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縣教育局關於開展2007年度基礎教育教學成果評選工作的通知

通知
各直屬單位、各國中、國小、幼稚園
根據《渭南市基礎教育教學成果評審辦法(試行)》(渭教基[2006]27號)檔案和渭南市教育局《關於開展2007年度基礎教育教學成果評選工作的通知》(渭教基[2006]81號)檔案精神,結合我縣基礎教育教學成果評選工作實際,現就我縣評選2007年度基礎教育教學成果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 評審機構
1、領導小組
組 長:姚培實
副組長:黃虎軍、張海明、謝國傑
2、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教研室)
辦公室主任:黃虎軍
副 主 任:郟京武、穆全喜
成 員:朱科峰、周金剛,劉西友
二、 時間安排
1、各直屬單位,各國中、各國小和幼稚園要在2007年元月底前將本單位教育教學成果上報評審工作辦公室(國中組武少格同志處)。
2、縣基礎教育教學評審辦公室要在2007年4月底前組織有關專家,對各單位申報的教育教學成果依據評審條件進行評審,並擇優按照規定數量及時向市局申報。
三、 申報數量
每位申報人員限報一項(件)教學成果,每項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過3人,同一學校、單位在一個專業類別中,限報3項(件)教學成果,跨校、單位的教學成果按第一作者所在單位統計。
四、評審項目
(一)文本類教育教學理論和教學實踐研究成果
1.科研課題、實驗研究課題研究報告;
2.科研論文;
3.教育研究專著;
4.學科教學設計和教學案例;
5.教學經驗總結;
6.教育敘事;
7.調查報告。
(二)網路、多媒體和教育電視節目類教學成果
8.多媒體教學課件;
9.網路課件、網路課程教材;
10.專題性學習網站、網路教學管理平台軟體;
11.教學示範課實錄和專題教育講座(DVD或VCD);
12.電視教學節目;
13.教育電視欄目;
14.教育電視新聞;
15.教育電視專題片。
(三)自製教具、學具類教學成果
16.自製教具、學具;
17.自製教具能手;
18.中小學生科技教育活動(小發明、小製作、自製教具學具)優秀指導教師。
五、評審條件
各類參評成果必須是未參加過市級以上(含市級)教學成果評選,以及同級同類評選活動的,或者雖然參加過評選,但在原有基礎上又取得新突破、新進展的,並應分別符合以下條件:
(一)文本類教育教學理論和教學實踐研究成果(第1—7項)參評條件:1.符合教改方向;2.選題貼合實際;3.研究方法科學;4.研究成果具有創新性;5. 研究成果具有實用性;6. 研究成果必須觀點明確、內容充實,結構嚴謹,論證嚴密,條理清晰,數據準確;7.參評的教學成果由標題、內容提要、關鍵字、正文和參考文獻五部分組成,另加封面,封面左上角一律標註“渭南市基礎教育教學成果參評”字樣,正文不低於3000字,一般不超過5000字,用w文檔排版,A4紙列印,左側裝訂。
(二)網路、多媒體和教育電視節目類教學成果應具有:1.科學性;2.教育性;3.技術性;4.藝術性;5.創新性。其中第12—15項至少要符合1、2、4點。每項成果單獨刻錄在一張光碟上或一個移動硬碟上,教學示範課實錄、專題教育講座、電視教學節目、教育電視欄目、教育電視專題片長度一般不超過50分鐘,以DVD或VCD形式參評,不接受錄像帶。
(三)自製教具、學具類教學成果參評條件
第16項應具有科學性、教學性、 創新性獎。啟發性和實用性。第17項應符合長期積極參加自製教具活動,在教學實踐中有顯著成績,有作品參加當次評選活動,並在歷屆自製教具評選活動中兩次(含兩次)獲得市級獎勵的教師。第18項應符合具有指導學生開展小發明、小製作、自製教具學具活動的經歷,業績突出;所指導的學生作品在當次評選活動中獲一、二等獎;指導工作的技術資料翔實,並通過專業評審組答辯的教師。
六、相關要求
1、各鄉、校在文史類成果申報中,要突出與教師教育教學時間結合緊密的成果,如教學案例、教學設計、教學經驗,教學敘事等。
2、各鄉、校要以檔案形式上報評審結果及推薦優秀成果,並採取有效的方式進行公示。嚴禁弄虛作假及抄襲行為,一經發現,立即取消當年評審資格,並在全縣進行通報批評。
3、文本類成果作品一式四份,在封面寫清題目、作者姓名、作者單位等。內容上寫清楚題目、擇要、關鍵字、正文和參考文獻,不再出現作者姓名和單位等標記性文字;申報書一式九份;均附電子文本。申報書和成果作品分開打包,按國小、國中、高中學段及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綜合(體、音、美、教育及其他)等序列排列,並附匯總表(文本及電子文本)。
4、網路、多媒體和教育電視節目類:作品一式三份;申報表一式四份;俯匯總表(文本及電子文本)。
5、自製教具、學具類:申報書一式四份並附匯總表(文本及電子文本)。
6、匯總表上申報項目填寫代碼(1-18),成果學科填寫國小(或國中、或高中)+學科(數學、語文、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綜合[體、音、美、教育及其他]),按國小、國中、高中學段順序排列,並附電子文本。
二00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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