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皖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範區規劃的通知

發改地區〔2010〕97號安徽省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各有關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皖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範區規劃的通知
  • 文號:發改地區〔2010〕97號
  • 發布單位:國家發展改革委
  • 發布時間: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日
根據《國務院關於皖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範區規劃的批覆》(國函〔2010〕5號)精神,現將《皖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範區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印發你們,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皖江城市帶是實施促進中部地區崛起戰略的重點發展區域,是長江三角洲地區產業向中西部地區轉移和輻射最接近的區域,具有環境承載能力較強、要素成本較低、產業基礎和配套能力較好等綜合優勢。加快建設皖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範區,是順應國內外產業轉移新趨勢,探索建立承接產業轉移新模式的客觀需要,對於促進中部地區崛起、推動區域協調發展、在全國範圍形成更加合理的區域產業分工格局具有重要意義。要認真領會國務院對《規劃》的批覆精神,把《規劃》實施作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探索承接產業轉移新途徑和新模式的重要舉措,充分發揮比較優勢,挖掘發展潛力,推動安徽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請安徽省人民政府切實加強對《規劃》實施的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完善工作機制,認真落實示範區建設的各項任務,密切與長三角等沿海地區的經濟聯繫。要在國家有關部門的指導下,編制具體實施方案和重點領域的專項規劃,按照《規劃》確定的產業承接發展重點,抓緊推進相關工作。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要繼續加強與安徽省的合作,健全工作機制,不斷深化泛長三角區域發展分工,結合《規劃》的實施,引導和支持本地產業向示範區有序轉移,加快推進自身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
三、請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加強對示範區建設的指導和協調。要根據《規劃》的要求,制定具體政策措施,在專項規劃編制、政策實施、項目安排、體制創新等方面給予積極指導和支持。要加強部門之間的溝通和協調,指導和幫助地方解決《規劃》實施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四、我委將按照國務院批覆精神,做好督促檢查工作,會同安徽省人民政府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定期組織開展《規劃》實施情況評估。在《規劃》實施過程中,加強與國家總體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的銜接,注意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總結新經驗,重大問題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附:皖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範區規劃
國家發展改革委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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