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新聞發布會制度

安徽省人民政府新聞發布會制度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安徽省人民政府新聞發布會制度》的通知

皖政辦〔2003〕69號

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安徽省人民政府新聞發布會制度》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外文名: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通知,制度,

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安徽省人民政府新聞發布會制度》的通知
皖政辦〔2003〕69號
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安徽省人民政府新聞發布會制度》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制度

安徽省人民政府新聞發布會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政府與人民民眾的溝通和聯繫,有效實行政務公開,擴大人民民眾對政府工作的知情權,接受社會各界對政府工作的監督,確保新聞發布主動、及時、準確、權威,為我省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聞發布會時間、地點
省政府新聞發布會一般每半月一次,大體上安排在每月15日和月底最後一天。如遇重大突發性事件等特殊情況,也可隨時舉行。
省政府新聞發布會地點設在省政府辦公廳會議室。
二、新聞發布會內容
新聞發布會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1.省政府重要決定、重大決策部署、重要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有關內容;
2.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形勢;
3.省政府重點工作進展情況;
4.涉及全局的重大問題、重要活動和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及重大突發性事件;
5.政府各部門工作中的重要事項;
6.需要發布的其他事項。
省政府新聞發布會內容和主題的確定,可由省政府辦公廳根據省政府階段性工作特點和需要直接提出,或由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主動申報,也可由新聞單位根據自己所掌握的人民民眾關注的熱點問題提供。最後由省政府新聞辦公室(以下簡稱省政府新聞辦)匯總提出,報省政府秘書長審定。
三、新聞發布會的管理和審批
1.原則上,省政府及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的新聞發布會應統一歸口管理,除省政府新聞辦統一組織的新聞發布會外,各部門、各直屬機構不得自行安排新聞發布會。
2.省政府新聞發布會,由省政府新聞辦於發布會的前5天提出意見,經省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審核後,報秘書長審批。
四、新聞發言人
1.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都要確定1-2名新聞發言人(其中必須有1名是本部門負責同志)。新聞發言人由熟悉本系統、本部門情況,具有較高理論政策水平和較強表達溝通能力的同志擔任。
2.一般情況下,新聞發布會由新聞發言人發布新聞,必要時也可邀請省領導或有關方面負責人發布新聞。
五、新聞發布會組織
省政府新聞發布會的組織工作包括確定到會新聞單位、協調安排記者現場或會後採訪、追蹤中外媒體報導情況和社會輿論的反應等,由省政府新聞辦負責。省政府新聞發布會的會務工作由省政府辦公廳負責。
六、新聞發布會紀律
1.新聞發布會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堅持新聞真實性原則。同時,嚴格遵守《保密法》,切實維護國家安全,所發布的內容必須按照確定的口徑統一對外發布;對內容涉密或涉及國家安全但又必須對外發布的,須經保密部門、國家安全部門審核同意。
2.舉辦新聞發布會應嚴格按照批准的內容進行,舉辦者不得隨意變更,如有變更,應重新報批。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