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實施辦法》經大連市第十五屆政府第九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由大連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於 2013年12月31日印發,共二十二條 ,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連市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實施辦法
- 發布機關:大連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印發時間:2013年12月31日
- 實施時間:2014年1月1日
《大連市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實施辦法》經大連市第十五屆政府第九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由大連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於 2013年12月31日印發,共二十二條 ,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大連市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實施辦法》經大連市第十五屆政府第九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由大連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於 2013年12月31日印發,共二十二條 ,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辦法發布大連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大連市城鎮...
《大連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業經大連市第十六屆人民政府第五十九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大連市人民政府2019年9月29日印發. 本辦法自2020年1月1日 起執行。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我市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統籌...
具體的急診、門診規定病種、門診統籌、住院醫療、生育醫療、異地醫療等待遇按照《大連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執行。4.統一醫保目錄。整合後統一執行遼寧省基本醫療保險藥品、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項目目錄及相關規定,並按照國家有...
適應人口流動和參保需求變化,靈活調整救助對象參保繳費方式,確保其及時參保、應保盡保。(三)促進三重製度互補銜接。發揮基本醫保主體保障功能,嚴格執行基本醫保支付範圍和標準,實施公平適度保障。增強補充醫療保險減負功能,完善大病保險對...
《保險公司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業務管理辦法》是為加強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以下簡稱大病保險)業務管理,規範保險公司經營行為,維護參保民眾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
第一條 本辦法所稱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以下簡稱“大病保險”),是指為提高城鄉居民醫療保障水平,在基本醫療保障的基礎上,對城鄉居民患大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的一項制度性安排。具體做法是從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
第十七條 醫療救助標準包括醫療費用救助比例、年度最高救助額度和病種,具體標準和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但不得設定起付額度。第十八條 醫療救助費用的結算,應當在定點醫療機構與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等醫療費用同步進行。第十九條 省...
暫行辦法 保險公司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投標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保險公司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以下簡稱大病保險)業務投標行為,有效防範風險,實現大病保險業務健康有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是在基本醫療保障的基礎上,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的一項制度性安排,可進一步放大保障效用,是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對基本醫療保障的有益補充。開展這項工作,是減輕人民民眾大病醫療費用負擔...
按照醫療費用高低分段制定大病保險支付比例,醫療費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鼓勵地方探索向困難群體適當傾斜的具體辦法,努力提高大病保險制度托底保障的精準性。加強醫療保障 強化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疾病應急救助、商業健康保險及慈善...
返貧致貧人口、防止返貧監測對象參保個人繳費資助、三重製度保障政策,按鞏固拓展醫療保障脫貧攻堅成果有效銜接鄉村振興戰略有關政策規定執行。(牽頭單位:省醫保局)(五)增強大病保險補充保障功能。大病保險對特困人員、低保對象等實行傾斜...
2016年11月17日,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試行)》。辦法指出,城鄉居民醫保費用的籌集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建立政府和個人合理分擔、可持續的籌資機制。城鄉居民醫保的最低個人繳費標準和...
市醫療保障局應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
2014年11月28日,資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以資府辦發〔2014〕53號轉發資陽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部門《資陽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方案(試行)》。該《方案》分基本原則、保障內容、資金籌集、大病保險待遇、承辦方式、監督管理、工作要求7...
《德宏州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辦法》已經德宏州人民政府同意,德宏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11月30日印發,本辦法自2022年12月31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條 為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有效提高醫療保障水平,減輕城鄉居民醫療費用負擔,...
銀川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辦法(試行)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完善我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障制度,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六部委《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自治區...
湖南省醫保局會同湖南銀保監局等有關部門制定了《湖南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辦法》,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辦法通知 湖南省醫療保障局 湖南省財政廳 湖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湖南監管局關於印發《...
當然,由於每個人家庭能夠負擔的醫療費用有所差異,開展大病保險,並不能完全確保每一位大病患者都不發生災難性支出。極少數低收入或發生巨額醫療費用的人,還有可能面臨困境。要切實解決這些極少數人的個性化困難,需要通過救助的辦法加以...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以下簡稱大病保險),是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的制度性安排。由基本醫療保險主管部門用一定額度的城鄉居民醫保基金向商業保險機構購買,保障...
1.統籌規劃、協調發展。把城鄉居民醫保制度納入全民醫保體系發展和城市公立醫院改革的重要內容,加強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銜接,強化制度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2.立足基本、保障公平。立足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城鄉居民負擔...
持續提高基本醫保和大病保險水平,城鄉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從450元提高到610元。將更多民眾急需藥品納入醫保報銷範圍。住院和門診費用實現跨省直接結算,惠及5700多萬人次。推行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帶量採購,降低費用負擔超過4000億元。
市級醫保經辦機構負責向大病保險承辦機構劃撥大病保險資金及相關財務核算、業務銜接等工作,並對大病保險承辦機構的經辦業務給予指導,按照本實施辦法和承辦大病保險契約進行管理。市財政部門負責設立財政專戶,從當年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中央、省、...
大病保險”)制度,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意見》(國辦發〔2015〕57號)、《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湘發〔2021〕3號)和《湖南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辦法》(湘...
2014年1月1日,北京市政府新聞辦發布《北京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試行辦法》,這一新政從1月1日起實施,惠及414萬人。北京市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城鄉居民可享“二次報銷”。按照世界衛生組織的定義,家庭“災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