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太原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實施意見
並政發〔2011〕6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決定》(國發〔2010〕32號)和市委九屆七次全會精神,加快我市“全國一流的自主創新基地和新興產業基地”建設,促進經濟轉型跨越發展,提出本實施意見。
指導思想
以推進產業結構升級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為主線,以掌握自主智慧財產權核心技術、強化創新成果產業化為核心,以搶占經濟發展制高點為目標,搶抓國家資源經濟轉型綜合配套實驗區和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的重大機遇,立足實際、科學規劃、選準方向、突出重點,發揮企業主體作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形成戰略性新興支柱產業。
基本原則
(一)市場基礎作用和政府引導推動相結合。創新和轉變發展模式,調動企業主體的積極性,推進產學研用結合。加強政府對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全局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的規劃引導、政策激勵和組織協調。
(二)科技創新與實現產業化相結合。大幅度提升自主創新能力,著力推進原始創新,大力增強集成創新和聯合攻關,積極參與國際合作,加強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充分利用國內外創新資源,在一批關鍵核心技術方面取得突破,掌握相關智慧財產權;加大政策支持和協調指導力度,加速創新成果轉化,促進產業化進程。
(三)整體推進與重點領域跨越發展相結合。對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進行統籌規劃、科學布局,明確發展時序,促進協調發展。選擇最有基礎和條件的領域作為突破口重點推進,大力培育產業集群,促進新興產業率先發展。
(四)提升產業競爭力與支撐當前發展相結合。著眼長遠,把握科技和產業發展趨勢,積極培育先導產業。立足當前,推進經濟社會發展中具有帶動作用的新興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帶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加快形成支柱產業。
發展目標
通過實施一批重大項目、突破一批重大核心技術,到2015年,形成一批具有太原品牌特色、產值達10億元以上的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全市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占GDP比重達到20%以上,成為先導性支柱產業。
實施措施
(一)進一步明確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方向和重點
1.根據我市科技優勢和產業基礎,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和重大項目引領、產業集聚發展”原則,確定節能環保、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高端裝備製造、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車、新材料等6個產業領域為全市重點發展的戰略性新興產業。
2.節能環保產業要圍繞資源高效循環利用,重點開展以綠色、低碳、循環為標誌的節能技術裝備及產品開發與推廣,建設靜脈產業科技園,加快資源循環利用共性關鍵技術研發和產業化示範,加快建立以先進技術為支撐的廢舊物品回收利用體系。採用契約能源管理模式,在焦化、建材、冶金等高耗能行業推廣套用高效節能技術裝備及產品,推進市場化節能環保服務體系建設。
3.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要圍繞三網融合及工業化與信息化融合發展趨勢,促進物聯網、雲計算的示範套用;大力發展軟體服務、網路增值服務等信息服務業,加快中小企業信息化改造。通過建立信息產業集群技術聯盟,加快信息技術產業化。
4.生物產業要通過產學研合作方式,建立生物製藥和生物育種公共研發平台,開發現代中藥產品和生物製品,培育抗病蟲害、抗旱農作物基因工程品種,推廣綠色農用生物產品,加快生物產業化步伐。
5.高端裝備製造產業要重點圍繞煤機及配套產品、重型汽車關鍵零部件、輕軌交通裝備,通過研製風電整機設備、礦用挖掘機、冶金軋鋼設備、高精度鍛壓設備、高端環保設備、高速鐵路產品,積極發展以數位化、柔性化及系統集成技術為核心的智慧型製造,推動高端裝備製造做大做強。
6.新能源產業要重點建設中國電科太原光伏產業園,加快太陽能熱技術推廣套用,開拓多元化太陽能光伏光熱發電市場。新能源汽車產業以長安重汽為主體,與國內高校開展產學研合作,建設國家級煤層氣載貨汽車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建成國家煤層氣能源載貨汽車研發製造基地。
7.新材料產業要圍繞建設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新材料研發與製造基地,發展大尺寸單晶矽多晶矽晶體、第三代sic半導體材料、新型功能陶瓷、不鏽鋼深加工產品、鎂及鎂合金產品、高性能磁材、新型炭纖維材料、LED發光材料,並形成產業化,推動我市由“材料加工”向“加工材料”轉型。
(二)加大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政策支持力度
1.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市本級財政預算要在創建一流的新興產業基地和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中安排一定專項資金,積極爭取國家和省各類計畫資金支持;各縣(市、區)要落實相關配套資金,帶動企業投入不少於10億元,形成政府引導、企業為主的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多元化投入格局。對研發中試階段項目,專項資金可採取補助和創投引導等扶持方式;對產業化階段項目,專項資金可採取貼息、資本金入股等扶持方式;對列入國家和省計畫項目予以扶持。
2.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一是拓寬融資渠道,支持企業通過應收賬款抵押、智慧財產權質押、信用擔保等方式貸款融資;通過改制上市、風險投資、產業基金等進行股權融資,並以此為主要形式吸收和支持央企總部和駐地單位,通過公司債券、中小企業集合債券和集合中期票據等進行直接融資。二是最佳化融資服務,將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優先列入太原市綠色百強項目庫,編制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投資導向計畫,優先向金融機構和投資機構推介,促進銀行、擔保機構、投資機構與項目企業的投融資對接。三是創新激勵機制,政府以貼息、補助、風險補償、獎勵及設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等方式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融資。四是加快完善信用擔保體系,加大對戰略性新興產業初創企業融資擔保力度,各類擔保機構風險補償資金予以重點安排。
3.加大稅收支持力度。認真落實國家、省關於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提高戰略性新興產業研發費用稅前抵扣比例,實行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研發設備加速折舊,落實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享受引進技術設備免徵進口關稅、國家支持發展的重大技術裝備進口關鍵零部件免徵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等優惠政策。
4.加大人才支持力度。創新機制體制,加強戰略性新興產業專業人才培養和儲備。創新合作模式,從省外、海外引進新興產業領域中小企業急需的專業人才和創新團隊。發改委、經信委要對創新科研團隊重點實驗室建設和科研項目給予重點支持,引導新興產業資源向戰略性新興產業聚集。深化產學研合作,鼓勵和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牽頭組建產學研戰略聯盟、高新技術成果轉化和產業化示範基地。保障性住房使用指標要向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傾斜,為符合條件的科技人才提供周轉用房,降低企業引進和使用人才成本。
5.加大環境條件支持力度。對列入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扶持項目,優先安排建設用地指標,優先做好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項目及其配套項目招商引資和跟蹤服務。全面落實戰略性新興產業自主創新產品政府採購政策。加強戰略性新興產業科技創新載體和基地建設,發揮各類開發區特別是高新區示範帶動作用,培育一批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科技創業園。鼓勵支持園區以免租、低租等方式對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初創企業進行孵化。依託園區和產業基地建設一批提供研發設計、試驗試製、檢驗檢測和技術推廣的公共服務平台,降低企業技術開發和產品檢驗檢測成本。在重點培育發展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支持重點企業和科研院所建設一批以前瞻性套用基礎研究為主的工程實驗室、重點實驗室,以重大產業關鍵共性技術開發和工程化驗證為主的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以新產品新工藝研發為主的企業技術中心。
6.加大智慧財產權工作力度。加強戰略性新興產業智慧財產權管理制度和服務體系建設,不斷提高新興產業智慧財產權創造套用和保護經費投入,為新興產業發展營造公開公正的市場環境。建立戰略性新興產業技術標準體系。市級科技計畫重點支持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高新技術產業化,重點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企業參與行業、國家和國際技術標準制定工作。引導和扶持企業通過自主創新形成技術上的高標準,贏得市場競爭話語權。
(三)建立戰略性新興產業快速發展工作機制
1.建立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組織領導機構。市政府成立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工作領導組,加強統籌協調,落實部門任務,確保推進工作有效進行。各縣(市、區)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各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相應機構,明確分工和責任,加強市縣聯動,確保省、市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各項決策部署落實到位。
2.建立戰略性新興產業統計指標體系。加強戰略性新興產業統計工作,統計部門可在高新技術產業統計指標體系基礎上,結合我市實際,對其中產值規模較大、統計口徑規範的部分產業進行統計調查和數據監測,摸清底數,分析動態,為適時調整、完善扶持政策提供決策參考。
3.加強目標任務分解和績效考核。在市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工作領導組統一部署下,推進全市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目標任務分解落實到各縣(市、區)、開發區和市直各有關部門,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主要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納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標考核體系。加大激勵措施,實行責任追究,確保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工作取得實效。
太原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