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水環境區域補償辦法》由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18年1月20日印發,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2023年,《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天津市水環境區域補償辦法的通知》(津政辦發〔2018〕3號)廢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水環境區域補償辦法
- 發布機關: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文字號:津政辦發〔2018〕3號
- 發布時間:2018年1月20日
- 實施時間:2018年1月20日
《天津市水環境區域補償辦法》由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18年1月20日印發,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2023年,《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天津市水環境區域補償辦法的通知》(津政辦發〔2018〕3號)廢止。
《天津市水環境區域補償辦法》由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18年1月20日印發,自印發之日起施行。2023年,《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天津市水環境區域補償辦法的通知》(津政辦發〔2018〕3號)廢止。 辦法發布津政辦...
《天津市地表水環境區域補償辦法》是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力度,完善本市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進一步強化地表水環境管理,持續改善地表水環境質量,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制定的辦法。發布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天津市地表水環境區域補償辦法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
第八條用於集體土地流轉的補償資金嚴禁用於發放行政管理人員的工資、津貼、獎金及福利;不得用於出國(境)、考察、接待及購置交通工具等行政管理支出;不得用於樓堂館所、辦公用房建設等支出;不得用於對個人的非生態環境保護性的補貼、補助、獎勵等。第九條用於集體土地流轉的補償資金,由有關區政府依據本辦法確定的...
《天津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辦法》已由天津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於2013年12月17日修訂通過,現予公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3年12月17日 第一條 為了預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護和合理利用水土資源,減輕水、旱、風沙災害,改善生態環境,...
水環境區域補償機制是一種按照“誰污染、誰治理,誰污染、誰付費原則,以跨界斷面水質指標和污水治理任務完成情況考核為基礎在流域上下游各區政府間建立的經濟補償制度。即讓產生水污染且治理不力的上游區對下游區給予經濟補償,促進流域上下游齊抓共管治理水環境。 [1]中文...
第一條 為了防治水污染,保護和改善本市水環境質量,保障飲用水安全,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河流、湖泊、渠道、水庫等地表水體和地下水體的...
天津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決定,對《天津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辦法》作如下修改: 一、第五條第二款修改為:“林業、農業、畜牧、規劃和國土資源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協同水行政主管部門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
修訂的條例 (2012年2月22日天津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5年11月27日天津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天津市海洋環境保護條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7年12月22日天津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
始終堅持政府、市場兩手發力,重點做到“三個一”,織密依法治水“一張網”,推動修訂《天津市節約用水條例》、《天津市城市供水用水條例》等法規,強化涉水事務監管,提升依法治水管水興水的能力和水平,增強服務企業、服務民眾能力,提高社會認知度和滿意度,不斷最佳化營商環境;繪製智慧管水“一幅圖”,完善水位、...
根據天津市委辦公廳《關於印發〈天津市生態環境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津黨辦發〔2009〕31號)的規定,天津市環境保護局主要職責如下:針對天津市區域環境和環境管理現狀,進行科學研究,為政府決策提供環境科學依據,為政府實施有效的環境監督和遏制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提供技術支持。2018年11月,...
(四)海洋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的批覆檔案;(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申請建設項目海域使用權,還應當提交項目審批主管部門批准、核准或者備案的材料。申請底播養殖項目海域使用權,不提供海域使用論證材料。第十二條下列使用海域項目,申請人應當提交海域使用論證報告書:(一)國家和本市重大建設項目;(二)填海、圍海和...
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環境保護企業“領跑者”制度。出台《天津市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試行)》,創造性開展市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和“回頭看”,覆蓋全市16個區和生態環境任務較重的市級部門。完成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試點,鄉鎮街道全部設立環保工作辦公室。實施市領導生態環境保護聯繫點制度、駐區...
因建設前款工程設施需要占用海堤及其設施的,應當給予補償。需對海堤及其設施進行拆改的,應當承擔相應費用;對堤防及其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當進行賠償。”二、將第二十一條刪除。三、將第二十二條刪除。有關條款序號作相應調整。本決定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天津市海堤管理辦法》根據本決定作相應的修正,重新公布。
2011年,財政部會同環境保護部出台了涉及浙江、安徽兩省的新安江流域水環境補償試點實施方案,明確補償的資金來源、標準和具體辦法,開展跨省級行政區域水環境生態補償試點。今年(2013年),財政部會同環境保護部開展了生物多樣性保護補助,會同林業局啟動了沙化土地封禁保護補助試點。5.加強監測和監督考核。按照國家有關...
天津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活動,維護公共利益,保障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因公共利益需要實施的國有...
探索建立體現資源生態價值的有償使用機制,建立永久性保護生態區域生態補償機制,推動建立引灤工程水環境補償機制。積極推進排污權交易試點。探索建立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和用途管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離任審計等制度,完善差異化績效考評辦法,落實生態文明建設黨政領導一崗雙責制和生態環境損害...
第十六條 引灤工程管理單位應開展水質監測工作, 協同環境保護部門對水污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第十七條 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單位或個人, 引灤工程主管機關責令其賠償損失,視情節給予警告,並可對非經營性違章行為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對經營性違章行為無違法所得的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處以3萬元以下罰款。
2004年9月14日天津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根據2012年5月9日天津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條例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促進本市城市綠化事業的發展,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提高人民民眾生活質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
資源環境價格改革穩步推進,教育、醫藥等公益服務價格改革取得積極進展。開放型經濟水平提升。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獲批建設。實施更加便利化的外商投資和境外投資管理辦法,推動“一次報關、一次查驗、一次放行”口岸通關改革,個人境外投資試點啟動,投資和貿易環境進一步最佳化。加快實施面向500強...
第二十六條 區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組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按照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開展土地綜合整治,提高耕地質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和生態環境。第二十七條 因挖損、塌陷、壓占等造成土地破壞,用地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復墾;沒有條件復墾或者復墾不符合要求的,應當繳納土地復墾...
濃度超標1倍以上的,月補償基數為250萬元。2.補償斷面水質達標時,根據實際流向,由下游地區補償上游地區,按測次達標情況計算;月單次達標,反向補償20萬元;2次均達標,反向補償40萬元。四、資金核算方法 補償資金按期核算。補償依據為市生態環境局組織監測及核定的水質、流向監測結果(上、下半月各1次)。補償...
第七條開發區域的各項開發建設必須符合我市規劃要求,服從規劃管理。開發區域的各項建設,必須符合國家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第八條開發企業必須在實施成片開發規劃並達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契約規定的條件後,方可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開發未按照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契約規定的條件和成片開發規劃的要求投資開發...
根據2010年9月25日天津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護、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資源,加快林業發展,改善生態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
推進濱海新區開發開放方面,公開了《轉發國務院關於同意天津市調整部分行政區劃批覆的通知》、《轉發市國土房管局關於天津濱海新區土地“征轉分離”實施方案的通知》、《關於印發第三屆中國企業國際融資洽談會活動安排意見的通知》、《批轉市發展改革委等六部門擬定天津市促進股權投資基金業發展辦法的通知》等。開展市容環境...
於術桐 於術桐,男,1981年3月生,天津市寧河縣人,現河海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擔任教師。
蓄滯洪區是許多分洪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區內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的規定,有計畫的進行蓄滯洪區的安全建設和加強管理,蓄滯洪區必須由批准的流域防洪規劃或區域防洪規劃確定。2023年8月1日凌晨2點,東淀蓄滯洪區啟用。地理環境 東淀位於大清河水系下游,東有子牙河右堤,南有千里堤、隔淀堤,西有溢流...
2017年底前,工業集聚區應按規定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並安裝自動線上監控裝置,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提前一年完成;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暫停審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並依照有關規定撤銷其園區資格。(環境保護部牽頭,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等參與)(二)強化城鎮生活污染治理。加快...
團泊窪水庫位於天津市靜海區境內東部地區,地處靜海和西青交界處,是一座大型平原水庫,總長33.56公里。因清朝乾隆皇帝曾來此巡遊,遂又稱作“乾隆湖”。1978年,在團泊窪的基礎上建設了具備蓄洪能力的團泊窪水庫,團泊窪水庫是著名的鳥類自然保護區,水域遼闊,環境清幽,水產資源及水生物蘊含極廣,盛產魚蝦,棲息著40...
然而,很多人不知道的是,依據《辦法》規定,在高溫天氣來臨之前,用人單位就應當對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對患有心、肺、腦血管性疾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環境的勞動者,要調整作業崗位。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其次,各單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工作制度。比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