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向工農開門

學校向工農開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人民政府為實施教育為工農服務、為國家建設服務方針提出的口號。《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第五章“文化教育政策”中規定:“加強勞動者的業餘教育和在職幹部教育。”1949年12月召開的第一次全國教育工作會議提出:教育必須為國家建設服務,學校必須為工農開門。

為實施上述政策,1951年 10月政務院命令公布的《關於改革學制的決定》中,明確規定工人、農民、幹部學校和各種補習學校在學校系統中的地位。人民政府採取大力開展業餘教育,舉辦工農幹部文化補習學校、工農速成中學,舉辦高等學校工農幹部班,各級各類學校向工農及其子女敞開大門等有力措施,使勞動人民及其子女獲得舊中國從未有過的受教育機會,培養了大批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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