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自籌基本建設資金

學校自籌基本建設資金簡稱“學校自籌資金”。中國各級各類學校自己籌集的用於學校基本建設的資金。其來源應符合國家規定,不得挪用正常經費和其他專用資金, 也不得以銀行貸款作為自籌資金。

按政府現行規定,應在使用前半年送建設銀行專戶存儲,先存後批,先批後用。使用時由建設銀行按照基本建設撥款辦法供應資金並進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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