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縣教育局關於評選2009年度縣優秀教師和先進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大荔縣教育局關於評選2009年度縣優秀教師和先進教育工作者的通知》是2009年大荔縣教育局印發的一份檔案。

基本信息,評選範圍,評選條件,推薦評選的程式和要求,申報材料及上報時限,

基本信息

各初級中學、中心國小、縣直各單位:
一年來,我縣廣大教職員工在縣委、縣政府及教育局的領導下,堅持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履行教書育人職責,銳意進取,開拓創新,為社會主義新農村教育和構建和諧社會做出了積極貢獻,湧現出一批默默無聞、無私奉獻的優秀人物。為表彰廣大教職員工在我縣教育事業改革和發展做出的突出成績,弘揚高尚師德和奉獻精神,在全社會營造尊師重教的良好氛圍,進一步激發我縣廣大教職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努力開創我縣教育工作的新局面,經研究決定評選表彰2009年縣級優秀教師和先進教育工作者,現將推薦評選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評選範圍

全縣從事教育教學、管理服務工作並取得顯著成績的教師和教育工作者。

評選條件

1、熱愛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忠誠黨的教育事業,模範履行教師職責,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全面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積極實施素質教育,熱愛學生,關心學生的全面發展,努力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在實施素質教育過程中開拓進取,勇於創新。
3、出色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在教育改革、教學研究、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方面取得優異成績。
4、無私奉獻、愛崗敬業,在學校管理、服務和學校建設方面成績顯著。
5、支教教師在支教工作期間堅守崗位、表現優秀、成績顯著。

推薦評選的程式和要求

1.各校要向廣大教師和教育工作者廣泛宣傳評選條件和有關規定,堅持標準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民主評選,自下而上,層層推薦,好中選優,保證推薦工作的透明度。
2.各校推薦的人選,必須經本單位半數教職工同意並張榜公布、進行公示,接受民眾的監督,對有異議的人選要重新進行核實或推薦。
3.面向基層,傾斜第一線教育工作者和教師。
4.實行逐級推薦,逐級審核的原則,層層把關。經審查不符合條件者,退回推薦單位酌情處理,發現有徇私舞弊者,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申報材料及上報時限

各校推薦評選的人員除認真填寫《大荔縣優秀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申報表》外,還須附詳細的先進事跡單行材料(字數在1500字)。所有參加評選的材料於2010年元月15日前報縣教育局人事股,逾期不報,視為棄權。
附:1、大荔縣優秀教師申報表
2、大荔縣先進教育工作者申報表
3、大荔縣先進個人名額分配表
二00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