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大常委會關於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時間的決定所屬類別是地方法規。
安徽省人大常委會關於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時間的決定所屬類別是地方法規。
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具體名額,由縣級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根據《選舉法》的規定確定後,報上一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1] 參考資料 1. 安徽省人大常委會關於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時間的決定 .中國法院網[引用日期2015-02-28]V百科往期回顧 詞條統計 瀏覽次數:次 編輯次數:4次歷史...
1980年7月4日安徽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以下簡稱《選舉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結合本省情況,制定本細則。第二條 省和省轄市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由下一級人民代表大會選出。市轄縣人民代表大會...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5年12月22日 (1990年12月22日安徽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5年8月19日安徽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安徽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工作暫行條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0年8月21日安徽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安徽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決定對《安徽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實施細則》作如下修改:一、刪除第七條第一款第三項中“省人大常委會在地區的工作機構負責指導本行政區域內縣級以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工作”的內容。二、第二十六條修改為:“因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罪或者其他嚴重刑事犯罪被羈押,正在...
第十二條 鄉、鎮人民代表大會進行選舉和通過決議,必須以全體代表的過半數通過。鄉、鎮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決議應報上一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第十三條 鄉、鎮人民代表大會舉行會議的時候,主席團、本級人民政府可以提出屬於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範圍內的議案,由主席團決定提交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審議、表決。代表...
法規頒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鄉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時間的決定 全國人大法律庫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1995-6-30 法規內容 (1995年6月30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九...
人大及其常務委員會 編輯 語音 執行地方組織法的若干規定(1998年10月12日安徽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5年4月21日安徽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關於修改〈安徽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執行地方組織法的若干規定〉的決定》修正)...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設立常務主席的決定 頒布時間 1988年08月27日 實施時間 1988年08月27日 頒布單位 安徽省人大常委會 為了加強鄉、鎮人民代表大會的工作和建設,更好地發揮鄉、鎮一級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的作用,適應改革和建設發展...
鄉兩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時間的決定 1983年9月30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定,結合自治區機構改革和政社分開的進展情況,自治區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決定:縣、鄉兩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在1984年年底以前進行。
1992年10月24日安徽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9月21日安徽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關於修改《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辦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0年8月21日...
9、監督省人民政府對國有資產的管理,聽取和審議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報告;10、聽取和審議省人民政府關於年度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的報告;11、聽取和審議備案審查工作情況報告;12、撤銷下一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不適當的決議;13、撤銷省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14、在省...
2023年1月17日,安徽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勝利閉幕。決議決定 2023年1月7日,安徽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百三十四次主任會議召開,根據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九次會議授權,通過了《關於召開安徽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的決定》,決定:安徽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將...
2022年9月29日,安徽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通過了《安徽省街道人大工作條例》。條例全文 安徽省街道人大工作條例 (2022年9月29日 安徽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通過)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範街道人大工作,推進基層民主法治建設,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
省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對當選的734名省十四屆人大代表的基本條件和選舉程式的合法性等進行了審查,認為代表的選舉符合法律規定,確認代表資格全部有效。代表名單 安徽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單 (734名)代表變動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一、由滁州市選出的安徽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任乃俊...
2015年11月19日,根據安徽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立法條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2024年6月3日,安徽省人大常委會公開徵求《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立法條例》 修改意見。發布公告 (第十號)《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規定》經(1988年6月27日安徽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4次會議通過,2015年11月19日安徽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24次會議修訂,2015年11月20日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32號發布。該《規定》共21條,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1] ...
選舉法第十四條規定,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的分配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參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分配的辦法,結合本地區的具體情況規定。此外,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及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分別通過了《關於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省人大代表工作、充分發揮代表作用的決定 頒布時間 2003年06月16日 實施時間 2003年06月16日 頒布單位 安徽省人大常委會 為進一步貫徹《代表法》,切實加強代表工作,充分發揮代表作用,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作出如下決定: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若干規定(試行) 頒布時間 1988年06月27日 實施時間 1988年06月27日 頒布單位 安徽省人大常委會 第一條 為了保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決議的遵守、執行,保證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法...
2001年9月22日四川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時間的決定 頒布單位 四川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01.09.22 實施時間 2001.09.2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九十八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安徽省辦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的規定》的決定 附:修正本 頒布單位 安徽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06.01.14 實施時間 2006.01.14 經2006年1月14日安徽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
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 (1999年1月27日安徽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1年12月27日安徽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關於修改〈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的決定》修正 2013年8月2日安徽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安徽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由安徽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陶明倫主持。安徽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何樹山、王翠鳳、韓軍、魏曉明出席。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長張紅文,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田雲鵬,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陳武,安徽省監察委員會有關負責同志列席會議。列席會議的還有各設區的市和省直管縣(...
安徽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 第五次會議主席團 2007年1月28日 修訂條例 (2002年1月30日安徽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2007年1月28日安徽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修訂 根據2017年9月29日安徽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次會議《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法規的決定》修正)第一章總則 第...
2009年6月20日安徽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第一次修訂 2014年7月17日安徽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第二次修訂 根據2017年11月17日安徽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的決定》修正 2023年5月26日,安徽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在合肥...
從8∶1到4∶1到1∶1,人們常說的“同票同權”在國家權力機關組成人員的選舉中得以實現。人民解放軍和武警部隊的代表人數不按人口數分配,而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地方各級人大常委會決定。同時,法律還對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數作出規定,人口特別少的民族,至少要有代表1人。各政黨、各人民團體可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九十八條關於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五年的規定,按照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縣、鄉兩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時間的決定》要求,結合我省實際,河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
2001年9月21日青海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時間等有關問題的決定 頒布單位 青海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01.09.21 實施時間 2001.09.21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山東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05.01.15 實施時間 2005.01.1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有關規定,依照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關於縣、鄉兩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時間的決定》的要求,按照縣、鄉兩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換屆選舉同步進行的原則,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