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11月2日天津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1988年11月2日公布 1989年1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律師執行職務的若干規定
- 頒布單位:天津市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1988.11.02
- 實施時間:1989.01.01
1988年11月2日天津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1988年11月2日公布 1989年1月1日起施行。
1988年11月2日天津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1988年11月2日公布 1989年1月1日起施行。中文名 天津市律師執行職務的若干規定 頒布單位 ...
天津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決定,廢止下列地方性法規:一、《天津市律師執行職務的若干規定》(1988年11月2日天津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北京市保障律師執行職務若干規定》是1991年9月14日發布生效的地方法規,文號是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第22號。...
第五條 經司法行政機關依國家規定批准,取得律師資格的律師、兼職律師、特邀律師,並持有律師工作證或律師工作執照的,才得執行律師職務。...
第一條 為了保障和監督律師依法執行職務,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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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為了保障律師依法執行職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和有關法律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律師是國家法律工作者,其任務是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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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為了保障律師依法執行職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和有關法律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凡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工作證照的...
貴州省律師執行職務的規定(1991年7月24日貴州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
安徽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審議了安徽省人民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對《安徽省律師執行職務的若干規定》進行修訂的...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律師履行職務均執行本規定。第四條律師履行職務,必須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遵守法律、法規和律師工作制度,恪守職業道德,盡職盡責。第...
1997年9月3日北京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九次會計通過。中文名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北京市保障律師執行職務若干規定》的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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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將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配偶子女從事律師職業的法院領導幹部和審判執行崗位法官實行任職迴避的規定(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執行。[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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