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合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合肥市城市建築管理辦法〉的決定》的決議

2001年5月31日安徽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合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合肥市城市建築管理辦法〉的決定》的決議
  • 頒布單位:安徽省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01.05.31
  • 實施時間:2001.05.31
安徽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查了合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合肥市城市建築管理辦法》的決定,決定予以批准,由合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布。
地方性法規(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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