掘和繼承傳統文化內涵,統籌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與城區建設發展的關係,努力實現社會效益、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協調統一。
三、遵循全面保護與重點保護相結合的原則,按照《保護規劃》確定的保護層次和範圍,完善政策措施,依法實施管理,切實維護歷史文化遺產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加強歷史城區格局保護,明確古城街區、麻田街區、郭門后街街區和東嶽山、余家山、漳河等保護重點。切實保護好縣域內西遞、宏村等世界文化遺產地、歷史文化名村、傳統村落,加強桃花源長廊線性文化遺產保護。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原則,加大保護性建築修繕力度,完善基礎設施配套。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研究、認定工作,積極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存、傳播和利用,建立科學有效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機制。
四、嚴格建設項目管理,落實城市紫線管理規定,加強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與城市綠地、水系、道路交通等專項規劃的銜接,努力保持歷史城區的傳統風貌。加強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宣傳,積極營造全社會重視和支持保護工作的良好氛圍。
五、要根據本批覆精神,指導黟縣人民政府嚴格組織實施《保護規劃》。黟縣人民政府要健全保護機制,強化日常監管,切實做好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和建設工作。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文化廳要加強對《保護規劃》實施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6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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