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銅陵市城市總體規劃的批覆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銅陵市城市總體規劃的批覆》由安徽省人民政府於2017年7月27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銅陵市城市總體規劃的批覆
  • 發布機關:安徽省人民政府
  • 發文字號:皖政秘〔2017〕138號
  • 印發日期:2017年7月27日
批覆全文,

批覆全文

銅陵市人民政府:
《銅陵市人民政府關於審批銅陵市城市總體規劃(2016—2030年)的請示》(銅政〔2016〕65號)悉。經研究,現批覆如下:
一、原則同意《銅陵市城市總體規劃(2016—2030年)》(以下簡稱《總體規劃》)。
二、《總體規劃》實施要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特別是視察安徽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和落實新發展理念,踐行“一尊重、五統籌”重要思想,堅持經濟、社會、人口、環境和資源相協調的可持續發展戰略,實施“四創一建”,提高新型城鎮化質量和水平,統籌做好城鄉規劃、建設和管理各項工作,逐步將銅陵市建設成為經濟繁榮、社會和諧、生態良好、特色鮮明的現代化城市。
三、在《總體規劃》確定的1050平方公里城市規劃區內,實行城鄉統一規劃管理,落實空間管制要求。大力發展中心城區和縣城,不斷完善城市功能,增強綜合承載能力,提高對周邊地區的輻射力和帶動力,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就地就近市民化。
四、根據《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空間布局,統籌安排建設時序,引導人口合理分布。到2030年,中心城區城市人口規模控制在100萬人以內,建設用地規模控制在100平方公里以內。劃定城市開發邊界,加強邊界管控,促進城市科學布局。強化節約集約用地,提高城鎮建設用地利用效率,合理開發利用城市地下空間資源,切實保護好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
五、加快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充分發揮長江黃金水道的區域優勢,加強口岸建設,發揮對外開放的引領帶動作用,推進更高水平的對外開放。強化與安池銅城市組群、合肥都市圈、蕪馬城市組群交通系統的銜接,建立公路、鐵路、水運相協調的對外交通運輸體系。推進跨江聯動發展,加強中心城區與市域城鎮間的聯繫,統籌規劃建設級配合理的道路網、給排水、污水和垃圾處理、通訊、電力等基礎設施,不斷完善城市基礎設施體系。高度重視城市防災工作,健全包括消防、人防、氣象、防洪和抗震等在內的城市綜合防災體系。
六、牢固樹立生態文明理念,堅持環境保護與經濟建設、城鄉建設同步規劃,構建綠色低碳的生產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推進海綿城市建設。持續推進節能減排,強化工業、交通、建築節能,嚴格控制高耗能產業發展,加快建設可再生能源體系,不斷減少污染物排放總量。加強生態保護,合理劃定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等特殊生態功能區保護範圍,做好長江、菜子湖等重要生態廊道以及大銅官山、浮山等山脈,東湖、西湖、陳瑤湖等湖泊的保護。突出長江生態大保護,加強水源地保護,大力推進中水回用,保障城鄉飲用水安全,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城市。
七、堅持以人為本,統籌安排教育、醫療、文化、體育等公共服務設施的規劃布局和建設,促進市域公共服務均等化。將保障性住房納入近期建設規劃,穩步推進城市棚戶區、城中村、老舊小區改造,提高居民生活質量,創造良好人居環境。
八、注重歷史文化和城市特色風貌的保護與傳承,有序推進城市更新。加強對大通歷史文化名鎮以及鐘鳴鎮龍潭肖村、東聯鄉趙氏戲樓村等傳統村落的保護。最佳化城市綠地系統,加快綠道建設,實現城市內外綠地連線貫通。注重對長江沿岸、環天井湖和西湖等重點地區的城市開敞空間布局、建築高度、體量和外觀的規劃控制引導,突出山水城市特色。
九、《總體規劃》是銅陵市城市發展、建設和管理的基本依據,城市規劃區內的一切建設活動必須符合《總體規劃》要求。銅陵市人民政府要根據本批覆精神,廣泛宣傳和認真實施《總體規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改變。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要會同省有關部門加強對《總體規劃》實施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2017年7月27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