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縣教育局關於評選2009年度縣優秀教師和先進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大荔縣教育局關於評選2009年度縣優秀教師和先進教育工作者的通知》是2009年大荔縣教育局印發的一份檔案。

基本信息,評選範圍,評選條件,推薦評選的程式和要求,申報材料及上報時限,
各初級中學、中心國小、縣直各單位:
一年來,我縣廣大教職員工在縣委、縣政府及教育局的領導下,堅持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履行教書育人職責,銳意進取,開拓創新,為社會主義新農村教育和構建和諧社會做出了積極貢獻,湧現出一批默默無聞、無私奉獻的優秀人物。為表彰廣大教職員工在我縣教育事業改革和發展做出的突出成績,弘揚高尚師德和奉獻精神,在全社會營造尊師重教的良好氛圍,進一步激發我縣廣大教職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努力開創我縣教育工作的新局面,經研究決定評選表彰2009年縣級優秀教師和先進教育工作者,現將推薦評選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全縣從事教育教學、管理服務工作並取得顯著成績的教師和教育工作者。
1、熱愛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忠誠黨的教育事業,模範履行教師職責,遵紀守法,具有辨簽院良好的職業道德。
2、全面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積極實施素質教育,熱愛學生,關心學生的全面發展,努力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在實施素質教育過程中開拓進取,勇於創新。
3、出色完采戒阿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在教育改革、教學研究、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方面取得優異成績。
4、無私奉獻、愛崗敬業,在學校管理、服務和學校建設方面成績顯著。
5、支教教師在支教工作期間堅守崗位、表現優秀、成績顯著。
1.各校要向廣大教師和教育工作者廣泛宣傳評選殃妹辯拔條件和有關規定,堅持標準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民主評選,自下而上,層層推薦,好中選優,保證推薦工作的透明度。
2.各校推薦的人選騙備,必須經本單位半數教職工同意並張榜公布、進行公示,接受民眾的監督,對有異議的人選要重新進行核實或推薦。
3.面甩鞏敬向基層,傾斜第一線教育工作者和教師。
4.實行逐級推薦,逐級審核的原則,層層把關。經審查不符合條件者,退回推薦單位酌情處理,發現有徇私舞弊者,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各校推薦評選的人員除認真填寫《大荔縣優秀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申報表》外,還須附詳墊譽祝察細的先進事跡單行材葛整精料(字數在1500字)。所有參加評選的材料於2010年元月15日前報縣教育局人事股,逾期不報,視為棄權。
附:1、大荔縣優秀教師申報表
2、大荔縣先進教育工作者申報表
3、大荔縣先進個人名額分配表
二00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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